外派劳务合同范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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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派劳务合同范本9篇 外派劳务合同范本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一、总则第一条 劳务派遣关系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建立劳务关系;甲方与派遣员工的关系为有偿使用关系;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第二条 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年。派遣期限不得少于贰年。第三条 派遣员工数量本协议签订时,由乙方派往甲方的派遣员工共 人(具体名单详见派遣员工确认表)。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派遣员工数量变更的,以实际人员数量为准。第四条

2、 用工条件乙方给甲方派遣的员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基本要求学历 ;年龄 ;性别:工作经验 。(二)技能要求:。(三)其它: 。第五条 用工规则(一)乙方派遣员工应符合甲方的用工条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积极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任务。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时为被派遣员工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签订等各项用工手续。处理涉及被派遣员工劳动关系的有关事宜,负责建立、接转被派遣员工档案。(二)甲方应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及符合国家标准的卫生和安全条件,并提供派遣员工工作所必须的设备

3、(工具)。(三)乙方派遣员工与甲方员工实行同工同酬、同福利,派遣员工与甲方员工在遵守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履行劳动义务上一律平等。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并为派遣员工按时、足额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办理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各项保险的申报、申领、保险关系转移、理赔等相关手续,乙方应保证被派遣员工到达甲方时社会保险关系清楚。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若有变动,甲方应该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四)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内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执行;派遣员工的升职条件、服务范围、工作职责、工作地点等由甲方确定。

4、(五)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六)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执行 工作制,超时加班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派遣员工支付加班报酬。(七)乙方派遣员工签订不少于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不得低于 元/月,转正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 元/月。(八)乙方应派专人协调甲方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关系,负责派遣员工的日常管理,处理劳动争议及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二、劳务费用结算第六条 劳务费用构成按本协议约定实施劳务派遣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的构成及标准如下:(一)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甲方绩效考核制度发放,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报酬清单。(

5、二)社会保险费甲方分月按_市社会保险规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用,其缴费数额由乙方按国家和_市地方规定进行计算。(三)住房公积金甲方分月按_市住房公积金缴费规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其缴费数额由乙方按甲方确定的比例进行计算。(四)派遣服务费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务费,派遣服务费按每名派遣员工每月 元的标准支付。(五)其它费用如档案保管费、体检费、旅游费、书报费、商业保险费、员工福利等除派遣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单独支付。第七条 结算规则(一)每月费用结算日为 日 ;劳务费用支付日为日前。(二)费用结算期: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劳务派遣费用,一个日历月

6、份为一个劳务派遣费用结算期,即:从每个月的1日起至月末的最后一日止。(三)派遣员工劳动报酬的结算:根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劳动报酬清单结算。(四)社会保险费的结算:甲方应在每月_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人员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增加或停缴手续。依据_市社会保险规定结算社保费用,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当月,甲方照常支付社会保险费用。除派遣员工个人原因外,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间晚于终止社会保险参保时限的,甲方照常支付次月的社会保险费用。(五)住房公积金结算:甲方应在每月_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人员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增加或停缴手续。依据甲方确定的缴费比例结算住房公积金。(六)派遣服务费的结算:不足

7、一个月按日计算,全月按21.75个工作日计算。(七)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甲方确定的数额进行结算。(八)在费用结算日之后发生的一切变动在下月进行结算和支付。(九)乙方银行账户企业名称:开 户 行:账 号:第八条 费用结算方法(一)甲方每月 前根据乙方派遣员工实际完成工作量、考勤资料及劳动纪律等情况向乙方提供上月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清单,每月 前乙方给甲方出具所有劳务费结算清单,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发票,每月 日(费用支付日)甲方将上月劳务费用打入乙方账户。(二)乙方须在每月 日按时足额将上月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发放到派遣员工的工资卡内。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提前发放,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但不得超过2个

8、工作日。三、劳务派遣工作程序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程序进行劳务派遣:(一)提供录用人员名单甲方将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提供给乙方(附件一)。(二)体检乙方通知并组织录用人员到甲方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甲方支付。(三)乙方给甲方出具派遣员工接收函并附上体检报告,与甲方商洽是否同意接受体检合格人员派往甲方工作。(四)甲方在派遣员工确认表上盖章,作为甲方接受派遣员工及结算劳务费用和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五)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及时通知体检合格并由甲方同意派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乙方雇用的员工派遣至甲方工作。(六)

9、甲方凭以下相关资料接收派遣员工:1、乙方出具的派遣用工通知单。2、派遣员工身份证原件。3、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七)由乙方对派遣员工实施劳务派遣的日常管理,甲方对派遣员工实施用工管理。四、派遣员工的退回第十条 对于乙方派出的派遣员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退回乙方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甲方以第(一)、(二)、(三)条所述情形为由退回乙方派遣员工,须提供相应证据。(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派遣员工用工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严厉行政处罚的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五)从事兼职工作,对完

10、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的;(六)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七)不胜任工作的;(八)在甲方工作期间连续或累计缺勤一个月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节育假、带薪年休假不计入缺勤期);(九)派遣期未满,派遣员工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的。第十一条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需提前35日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派遣员工一个月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一次性支付经济赔偿金后,甲方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

11、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乙方与派遣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三)甲方因破产、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将乙方派遣员工退回,或者终止本协议的。第十二条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甲方在本条相应的情形消失时并按劳动合同法等法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后,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患病、因工负伤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

12、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外派劳务合同范本2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派遣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

13、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1.劳务派遣人员

14、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一次性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四、甲方权利与义务1.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5.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6.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7.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8.因甲方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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