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理论前沿新材料第八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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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新教材试题 材料1、作为国际知名的信用评级机构,从1920年起,穆迪已对16000多家公司发行进行了评级,对于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穆迪等评级公司对国际银行业的评级基本上是客观的。但“穆迪”等国际权威评级机构普遍认为我国商业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技术不及西方银行高明,对中资银行的评级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歧视性”态度,在国际市场上给我国银行业的公司形象、市场竞争、对手交易以及融资成本等多个方面带来了负面影响。材料2、金融危机中国际权威评级机构对中外银行的评级国别银 行标准普尔穆 迪长期信用等级长期信用等级财务实力评级美国富国银行AA-/负面Aa3/负面B/负面摩根

2、大通AA-/稳定Aa3/稳定B/稳定美洲银行A+/负面A1/负面B-/负面花旗集团A/稳定A2/评级观察C-/评级观察英国汇丰集团AA-/负面Aa2/稳定B/稳定巴 克 莱A+/负面A1/稳定C/负面R B SA/稳定A1/负面C-/负面中国工商银行A-/正面A1/稳定D-/正面中国银行A-/稳定A1/稳定D-/正面建设银行A-/稳定A1/稳定D-/稳定材料3、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后,国际权威评级机构对美国一些破产倒闭金融机构进行了评级。下表是陷入危机前后,国际评级机构对部分金融机构评级的变化对比情况。机 构陷入危机前夕陷入危机前半年长期信用等级财务实力评级长期信用等级财务实力评级美联银

3、行Aa1(2008/07/22)B+Aa1B+华盛顿互惠银行A2(2007/12/10)B-A2B-要求:试以“”为题写一篇不少于600字的短文。分析思路:1、概括银行绩效评级和银行信用评级的内容;2、谈谈你对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对我国银行评级的看法;3、阐述要提高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对我国银行业的评级,有哪些工作要做?4、提出你的政策建议。国际信用评级对我国银行信用评级的影响我国信用评级业的发展与我国的信用制度建设和完善密切相关。我国急需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或信用制度,信用制度的建设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瓶颈。我国信用评级业发展已有十几年的历史,但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总体上看,我国的信用评级业

4、现状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一、制度建设已有一定基础信用评级制度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地辅助市场监管,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增强市场经济效率,以及促进企业间经济信用交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993年国务院发文提出,企业债券必须进行信用评级,并要求1亿元以上的企业债券要经过全国性的评级机构评价。在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也明确提出,“资本市场要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股票融资,建立发债机构和债券信用评级制度,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而在一些具体的管理办法中,对信用评价的有关规定就更加明确,如贷款通则中规定,“应当根据贷款人的领

5、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率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级别。评级可由贷款方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由有关部门批准的评价机构进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证管理办法规定,“信用评价机构对企业所作信用评定结论,可作为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贷款的参考依据。”一系列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信用评价行业制度框架的初步建立奠定了基础。1999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法157条规定,根据证券投资和证券交易业务的需要,可以设立专业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以及时揭示和防范证券市场风险,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证券监管部门在监管实践中,越来越意识到信用评级对减

6、少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规范证券市场的作用,而信用评级可以成为辅助监管的有效手段。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第31条规定,发行人可委托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或发行人的信用进行评级,信用评级的结果可以作为确定有关发行条款的依据并予以披露。同年6月中国证券分析师协会受中国证监会委托,组织信用评级机构和证券界人士对证券评级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该办法对从事证券信用评级业务的信用评级机构审批、证券信用评级人员、证券信用评级业务范围、证券信用评级的结果、证券信用评级机构及其人员的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另外,正在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条

7、例,将强化信用评级的作用。这些规章的制定和颁布,将会把信用评级全面导入我国资本市场,为证券评级的开展提供法律背景,对中国证券市场监管法规框架的形成和监管体系的完善有重要意义。二、信用评级业务不断拓展我国的信用评价业务最初始于债券评级,目前债券评级也是信用评价公司的各项业务中唯一受到监管机构指定的业务,1997年中国民银行发布的547号文件,确定中国诚信证券评价有限公司等9家机构具备企业债券信用评价资格,并明确规定企业债券发行主体在发债前,必须经人民银行总行认可的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近几年,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后,为了控制贷款风险,人民银行各地的分行纷纷要求各商业银行对贷款1亿元以上

8、的企业,除银行审贷部门评级外,同时由人行分行指定的独立评级公司进行信用评级。目前上海、江苏、宁波、厦门、福州等省市已开始实行贷款大户由评级机构评级。商业银行的贷款证评级正在成为信用评价公司的重要业务。为提高信用评价行业的影响力,目前已有一些规模较大的评级公司着手对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进行自主评级。目前信用评级机构开展得比较多的业务之一是对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评级。可转换公司债券于1843年起源于美国,由于其独特魅力,可转债已发展成为国际资本市场上重要的融资工具,并呈稳定上升趋势。2001年4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后,西宁特钢于2001年5月9日发布公告称

