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企业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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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改增企业自查报告国家统治强调,各省 ( 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机构要对本行政区域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负总责,机构主要负责同 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营改 增企业自查报告,欢迎阅读。营改增企业自查报告 1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 度建设我单位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单晨光为组长的 xx 省地 方税务局机构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 ) 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机 构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 )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 )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机构信息公开 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 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机构信息

2、公开工作。机 构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 )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 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 任机构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 调等工作。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j 0长任组长的机 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 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 格局。我单位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及容 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机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 xx 省地方税务局机构信息公开指南 xx 省地方税务局机构信息公开目录 、 xx 省地方税务局 依申请公开机构信息工作规程

3、、 xx 省地方税务局机构信息 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机构信息公开相 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机构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制度汇编印发局内各单位。在各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 市局办公室业务培训中将机构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二、拓宽发布渠道,提升信息质量 大力加强内外信息建设。内外站是地税系统进行机构信 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全系统统一使用内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 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 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 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成了外改版,开设了机构信 息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地公开与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密切相 关的机构

4、信息。截至 20* 年 7 月 31 日,外共公开各类信息 870 条。积极主动报送专报信息。围绕省委、省机构和国家税务 总局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地税系统工作动 态。根据新形势对信息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 索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和创造性。 改进信息服务方式, 加大信息约稿力度, 从会议、 文件、新闻、领导讲话和批示中主动寻找、挖掘信息线索。高度重视信息编辑细节问题,做到信息编辑精细化,除严格 把好信息编辑质量关,还对格式、标点、印刷精益求精,努 力提升信息工作整体质量。截至 20* 年 7 月 31 日,共上报 省委、省机构和国家税务总局

5、专报 130 余篇。其中,国办采 用信息 1 条,省机构采用专报累计达到 33 条。营改增企业自查报告 2根据 * 地税直查 (20XX)20*号文件要求,我企业高度重视 * 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 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 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 助相结合的方式, 于 20* 年 7 月 14 日 17 日针对企业所得税 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 如下: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本企业本次自查主要为 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 的缴纳情况。二、自查工作的原则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

6、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企业 XX至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 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 风险。我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 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企业税务 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单位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 高我企业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三、自查结果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 我企业 20* 年 20* 年税务 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 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 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 费用化

7、、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 此次自查,我企业 20* 年 20* 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096、18元; 其中:20* 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4,580、76元;20* 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 515、42 元。具体情况如下:1、20XX年度我企业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 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 应纳税所得额 14,881 、 10 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 4,580、 76 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1)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 所得额: 我企业 20* 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 用 14,

8、881 、 10 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 国 税发【 20* 】084 号文 ) 第四条的规定,我企业应将未按照权 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 税所得额 14,881 、 10 元。2、20XX年度我企业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 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 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 061、 67 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 8, 515、 42 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 下:(1)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 我企业 20* 年 11 月购入财务软件 14,300、 00 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 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 国税发【 20* 】084 号文 ) 的规定, 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 061、67 元。(2)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企业无需支付的XX年应付莱思软件企业 20, 000、00元,软件 企业现己合并,并且该企业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 地税直函【 20* 】89 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 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0, 000、 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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