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基站发电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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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信基站发电管理要求为提高通信抢修工作效率,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基站抢修发电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真实性,确保通信运行安全、稳定、高效,依据中国移动通信网络运行维护规程及故障管理制度,针对基站代维发电工作提出以下发电管理要求。一、基本原则在确保基站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连续供电前提下,充分发挥蓄电池组的工作效率,禁止蓄电池组过度使用。代维公司应以节能、环保为目标,通过对各类基站的重要程度排序,合理调度发电抢修工作,以区域内优化、维护组间协调的方式,实施优化调度,充分发挥市电供给、蓄电池后备、移动油机发电应急三者相互结合的作用。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在中国移动公司所属项目区域内的所有

2、通信基站、干线汇聚机房、接入网机房或由中国中国移动公司所属分公司运维部委托的其他场所的应急发电。三、基站发电要求依照基站级别的划分,各类基站发电抢修的时效性要求如下:A类类站:在基站未间断工作的前提下,必须确保基站停电2 小时内通过发电恢复交流供电,直至市电恢复。B类站:在基站未间断工作的前提下,必须确保基站停电4小时内通过发电恢复交流供电,直至市电恢复。因特殊原因(夜间或特殊天气、及纠纷站点等),经相关专业负责人同意,可提前结束发电或不进行发电。四、基站发电管理1、代维人员对基站的位置、出入难易程度、设备情况如设备总功率、电池放电时间等有熟悉详尽了解,并建立相关档案;通过建立相关渠道适时了解

3、市电供应情况,对于随机出现的断电、低压告警等故障,能及时准确判断,合理安排发电工作。2、基站停电后应及时确定停电原因,根据站内负载情况、温度情况、蓄电池容量情况、基站抢修时限及其他情况进行发电。3、要求代维现场发电人员应分别在油机启动发电和结束发电(包含中途暂停发电的情形)后10分钟内电话通知机房监控人员,由机房监控登记发电情况,并每月形成发电月报表及发电费用结算清单(综合代维考核及费用支付相关表格)。4、发电的维护人员,应熟悉油机的操作与安全事项,每次使用油机必须 做好相关记录。5、因维护需要,在对基站发电过程中若需暂停发电,发电人员必须报请专业负责人,并在专业负责人指定的时间段内完成维护工

4、作,恢复发电。未经报请而中途停止发电的并造成故障或其他损失的,依照故障管理办法执行考核。6、市电恢复后,正常情况下发电人员应在30分钟内停止油机发电,恢复市电向基站供电。超出30 分钟未恢复的,由相关负责人核实后按实扣减超出部分的发电时长。7、相关负责人每天根据发电日报表记录结果分析当月基站全网发电的逻辑关系,判断发电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五、油机管理1、所有油机分配唯一的固定编号,要标注清楚,代维管理统一跟踪、检查每台在网使用油机的情况、去向、维修保养情况,每月向相关管理人员报送发电油机月度维护作业记录。2、为保证油机的使用安全,代维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移动产权油机,如有损坏、丢失必须原价赔偿

5、。3、油机原则上不能存放在基站机房里。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存放的需在确保基站和油机安全的情况下,代维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暂时存放在基站机房,但必须把油机的燃油放干,并报移动公司进行审核备案。4、代维人员至少每周给启动电池充电一次(电启动油机);每月开展巡检维护作业计划时应对油机外观进行清洁保养;维护每油机100小时时必须对全部油机进行保养,包括更换机油、机滤、空气滤、启动电池等,相关维护保养工作应按发电油机月度维护作业记录维护细项的要求进行,如因保养不当造成的油机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各负责人负责。相关保养所需的机油、机滤、空气滤等由单位提供。5、代维单位产权油机发生损坏应及时修理、更新。六、发电安全管理

