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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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 根据建设部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江苏人居环境奖的通知精神,自“江苏人居环境奖”和“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设立以来,在引导各地坚持科学发展、提高城镇总体功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典型示范作用,推动了我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水平的提高。按照建设部关于修订的通知(建城200610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调整制订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申报和评选办法。“江苏人居环境奖”综合反映城镇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的总体成就。“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反映获奖者在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工作中某个方面取得的成就。一、评选对象(一)“江苏人居环境奖”的评选对

2、象:城镇人民政府。(二)“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的评选对象:1、城镇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2、企事业单位;3、社会团体;4、项目;5、个人。二、申报条件(一)城镇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积极制定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促进城镇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方面的政策、法规;组织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的重大项目的规划和实施;重视对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建设的投入;有效领导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工作,成效显著。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建筑节能检查中没有被通报批评;不存在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以及因拆迁引起大量群众上访事件等问题。(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做

3、出了突出贡献;积极从事和广泛参与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工作。有效动员和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工作。(三)项目能够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有效利用资源;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成效显著,能给予其他地区以有益启迪的居住发展、城镇基础设施和环境设施建设、城镇污染治理等项目,具有一定的实施区域和推广价值。不存在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以及因拆迁引起大量群众上访事件等问题。(四)个人热心改善人居环境的社会公益事业,在改善人居环境领域积极进行宣传、科研和科普教育工作,或有重要理论成果、科研成果,贡献突出、成效显著。三、申报程序(一)申报受理和管理机构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

4、省建设厅负责全省申报受理工作,具体工作由江苏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人居奖办公室”)负责。人居奖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城市建设与管理处。(二)申报方式采取自愿申报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自愿申报由申报对象提出申请,逐级上报;人居奖办公室根据特殊需要也可直接推荐备选项目。(三)申报材料1、申报表;2、文字材料,包括约3000字的申报内容介绍参照关于印发报送格式的函(苏建城2001153号);3、照片或图片资料;4、长度不超过10分钟的音像资料;5、刊登在专业的或相关出版物上的有关文章。 申报表以书面形式、文字材料以书面及光盘形式、图片资料和音像资料以光盘形式,一式四份上报。(四)报送程序

5、及推荐数量 1、申报对象向所在地省辖市建设局(委)申报并提交符合要求的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 2、省辖市建设局(委)负责本行政区域申报项目的指导与把关,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提出推荐意见,经省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至省建设厅人居奖办公室; 3、省有关部门和省直单位可直接向省建设厅人居奖办公室申报; 4、每个省辖市每年推荐的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预备项目不超过2个;“江苏人居环境奖”、“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的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从预备项目名单中推荐。 (五)申报时间每年的申报工作从当年10月开始至下一年2月底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四、评选程序 (一)建立专家评选委员会专家库,根据每年申报项目情况选

6、择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 (二)人居奖办公室对各地的申报项目进行资格预审;(三)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初审;(四)对初审通过的项目,组织成员单位和相关专家赴现场调研、考核(视项目具体情况,现场调研与考核也可一并进行),形成现场调研考核意见,并对同类项目予以排序;(五)人居奖办公室结合专家评审组初审意见和现场考核情况,按评选标准进行正式评选,确定入选项目名单;(六)有关项目经省建设厅审查并报省政府批准后,由省政府授予“江苏人居环境奖”或“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江苏人居环境奖”由省政府公布,“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由省建设厅公布;(七)从获得“江苏人居环境奖”和“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的项目

7、中,选择部分优秀项目向建设部推荐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特别优秀的,申请建设部向联合国人居中心推荐申报“联合国人居奖”和“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五、有关事宜省建设厅对已授予“江苏人居环境奖”的城市和“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的项目进行动态监督。对获得“江苏人居环境奖”的城市每三年复查一次;对获得“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的项目每五年复查一次。联系人:省建设厅城市建设与管理处 夏 明、王华成电 话( ):025-83249044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 邮 编:210013附件2江苏人居环境奖参考指标体系一、定量指标1、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 28m22、城市规

