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使用管理制度

上传人:汽*** 文档编号:486782863 上传时间:2024-01-23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缆使用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电缆使用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电缆使用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电缆使用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电缆使用管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电缆使用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缆使用管理制度(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排水工程部电缆使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对电缆的合理使用及管理,避免浪费、异常损坏和流失,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排水工程部疏干系统等所使用高压电缆的管理工作。3 定义 电缆使用管理:指坑下疏干系统所使用的高压电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4 管理职责4.1 电缆采购及外借由机电副总审批。4.2 机电管理部负责矿内所有电缆的全面管理工作。4.3 排水与工程部负责电缆的实物领用、保管、移设,距离300米以外电缆的维护监管工作。4.4 维修部负责距离300米以内电缆的维护、故障处理监管工作。4.5 排水与工程部负责疏干电缆的领用及监管、电缆的使用及移设工作;故障处理由维修部完成。5 管理

2、要求及控制程序5.1 机电管理部负责电缆的采购和发放审核,电缆的领取和使用分别由维修部、疏干系统的技术管理人员完成,机电管理部负责电缆的技术管理和使用中的监督管理。5.2 电缆的年度消耗总量或单耗指标由公司根据经营指标确定。维修部、疏干系统的技术管理人员根据生产进度和电缆需求情况向机电管理部提出消耗计划,由机电管理部按计划供给。5.3 电缆实物量(包括坑下敷设疏干电缆)和电缆连接箱、耦合器等,每年清查一次。清查办法:由机电管理部、维修部、疏干系统的技术管理人员共同组织测量。其结果作为年度总量依据,并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和科室。5.4 电缆按新旧程度和区段划分等级并编号,作为电缆检测、增设和报废的依

3、据,新增设的电缆一律打印年度标志和编号。5.5 电缆以疏干系统设备为单位进行日常管理。5.6 电缆的埋设5.6.1 埋设或收起电缆前必须清理好工作现场,并设专人看护,禁止非工作人员及车辆进入现场,以保证人身安全和电缆不受破坏。5.6.2 收起、埋设电缆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详细记录,原则上同一电缆的收起和埋设应由同一班组或同一负责人负责进行。5.6.3 电缆沟深度应保证电缆上缘距地面不大于550mm,不小于450mm,电缆沟宽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2倍;电缆沟的长度两端应长于所埋设电缆长度2米(两端各1米),电缆沟内不允许有明显的凸凹不平。电缆沟走向应尽量与道路方向垂直。5.6.4 埋设电缆前应清

4、理好电缆沟,不允许电缆沟内残存块状煤或岩石。5.6.5 埋在电缆沟内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不允许有明显的弯曲,有外伤的电缆不能埋设。5.6.6 掩埋物不允许有直径大于200mm的块状煤、岩石及锋利物。5.6.7 掩埋完毕后,掩埋物应高出地表150200mm。5.6.8 回填后,地埋电缆两外出端应各长于路面边缘1米,并设提醒标志,提醒标志应环贴两道亮光纸,纸的颜色为红色或橘黄色。5.6.9 收起埋设电缆时,首先应确定好位置,然后用推土机或平路机对掩埋电缆上面的浮物进行清除,清除的深度应为掩埋深度的6070%,然后人工清理掩埋物至8090,最后用人工将埋设电缆边清理边取出。严禁用拖拉机直接牵拉电缆。

5、电缆掩埋物冻结时,不允许收起电缆。5.6.10 电缆收起完毕后,电缆沟必须及时回填,回填的高度应高于地表150200mm,回填完毕后应及时撤走电缆两引出端的标志物。5.7电缆的保养5.7.1回收的旧电缆与新电缆必须分开存放,电缆头必须按规定包扎好,以避免潮气进入,影响电缆绝缘程度。5.7.2备用电缆必须放入室内,避免风吹雨淋,造成绝缘层老化,库存时要将电缆垫起,并成圈状盘放整齐。5.8电缆的修理5.8.1回收的旧电缆经电务检修队检查,需要修理的,由电务检修队指定专人负责修理,任何人不得私自修理电缆。维修后必须做绝缘耐压试验。5.8.2修理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对阻燃电缆的修理,必须制定专门

6、的修理规程。5.8.3 在查找故障点时,必须保证测试仪器接线正确,严禁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工作间。5.8.4 在处理电缆故障点时,应使用打磨工具处理电缆表面,并用专用清洁液体清洗电缆表面,各相电缆接头要求相互错开300mm,在将电缆进行连接后,使用热缩套管进行单相热缩绝缘处理,然后使用硫化机对电缆进行硫化。硫化结束后,热补人员应及时将电缆从硫化机中取出进行冷却,并检查硫化表面有无开裂等异常情况并进行处理。5.8.5 电缆热补期间,应保证工作间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聚留在工作间危害热补人员身体。5.8.6 经修理后的电缆必须经电务队长检修队按规程实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存放,以备下次使用。5.8.7每