6、1、在基站发电过程中,维护人员原则上必须全程值守,不得委托他人替代。若因委托他人、违规操作或无人值守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安全事故,应由代维单位完全负责。2、发电人员必须在指定接口接入油机,并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发电,严禁油机向电网反送电。3、发电机启动后应空载运行5分钟,待各项电气指标稳定后,方可向基站加载送电。4、发电人员必须保证发电机运行环境平稳,通风良好。严禁任何人员长时间在发电机运行的环境内工作或休息,避免一氧化碳中毒。5、无论何种情况下,严禁多人分步进行发电操作,发电接线和开关倒换操作时必须两人在场,一人操作一人监督,以免发生触电事故。6、发电结束后,必须立即恢复发电操作中进行的临时

7、性设置,如发电过程中关闭的空调电源,关闭的部分开关电源模块或限流设置等。同时应全面检查开关电源监控单元的各项管理参数。7、所有基站一次下电电压设置不得低于46.5V(重要站点的参数修改,需报专业负责人),二次下电电压设置不得低于43.2V(重要站点的参数修改,需报专业负责人)。绝对禁止发电人员私自设置开关电源中蓄电池管理参数而达到延长蓄电池放电时间的行为。8、基站发电流程:9、应急发电预案:防火、防汛大面积停电预案.doc10.个案:2015 年7月14日下午16:50分左右,因雷雨天气导致我广东电信所属的代维区域市电中断,发生100余站的大面积停电,成安、大名、肥乡、魏县较为严重。广东电信及

8、时上报质控中心,随之结合监控中心实时数据启动应急发电保障预案。出现大面积停电后,移动公司质控统一指挥调度,质控中心和广东电信监控主管在后台24小时盯守指挥,并通过实时停电、发电、退服数据及时向指挥人员和实施人员提供监控状态信息并每半小时上报停电、发电、退服、应急故障信息,为指挥调度提供支撑;监控人员结合代维人员对基站的位置、出入难易程度、设备情况如设备总功率、电池放电时间等情况,及时合理地安排调度,以及协调各县区间的调度落实情况;,安排人员、发电机、防汛物资的使用,及时汇报防汛工作的进展情况;代维人员携带防汛物资、发电机优先保障县城VIP基站,党政机关、人口密集区基站、高铁沿线基站、环链基站、

9、重点局站等发电,保证了基站的正常运行。以县区为单位,当某县区出现大面积停电需要应急调度时,相邻县区按照应急等级进行人员、车辆、发电机调度。积极协调一切可利用资源进行调配,全力保障此次大面积停电。积极调配区域内油机资源进行保障,相邻县区相互支援,在此期间共计调用人员45、车辆19台、油机32台,截止到全部恢复保障发电 31次 ,共计发电133.5小时。本次大面积停电,质控中心,此次大规模断电中4个基站发生退服(全部是道路泥泞无法及时赶到、业主不在和有纠纷),其余基站运行正常。基站出现烟雾、水浸告警代维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排除基站隐患,保证各种代维基站发电管理办法根据金昌移动代维的整体安排,为了

10、确保代维质量,提高发电效率,减少基站发电退服,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一管理细则1、代维单位要建立与当地供电部门日常沟通机制,及时收集了解例行停电、维护性停电信息,根据基站停电信息提前做好发电准备,并结合停电基站的重要性和蓄电池的性能来决定是否起用和何时起用发电油机,以确保基站的正常运行或故障历时在规定的时限内2、负责所有基站的应急发电工作,在进行发电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要确保人身及运行设备的安全。对有重要传输节点的基站需有多人相互监督下进行应急发电基站停电信息提前做好发电准备,并结合停电基站的重要性和蓄电池的性能来决定是否起用和何时起用发电油机,以确保基站的正常运行或故障历时在规

11、定的时限内3、发电按次进行计费,计算原则为:基本费用为接到发电通知安排人员车辆奔赴发电现场及从发电现场返回的人工和车辆路途费用;发电费为到达现场启动油机发电到发电结束的人工费、燃油费、油机使用费等,发电费用按照8小时计一次,不足8小时按照8小时计算,发电时间超过8小时后的费用按照每增加4小时增加0.5次发电费用收取(不足4小时按照4小时计算)。二考核细则1、代维人员在接到发电通知后应根据停电基站电池蓄电情况组织维护人员进行发电工作,并保证在电压不低于48.1V前进行发电工作,对电压低于48V时送电的,每次扣除1分(停电后2小时内电压降到48.1V以下的基站暂不进行考核,但需经过分公司签字确认,

