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保健品市场乱象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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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年保健品市场乱象丛生,建议尽快加强行业监管卓湘茹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越来越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各式各样的保健品受到了老年人的青睐,对保健品的需求也日益旺盛。 老年人追求养生和保健是好事,但某些保健品商家“盯上”了“银发商机”,夸张宣传、虚高价格,甚至有些不法分子将成本仅几元的假冒伪劣产品加以包装,以高达几百元甚至几万元的价格发售,从而谋取高额利润。老年人购买保健品后屡屡被骗,以温州为例,乐清一老人执意要购买一张售价高达3.5万元的理疗床,子女拉都拉不住;鹿城一老人退休后舍不得吃、舍不得穿,退休金所有拿去买保健品。不止温州,网络上全国各地老年人深陷保

2、健品迷局的例子比比皆是,如山东淄博一老人花万元购买2盒名为“纳豆激酶”保健品后发现被骗、河南鹤壁一老人吃“健康服务站”推荐的保健品后中毒、浙江杭州一老奶奶购买了2万元的保健品至少可服用年等等。由此可见,老年人保健品市场鱼龙混杂、乱象丛生,已成为一种全国性的现象,重要体现为:一、不法商家采用多种营销手段,诱骗老年人购买。老年人上了年龄后身体机能逐渐衰退,容易患多种疾病,出于对死亡恐惊或减轻子女承当的考虑,她们就会谋求多种方式来保障健康,某些保健品推销人员正是运用老年人这种渴求健康的心理,采用多种营销手段,诱骗老年人购买。一是免费陷阱。重要通过邀请老年人参与“健康讲座”、“联谊会”的形式,为其检查

3、身体、提供健康指引,并予以免费体检、免费试用、免费发放小礼物,甚至组织免费旅游,在检查过程中,游说老人购买产品,致使老年人在小恩小惠中上当被骗。二是温情推销。保健品推销人员摸清老年人家庭住址后隔三差五地打电话或上门拜访、拉家常,老人们往往放松了警惕,在情感支配下购买那些功能不明、价格高昂的保健产品。三是雇托困惑。保健品商家请来所谓的“专家、学者、权威”在公开场合简介产品疗效,或指使某些人假冒患者名义写感谢信、送锦旗,或在销售现场制造抢购产品假象等手段诱骗老年人购买。四是品牌误导。某些保健品商家邀请名人、明星和所谓的“医学专家”做代言,铺天盖地地在报刊、电视等媒体上打广告,使老年人误觉得产品具有

4、良好功能而盲目购买。二、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多为假冒产品。保健品能调节人体的机能,合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国家正式批准的保健食品都要有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所有批准的保健食品均有“保健食品”标志,一般通过药店、超市及正规的经营户等三种正常的渠道销售。而市面上非正常渠道销售的保健品多为假冒伪劣产品,特别是某些通过“义诊活动”、“健康讲座”、“上门推销”等形式销售的保健品,质量更难以保证。商家为追求利益,有的虚夸疗效,片面夸张保健品功能,甚至故意混淆与药物的界线,使消费者误觉得保健品可以替代药物使用;有的打着“绿色、健康、高科技、洋产品”的旗号,不按批准内容

5、印制产品阐明书和标签,把产品吹嘘成“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误导消费者;有的以食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消毒杀菌产品批准文号等假冒保健食品文号,违规进行销售;甚至尚有某些不法商家在保健食品中添加某些具有特定功能的违禁药物成分,食用后短时间内可以起到缓和病痛作用,长期使用将严重危害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三、保健品利润十分惊人。经销老年人保健品特别是假冒伪劣产品利润十分惊人,许多成本只有只有几元或几十元的假冒伪劣产品,以维生素、食用淀粉等为原料,通过商家多方包装后,冠以“延缓衰老、提高免疫力”等嘘头,再标上一种洋名称,最后以几百元甚至几千上万的价格发售,谋取高额利润。近几年全国各地查处了不少以制售假冒

6、伪劣保健品牟利的不法行为。如近日温州公安局龙湾分局查获了一起特大制售性保健品案,共查获产品1盒,下家超过60家,汲及全国31个省份,涉案金额达上千万元。警方发现,犯罪分子以玉米淀粉为原料加入“西地那非”(俗称伟哥)制成性保健品销往全国3个省市,每颗药丸成本只有几分钱,她们以每颗三四元的价格卖出,到了市场后每颗药丸可卖到几十元甚至几百元,从产出到消费价格翻了近0000倍,利润十分惊人。对于保健品商家的手段,全国各地媒体均有曝光,工商消费委也常常发出消费警示,但老年人购买保健品还是屡屡被骗,这固然与老人年上年龄后应变、防备等能力下降、子女对老人关怀不够、保健品商家变相欺诈等因素有关,但最重要的因素

