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建设项目审批指导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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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气建设项目审批指导流程第一阶段:公司注册登记成立一、公司注册登记成立基本程序1、名称预先核准(县工商局 / 市工商局)2、银行开户(临时帐户,一般选择工行 或者建行)3、验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4、工商所或工商局登记科预核5、工商局登记6、公安局刻制印章(公章、财务章、法 人章、合同专用章)7、质监局办理机构代码证8、国税登记9、地税登记10、办理公司基本帐户二、公司注册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1、股东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所有股东 的身份证复印件2、股东为企业的需要提供该企业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件、法人身份 证件、公司介绍(全部为复印件上加盖公章)3、拟成立公司会计人员的会计证和身

2、份证复印件4、拟成立公司的名称 ( 一般准备两个及 以上)5、拟成立公司的股东组成、投资比例6、拟成立公司的股东会成员任命书7、拟成立公司的公司章程8、拟成立公司的公司董事会决议9、拟成立公司的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租 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经 营场所使用证明)10、以燃气项目注册登记时提供特许经营协议第二阶段:项目的立项项目的立项阶段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可 研报告)的评审、立项申请等。项目申请报 告要经过评审(由当地建设局组织召开专家 评审会,对项目申请报告(可研报告)的可 行性进行评审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研报 告的可行性要通过项目实施地的地方政府论 证),在通过论证后方可报地方

3、政府和发改委 进行立项 。在项目立项前,要提供经 评审后 的环评报告 。一、规划选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由规划局办 理。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书)申请表(所 在镇、建管所签意见并加盖公章) ;2、意向选址位置的 1:500 或 1: 1000 地形图两份(标出用地范围) ;3、在已有土地上翻、扩建项目,需提供 土地使用证复印件;4、规划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涉及产业政策的要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 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要求,同时主管部 门、专家、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 到现场定点并提出审核意见。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局办理。 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

4、选址意见(书) (含选址 红线图);2、建设项目的有效批文;3、国土局提供的勘测定界图(须加盖公 章);4、规划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三、用地预审 用地预审由国土窗口受理。项目用地须凭发改委立项批文、 建设项 目选址意见(书) 、矿产资源管理所提出的 地质灾害性评估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可行 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符合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资料到国土局办理建 设项目用地预审。四、环保审批 环评报告由市级环保局审批。 由我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环境 影响报告书(表)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电子文 档;2、环评登记表、 备案表及其软盘或光盘;3、所在地环保部门的初审

5、意见;4、环评技术评估机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技术评估意见;5、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6、发改委批文和规划部门的项目选址意 见;六、立项 城市燃气建设项目立项由发改委办理 立项一般所需资料:1、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的项目申请报告(一般需要一式 8 份,附磁 盘等电子文档 1 份);2、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审批意见;5、根据各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 其他资料。七、用地审批及土地使用权登记 用地审批及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国土局办 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一般都由国土局 (土地交易中心)组织国土、

6、发改、规划、 环保等部门会审后,进行挂牌公开交易。投资者向所在地国土分局 (所)递交建 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相应的 1:500或 1: 1000 的地形图以及立项批文等资料后,由国 土分局(所)人员代办后续手续。(一)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使 用权转让审批及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国土窗口 办理。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所需资料:1、经所在地国土分局(所)和镇政府同 意的申请流转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报告;2、流转地块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证明 材料;3、受让方的项目批准文件、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证明;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宗地图;6、估价报告;7、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申报表;8、镇政府对该集体建设

7、用地处置意见;9、涉及环境影响的提供环评审批意见。 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 所需资料:1、转让、受让双方共同提出转让国有 (集 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申请(转让方重点说 明取得该地块情况,投资建设情况,转让理 由;受让方要说明用于何项目建设,要明确 同意接受原转让方受让该地块时约定的建设 要求,同意按评估价办理转让。申请需转让、 受让双方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2、受让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 件;3、受让方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 件复印件;4、受让方平面布置图;5、受让方勘测定界图及报告;6、受让方单位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如 果首次转让且房屋未竣工的由转让方及国土 分局(所)实地踏勘

8、确认是否符合转让条件 ;7、转让、受让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人代表证明书;8、转让方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 原国有土地出让证(集体土地流转)合同复 印件;9、签订六份转让合同(宗地图必须由受 让单位法人签字及单位盖章,贴在合同附图 处);10、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核表;11、工业项目受让方应附环评批复文件 复印件;12、土地评估报告原件。 土地使用权登记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投 资者凭用地批文、流转、转让合同等向国土 窗口申办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国土 窗口 1 个工作日内核发国有、集体土地使用 证(初始登记、变更登记)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取得土地使 用权的投资者凭上述土地使用