9、拟发行可转债,之后陆续有深万科、招商局、中信海直、南开戈德、万杰高科、秦丰农业、现代投资、酒钢宏兴、首钢股份等数十家上市公司发布了拟发行可转债的方案公告。更为可喜的是,2003年以来一些上市公司开始意识到信用评级对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企业形象的重要作用。虽然进行信用评级并非是其发行可转债的必要条件,但大部分上市公司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都聘请了国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其公司进行评级。这说明,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已经意识到信用评级的重要价值。但该项业务受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状况及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批制度及发行速度的影响比较大。一些评级机构还对上市公司进行了定量信用评级。此外,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还开展或拟开

10、展对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信用担保公司、工商企业、基金、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计划等的评级,但由于受市场需求不强的影响,这类业务的市场规模目前还较小,但发展的前景是乐观的。三、行业龙头初步显现我国的信用评价机构是伴随着企业债券的发行而产生的。1986年地方企业开始发行债券,198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开始对债券进行统一管理,并要求发债企业公布债券还本付息方式及风险责任。为防范金融风险,银行系统的一些机构组建了信用评级机构。十余年来,信用评价机构的发展经历了一个膨胀、清理整顿、竞争和整合的过程,目前评级机构仍有50家左右。从这些评级机构最初的业务隶属

11、关系看,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如银联诚信征信有限公司、联合信用、中诚信国际、大公国际等一批从市场上发展起来的、运作相对比较规范、独立于任何机构的信用评级公司,经历过多年的市场磨练后正在走向成熟,其业务领域包括银联诚信信贷征信、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机构、银行信贷登记企业、担保公司、申请担保企业及其他工商企业等的信用研究和信用评级等。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和中国加入WTO,这类评级机构的队伍还在不断壮大,目前,这类机构的数量不超过10家,但真正在市场上比较活跃、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只有银联诚信征信有限公司等56家。 另一类是20世纪80至90年代因市场发展而成立的原来隶属于或挂靠于各级

12、人民银行及其他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机构,随着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的发展,它们正在逐步从各银行中独立出来,或通过合作、或经过改制重组,纷纷以新的姿态走向市场。这类机构原来主要依附于各银行,业务比较单一,独立后其中的一部分真正走向了市场,但大部分仍然服务于其原来挂靠的银行。目前,这类评级机构的数量比较多,估计在数十家,不过,它们的业务范围较小,多数属于地方性机构,因而市场影响力较小。第三类是,国外的评级机构。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以及中国加入WTO,一些国外知名的评级机构和信用中介机构,也开始积极发展中国市场。穆迪、标准普尔、惠誉等纷纷在中国寻求合作伙伴或成立办事机构等

13、。国外评级机构在中国的业务发展还只是刚刚开始,还没有进入到实际操作阶段。四、信用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初步建立1992年,中国信用评级协会筹备组经过多次讨论,于1992年6月制定了债券信用评级办法,建立起我国自己的评级指标体系和方法,为我国信用评级制度奠定了基础。目前我国信用评价机构一般都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但在具体的指标体系上仍有一定的差别。中国的各评级机构所使用的表示评级结果的级别设置、符号及表示方式各不相同,相关的定义及含义也不完全一致。有的评级机构将评级结果设定为九个等级,有的则设为十个等级;有的评级机构用英文字母ABC作为表示等级的符号,如AAA、BBB等,也有的用中文来

14、表示信用等级,如特级企业、一级企业等,还有的则将二者结合起来使用,如“特优级(AAA)”、“优级(AA)”等。但目前比较规范和影响力大的专业信用评级机构都基本在使用国际通行的信用等级符号。五、面临的问题尽管中国评级业已有10多年的发展历史,但从总体上看还处于初始起步阶段;市场经济特别是金融资本市场不发达,社会信用制度不完善,使评级市场的需求不足,市场对评级作用的认识不高;具有一定规模、运作规范、有广泛影响力的评级公司很少,特别是没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评级公司;评级公司之间竞争激烈,利用非市场因素开展的不适当竞争,影响了评级业的健康发展。中国的信用评级业自1987年诞生以来,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正在

15、逐步走向成熟,机构数量不断增加、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与经济发展的需求相去甚远。主要表现在:(一)对信用评级的认识不足目前,我国对资本市场发育过程中信用评级业务重要性的认识严重不足,没有将其视为提供有关信用信息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手段。从企业信用评级方面看,由于参加评级与否属企业自愿,如果信用评级不能给企业筹资、融资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企业当然没有要求进行信用评级的积极性。而如果没有企业的需求,信用评级市场根本就建立不起来。许多企业往往将信用评级视为政府“摆花架子”的行政行为,从而伎信用评级带有诸如评什么“信得过产品”称号之类嫌疑,真实地上演了一幕“劣币驱逐良币”的经济话剧。事实上,我国现有的信用评级结果根本不可能产生降低企业筹资成本和增加企业无形资产这两个关键功能,这是不能真正形成信用评级市场的根本原因。(二)我国信用评级业的立法仍然滞后我国在相关的法规中虽然已经就信用评级问题作出了一系列规定,但在培育市场需求、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分工与合作等方面存在较大问题。就目前来看,上市公司越来越多,资本市场日益活跃,交易者很难单靠自己的力量获取充分完全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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