7、还在于保健品行业缺少有效监管:一、法律缺失导致部门监管难。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当责任。具体管理措施由国务院规定”。“具体管理措施”,到目前都没出台,自5月国务院法制办就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该条例至今未正式出台。由于缺少必要的法律根据,作为保健品行业重要监管部门的食药监部门没有为经营者发放许可证的职能,对无证经营保健品行为只能规定商家整治,而不能行使具体的惩罚措施;由于没有专门针对保健品广告的法律规定,工商部门只能按照广告法对存在虚假内容的广告进行查处,无法对

8、夸张产品功能的广告进行解决,严重削弱了执法力度。二、工商、食药监、公安等部门“九龙治水”,始终未能进行有效监管。根据现行法律,保健品市场监管波及食药监、工商、质监、卫生等多种部门,食药监部门对保健品的安全负有监管责任,工商部门可根据广告法对产品虚假宣传进行查处,公安部门对于涉嫌诈骗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现实生活中,一起保健品违法案件往往汲及多方面违法行为,既有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又有虚假广告宣传行为,严重的还构成犯罪。查处一起保健品违法案件,需要食药监、工商、质监、卫生等多种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合伙,才干对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但由于谁都能管一点,导致谁都不乐意出面管,工商、公安等部门觉得后

9、来保健品监管职能已划归食药监部门,凡波及保健品违法行为均由食药监部门管理,但食药监部门因新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未出台,无法对保健品行业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管,导致保健品行业屡查屡造假的怪象。三、保健品商家故意逃避监管。为逃避消费纠纷及部门监管,保健品经销商基本上采用租赁临时经营活动场合、流动摊点、上门推销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尚有的采用打“游击战”战略,今天是酒店、明天是社区,后天就是电影院。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或者被执法部门查禁,立即转移藏匿,另起炉灶,逃避责任。等老年人发现质量问题后,往往人去楼空,既找不到经营者,也无法提供票据,执法部门无法介入解决;对通过举办讲座方式售卖保健品的,如果老年人不能

10、提供现场视频、具有夸张成分的宣传单等物证,执法部门也难以调查取证。 随着老龄化的到来,将来老龄产业将迅速发展,保健品市场潜力巨大。据不完全记录,目前国内健康产业年产值50亿元左右,生产公司共约1700家,国内营养与保健食品产值估计将达到1万亿元。为了让老年人放心消费,政府职能部门要全面履行保健品监管职能,切实维护保健品市场秩序,为此,建议:一、国家尽快出台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建议国家在充足论证的前提下,尽早出台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对保健品审批、生产、流通、监管等环节做出具体规定。在审批环节,要严格规范审批流程并审查公司报送的资料,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从源头上管控保健品的质量安全;在生

11、产、流通环节,要严格审核公司的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实行保健品生产、经营行业的资格准入制度,规范保健品标签,规定具体标记产品名称、多种原料含量、生产日期、生产商、包装者、销售商名称和地址等信息,特别要规定公司在产品上明确标注有效成分,标示敬告消费者语句;在监管环节,要定期审查保健品公司资质、组织实行保健品安全性监测和评价,明确非法添加违禁物品、夸张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加大对不法保健品生产、经营公司的监管和惩罚力度。二、严肃打击违法行为,并予以高额惩罚。公安、工商、食药监等执法部门要严肃打击保健品市场违法行为,从严处置采用不法手段欺骗老年消费者的保健品商家,从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保

12、健品、非法添加违禁药物、虚假广告、盗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等违法行为;要建立高效敏捷的监督网络,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巡逻、走访、调查,及时发现非法经营机构或不规范销售行为;要制定举报奖励措施、发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推销老年人保健品行为。查获违法行为后,执法部门必须严格执法,坚决取缔并严肃打击违法行为,并予以高额的经济惩罚和严肃的法律制裁,让不法商家为违法行为付出惨痛代价。除了对不法商家处以重罚外,还要设立“黑名单”制度,永远严禁她们再次进入这一市场。三、职能部门要加强合伙、联合执法。保健品市场监管波及食药监、工商、质监、卫生等多种部门,单靠一种部门无法有效监管保健品市场,食药监、工商、质监

13、、卫生等职能部门要加强横向合伙、互相配合,建立一种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对不法保健品生产、经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全方位、网络化的监管,避免浮现监管死角。一旦发现保健品商家用欺诈的措施推销老年人保健品或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公安、工商、食药监等执法部门必须加强合伙,开展联合执法,共同取缔并严肃打击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故意逃避监管行为的,部门间更要互相协作,避免推诿扯皮,要想方设法开展调查取证,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全面清理整顿社会环境。在惩罚保健品商家的同步,监管部门还要严格审查“免费议诊、免费体检、健康讲座、产品展销会”等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避免老年人掉入“免费陷阱”;整顿“电视养生节目”, 严肃追究为非法保健品广告提供发布平台的各类媒体、骗取公众信任的“专家、名人、明星”的有关责任,避免老年人因迷信媒体及专家而上当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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