12、如遇大面积停电情况,只对退服进行考核).2、发电不及时导致基站小区退服,每站次扣3分。3、当县区内出现大面积停电(停电基站数量30%以上)及遇到突发事件,市公司需对各代维单位发电机组进行调配时,各代维单位应配合市公司进行发电机组的调配,未积极配合的每次扣除代维单位5分。4、发电现场无人值守,发现一次扣1分。若导致第三方人身伤亡视情况严重性扣5-10分。5、代维单位应详细填写代维发电记录,每月30日前将上月度的发电记录汇总上报分公司代维主管,未及时上报每次扣除1分。6、各代维单位应保障发电机组运转正常,当发电机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安排维修,并有备用发电机替换故障机组,未有备用发电机组导

13、致发电机数量不满足配置要求的,每次扣1分,影响发电工作正常开展的每次扣3分。7、发电操作不当或发电输出电流未达到设备工作电压而造成设备损坏的,每次扣除代维单位5分。8、不具备发电条件的基站除去停电产生的故障时长,但需书面上报原因,分公司网络部签字确认核实情况后不予扣分。三奖励与惩罚1、代维公司在抢险救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视情况进行适当奖励(当月1-5分)。2、在集团或省公司组织的检查评比活动中成绩优秀的代维公司进行适当奖励(当月1-5分),成绩较差的进行适当处罚(当月1-5分)。3、对代维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有效提升了网络质量指标的代维公司予以适当奖励(当月1-3分)。4、移动公司

14、各级代维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对代维单位进行考核,各代维单位如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应向市移动公司提交书面的报告,移动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根据代维单位实际维护情况进行核查。5、如发现代维单位在考核工作中与移动公司管理人员存在打“人情分”的现象,移动公司即刻终止该代维单位的维护工作。6、移动公司将根据代维单位年度维护质量总评情况对下一年度各代维单位维护工作量进行适当调整。:基站长期发电管理办法基站长期发电费用居高不下,已经超出预算,为了保证基站、正常供电的情况下,减少长期发电费用,建立此办法,代维单位应严格按照基站长期发电管理办法执行,未按管理办法执行的长期发电费用不予支付。一、 长期发电申请1、

15、基站发电达到8小时时提出长期发电申请,填写长期发电申请单、长期发电一览表(见附件),邮件发送综合代维管理人员邮箱。2、对于接临时电的基站,接临时电费用超过xxxx元/天,需上报综合代维管理人员。3、对于不提交长期发电申请,发完电后后补长期发电申请的不予计发电费用。二、 长期发电通知1、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及时修复的长期发电站点,每延长3天发电需再次发送长期发电申请,写明处理情况,综合代维管理人员需将长期发电情况通报动力中心。2、对于基站和超过5天未解决的,综合代维管理人员上报部门主任,抄送动力中心、电费缴费管理人员、接入维护中心主任。3、对于基站和超过10天未解决的,综合代维管理人员上报运维部主任

16、。4、对于较重要的基站和超过15天未解决的,综合代维管理人员上报主管副总。处理过程,得到主任、副总审批后,暂停该基站发电,代维单位接到运维部综合代维管理人员通知后撤离发电。三、 长期发电检查及结束确认1、长期发电期间,综合代维管理人员及县区管理人员应抽查发电情况,确认是否来电及正常发电。2、长期发电结束,应及时在长期发电一览表中写明结束日期、时间,并将长期发电一览表发送综合代维管理人员,以便计算长期发电费用。四、 长期发电费用核对1、每月底上报本月长期发电表,代维单位发电管理人员应与综合代维管理人员一起在动环管理系统中核对长期发电次数与时长,确认长期发电费用。2、每季末综合各月长期发电费用,经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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