7、次电缆的故障连接必须详细记入电缆故障处理记录表内,并作为考核依据,维修部、疏干系统的技术管理人员应每季度统计一次电缆的损耗情况,汇总成书面材料上报相关管理部门。5.9电缆的回收5.9.1有回收电缆任务时,由生产调度通知维修电务、疏干检修班及时将电缆回收,并形成书面记录。回收电缆由检修队长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按要求将电缆放至指定地点,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截断电缆。5.9.2验收时,维修电务应检查以下项目:5.9.2.1检查每条电缆两端号码是否存在;5.9.2.2电缆护套是否完整无损;5.9.2.3芯线有无断线或损伤。5.9.3回收时电缆的两头由维修电务负责用绝缘胶带包好电缆芯线,外面再用

8、塑料布或尼龙袋包好,达到防水、防损坏的目的。5.9.4拆解电缆头时,必须按照电缆连接工艺进行,严禁将电缆锯断。5.9.5如电缆完好,在电缆管理卡片上注销,记载回收日期及数量。5.9.6如电缆严重损坏或无故割断时,上报机电管理部分析原因,追查责任,并对责任单位进行相应处罚。5.10电缆的使用:5.10.1移动式机械用的电缆要妥善保护,避免被撞击、砸压、炮崩和工具损伤。5.10.2电缆在运行中要不定期检查,注意电缆的绝缘电阻及温升,观察电缆的悬挂状态是否会受到机械损坏;经常观察电缆连接处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5.10.3电缆、接线盒、终端盒在敷设和运行中都不得承受拉力。5.10.4维修电务人

9、员要定期对电缆的负荷、保护装置等进行检查。5.10.5当电缆穿过淋水区时,淋水区内不得设置接线盒。5.10.6维修电务必须定期对使用中的各类设备电缆的绝缘值进行测定,对绝缘值低于安全值以下的电缆必须进行检查、处理。5.10.7各种电缆只能在规定的电压等级下使用;使用时负荷电流严禁超过电缆额定载流量。5.10.8更换电缆时,要按相序连接,更换完毕后要检查电机旋转方向是否正确。5.10.9电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护套损伤时,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硫化热补或同等效应的冷补。不得出现明接头,否则按规定处罚。5.10.10所有移动电缆或待收电缆必须盘放整齐,严禁在电缆盘放处放置金属部件,以防损伤电缆造成漏电。5

10、.10.11坑下运行车辆禁止碾压电缆。5.10.12电缆横跨掌子面时,严禁中间夹带电缆耦合器。5.10.13 电铲尾部电缆不允许出现接头,如有接头须及时更换。5.11电缆的定期检查与试验5.11.1每季度检查一次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每周由专责电工检查一次悬挂情况,并进行外部检查。5.11.2每月检查一次移动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5.11.3每年进行一次高压电缆泄漏和耐压试验。5.11.4以上各项试验和检查必须形成制度,并对每次试验和检查的结果做好记录。对试验和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电缆,必须及时更换和处理。5.12电缆的报废5.12.1 批量的报废电缆(10米以上),由维修或使用部门提书面申请

11、,由机电管理部认定。5.12.2经审批后,可以报废的电缆由维修电务或使用部门按程序交机电管理部回收,做统一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违者按公司考核办法进行处罚。5.13 电缆不允许外借,特殊情况外借时必须经机电副总批准,并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内容应包括:双方负责人,电缆的长度、规格、新旧程度、借还时间及有效期限、有偿和无偿(有偿时注明金额)等。借还时,应由维修部和机电管理部相关人员共同现场交接。任何人无权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将电缆借出。5.14各部门人员发现电缆异常,必须及时通知生产调度。 容应包括:双方负责人,电缆的长度、规格、新旧程度、借还时间和 6 附则6.1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2、6.2 本制度解释权归排水与工程部。6.3 本制度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制度抵触时,以上级主管部门的制度为准。7 附件附件1 高压电缆使用管理考核办法附件1高压电缆使用管理考核办法1、所有设备不允许碾压电缆与电缆墩,一经发现碾压现象,处以设备司机200.00元罚款,同时对举报人予以200.00元奖励,造成损坏的按经济损失追加赔偿。2、过道两侧电缆必须修筑梯形土台并安装电缆墩,梯形土台与电缆墩必须规范整齐,雨季低洼处电缆接头必须架起,违者对值班经理与电务队长各罚款200.00元。3、耦合器必须放置在电缆支架或电缆敦上,一经发现未按要求执行,处罚电务队长200元;4、耦合器、电缆桥、过道、跨台阶等电缆

13、两端必须留有2-3米的余量,避免意外原因导致电缆损坏。违者处罚电务队长100.00元。5、有塌方、放炮处不允许布置电缆,不允许电缆垂直或悬空铺设,违者处罚电务队长100.00元。6、因巡视不到位造成电缆非正常损坏(如火煤引燃)的现象,处以电务队长、维修部经理各200.00元罚款,同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7、设备作业时,对电缆耦合器、电缆过桥、变压器或其它电器设施造成异常损坏的,处以操作者500.00元罚款,处以设备使用部门外业工长200.00元罚款,同时对设备司机追加经济损失赔偿。8、对于造成电缆或电器设施损坏后逃逸、破坏故障现场和瞒报的现象,一经发现后对设备操作者、设备使用部门外业工长处以双倍罚款,同时对举报人予以罚款的50%作为奖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