8、划建成区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 10000人3、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每户人均住宅建筑面积: 12m24、城市燃气普及率: 96%5、集中供热普及率(集中供暖地区): 65% 6、城市供水普及率: 99% 7、城市污水处理率: 82% 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 55%8、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率: 20%9、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 20m210、以步行、自行车和乘坐公共汽车出行的居民比率 55%11、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0% 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 37%12、城市规划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10m2 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6m21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 城市粪便无

9、害化处理率: 95% 14、城市规划建城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比例:20%(2006年),今后每年此指标提高25个百分点。二、定性指标1、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已依法编制、审批并公布,各层次城市规划的编制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城市近期建设地区、重点开发地区、窗口地段和历史文化保护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2、基本建立城乡统筹的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3、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实施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严格依法管理土地,合理安排土地使用。对违反城市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的各类案件及时查处;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合理,市政公用设施日趋完善;5、建立城市供水安全

10、保障及应急系统,保证城市用水有效供给,供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配套建设城市排水设施,切实发挥其排涝和保护水环境质量的作用,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6、建立城市燃气安全保障及应急系统,保障安全供气;7、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有完善的城市路网结构及功能完善、状况良好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大城市应在城市主干道上设置公共交通专用道(路)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8、积极推广城市绿色照明;9、建设(城建)档案(特别是地下管线档案、基础设施档案、房屋产权产籍档案)收集齐全完整,管理科学规范;10、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交易规则健全,增量市场、存量市场、租赁市场体系健全,住宅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

11、合理、价格基本稳定;11、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1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近两年未发生拆迁恶性事件;13、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实行了物业管理,绝大多数的旧住宅小区经过整治后实施了物业管理;14、已编制完成城市空气污染的控制性规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少大气污染,建立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制度,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治理城市噪声污染;15、城市污水处理达标排放,规划区内的河、湖、渠已全面整治改造,水体环境质量达到相关标准;16、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基本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全面实施污水处理收费和垃圾处理

12、收费政策,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运行资金解决较好;17、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城市自然生态环境的措施切实可行;18、建立健全保护监管机制,各类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完好;19、依法行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规、制度健全,体系完善;20、市民广泛参与城市规划、发展的重大决策,社区内生活、文化、卫生、教育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良好,社区公益性活动开展较好;21、综合防灾管理机制健全,城市防灾减灾工作成效显著;22、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村镇建设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村庄整治富有成效,村容村貌整洁、农民的居住环境良好;23、基本完成“城中村”改造,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等

13、基础设施建设整体状况良好,已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统一管理;24、建立有效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有实质性进展,建立建筑能耗统计报告、公告制度;25、积极开展改善人居环境的宣传教育和科技创新工作。细则:1、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符合市域城市化和城乡发展的要求;城市详细规划特别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能够适应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城市中心区、历史街区等重要地段和其他城市近期集中建设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塑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景观和特色。2、城市规划具有较高的质量和水平,有城市规划项目在5年内获得省建设系统三等奖或三等以上奖项。3

14、、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学城等均纳入城市规划并实施统一规划管理;城市规划工作经费有保障,机构健全,严格按规划实施管理和监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4、年度建设用地的储备、投放的数量、地点等以城市规划为依据;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转让等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在用地布局、功能配置等方面的整体要求;各类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符合城市规划。5、建设投资年递增率不低于10,城市路网布局合理、人均道路面积(20m2);自来水普及率(99)、水质水压达到国家要求,燃气普及率(96)、气质与管网末梢压力达到国家要求、液化气市场管理规范,城市排水设施完善、城市污水处理率(82),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5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5)。积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城市河道、水系的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垃圾无害化处理成效显著。编制并积极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功能显著,城市园林绿化在全省处于先进水平。5、产权、产籍档案管理达到“档案管理省一级”或“城建档案管理省一级”以上(含)水平,房屋档案基本实现数字化管理,图、卡、册完整、准确,并于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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