9、证(初始登记、 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关登记资料到 国土窗口换发“土地使用证” 。(二)农用地转用征收、国有土地使用 权出让及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国土局或国土窗 口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 必须列入当年度的农 用地转用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符合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土局根据项目情况转市 政府核定用地指标,进入勘测定界程序,填 报被涉及征收土地村组人员及土地情况表, 并进行征地前告知、确认、听证。所在地政 府交清征收土地成本,由国土局按规定组织 上报。农用地征收批准后,由所在地政府提 出申请,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需提供:1、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2、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0、 、规划 设计条件及红线图;3、立项批文;4、企业营业执照;5、单位法人资质证明;6、外资企业附外资企业批准证书、房地 产企业附房地产开发资质;7、勘测定界成果书;8、勘测定界图;9、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平面布置 图;10、公开交易的提供成交确认书及招标、 拍卖、挂牌相关文件;11、土地估价报告;12、出让合同;13、用地预审(公开交易的不需提供) ;14、环保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国土局 组织上报,下发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登记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投 资者交清全部出让金额及相关税费后,凭用 地批文、出让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等向国 土窗口申办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国土窗口 1 个工作日内核发国有土

11、地使用证(初始登 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取得土地使 用权的投资者凭上述土地使用证(初始登 记)、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关登记资料到国土窗 口换发“土地使用证” 。第三阶段:项目的设计工程的初步设计是项目准备实施的第一 步工作,在初步设计初期要由专业的管线设 计人员对项目实地进行勘察,主要勘踏管线 的走向及地质情况。在项目实施地范围内要 优选路径,在规划允许的范围内以节约资金, 优先建设有用气意向的企业单位的供气管道 为目标,然后进行整体管网建设规划,完成 初步设计,经过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 评审通过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一、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由能投公司确定的设计单位编 制1、提供的资料;

12、初步设计前,业主向设 计单位提供资料:站址地形图( 1:500或 1: 1000)、天然气气质资料、气象资料、地震资 料、水、电、气源资料、建站规模、设备初 步选型、地勘资料、环保影响评价报告、文 物调查资料等。2、设计的内容:初步设计由乙级及以上 设计单位作初步设计,主要内容为总平面布 置;单体建筑样式、风格;门站效果图;主 要设备配置;管网平面布置图;工程总造价; 水、电、气工艺初设;说明是否符合国家标 准、城市规划;门站的消防、环保、安全等 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二、初步设计审查 初设审查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负责审查批准,同时审查机关在组织初步 设计审查时会邀请设计、科研等单位的专

13、家 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发改委、建委、规划、 消防、环保、安监局、质监局、国土)参加, 组成专家审查委员会。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 技术、经济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1、审查主要内容:1.1 工程设计是否符合核准的建设规模、 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估算等内容;1.2 工程项目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 燃气专业规划要求及规划部门对选址的具体 意见;1.3 设计文件是否达到了设计编制深度 要求;1.4 设计文件是否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 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燃气安全 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1.5 工程项目是否按国家法律、 法规规定 完善了环评事项。2、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审查后,建 设单位应督

14、促设计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 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向 审查机关提交2.1 初步设计补充文件2.2 环境影响评价意见2.3 规划选址意见书等相关附件材料。 建设局对初步设计补充文件及相关附件 材料进行复审后,按规定时间向建设单位核 发初步设计批复文件。3、初步设计变更: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如需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工艺路线、建设地址等主要设计内容进行调整的,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原规定程序报请审查机关 审批。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建设单位在报审设计变更文件时,应当 提交以下材料:3.1 设计变更申请。包括变更的主要内 容、变更的主要理由、变更设计的设计单位 资格等;3.

15、2 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及原设计相应 图纸;3.3 工程量、投资变化对照清单。三、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由能投公司委托的有资质的 设计院编制经批准后的初步设计是建设项目实施的 法定依据,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初步设 计内容、工程量和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1、施工图设计主要内容:设计单位据此 作工艺、总图、建筑、结构、电器、给排水、 暖通、消防、避雷等设计,并出施工蓝图, 施工蓝图需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压力管道 设计许可用章、设计人员设计资质证章。2、施工图须经过有对应资质的图审单位 进行图审并出具图审说明书后才能施工。四、安全评价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由建设单 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百年之。安全 评价报告书包括安全预评价报告和竣工验收 安全评价报告。须由市级安监局组织专家进 行评审,通过后,报送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四阶段:施工手续办理为了不造成在施工中出现停工、窝工、 违反施工管理现象的发生,在工程施工前, 要保证各项施工手续办理齐全,主要有征地 手续、赔偿手续、地方协调工作。包括规划 部门对施工图的审查、管线红线图的批复手 续,城市建设管理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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