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时期文官考试制度研究--本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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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前言2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考试制度的法理基础3(一)起源31、科举制32、西方文官考试制度43、“五权学说”的观点4(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考试制度的最终确立5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文官考试制度的运行的特点6(一)文官考试制度的特点61、考试制度新颖62、考试权独立63、政治性较强6(二)考试制度的运行71、考试科目和考试资格72、考试程序7三、考试制度运行中的问题及成因8(一)考试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81、规定中的考试权未能做到真正独立82、考试及格人数过少83、任用官吏途径太多9(二)考试制度运行中产生问题的原因91、内部因素92、外部因素10四、考试制度的现代价值11(一)公务员的招考1

2、1(二)推动我国现代的宪政文化建设12结语13致谢14参考文献14摘要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作为一个历史阶段,在中国近代史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一时期的很多制度都对现代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甚至是为后世模仿,甚至是沿用下来。孙中山在集成中国古代考试制度的同时,吸取了西方的考试制度,从而开创了对现在具有深远意义的考试制度。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文官考试制度,前后共20年,共举行了14次考试,录用了4046人。通过文官考试制度,录取了不同行业的人才为国民政府的经济建设和抗战时期的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不可否认的是,这个时期的文官考试制度,带有浓重的时代色彩,不可避免的具有滞后性等一些消极意义,所以我

3、们必须辩证的看待。本文主要是从文官考试制度的考试对象、考试时间、考试资格、考试种类和考试科目等方面对文官考试制度的运行进行详细的分析,进而总结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考试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分析原因,并分析其积极意义,以期能对我国现有的公务员考试制度能有所裨益。本文一共分为四章。第一章 主要介绍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考试制度的法理基础。第二章主要从文官考试制度的运行和特点来进行分析。第三章着重分析考试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第四章重在探讨对现代公务员考试制度的影响和借鉴。关键词:南京国民政府 考试权 公务员制度 考试制度 前言孙中山先生在继承中国传统考试制度的基础上,吸收了西方的文官考试制度的许多

4、优点,从而开创了关于考试权的独立思想,这一思想深深的影响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考试制度,此时期的文官考试制度,体现了近代民主的政治形势和平等公正的价值追求。但是,在看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考试制度的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必须清楚的认识到这个时期的考试制度也不可避免的具有时代的烙印,我们必须能够深刻的意识到其也具有时代局限性。在我国的公务员考试中,我们应该吸收孙中山考试思想的先进思想和制度,建立完善的考试制度,构建起特色的考试选拔制度,这样,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笔者希望通过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考试制度的研究,以期能够对当今的公务员考试制度的推进和完善有所裨益。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考试制

5、度的法理基础(一)起源1、科举制 春秋战国时期,由朝中的文武官员推荐官吏十分盛行,这种惯例逐渐的形成了制度。秦汉以后实行的是征辟制度,后来又实行“九品官人法”。到了隋唐时期我国开始实行科举考试制度,开了开始选官之先河。明清时期更是把科举制度发扬广大,这时期,考试制度成为了我国封建社会的选拔官吏的方式。科举考试制度自隋朝开始,到唐朝时期尤为盛行。唐代的科举制度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常科每年都要举行,科目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眼、明字、明算等,制科则是依据形式的需要,由皇帝临时设置的科目,无论是平民子弟还是官吏都可以参加考试。制科不定期举行,每次录取的人数也不多,少则一至二人,多则五、六人,

6、制科在科举考试中并不是很重要。宋代的科举制度更加严格,增加了录取的名额,同时也提高了被录取的人的待遇,在这个时期,也很大程度上吸收了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参与管理朝政。在宋太祖时期,正式建立了殿试制度,由皇帝来亲自主持,殿试中了之后不再经过吏部的考试而直接授予官位。到了南宋以后,授予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到宋神宗时期罢诸科,只保留进士科,考试内容比较重视经书义理,在难度上大大高于唐代,正是由于宋代这种比较严格的制度,才真正选拔了一批优秀的官吏。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制度达到了非常完备的状态,同时也慢慢走向了灭亡。这个时期的科举考试制度的特点是科举与学校进一步结合起来,参加选举的人必须

7、是乡级学校的生员,考试的方法也是比较全面的。明代实行了八股取士,大大的禁锢了考试者的思想,而且人们将通过科举考试与当官发财联系起来,使得知识分子都陷入了功名利禄之中,而无人完全是为了知识和报效国家而学习。到了清代,由于大兴文字狱,冤假错案不断,使读书人不敢在研究学问,从而使科举考试成为统治者统治知识分子的紧箍咒,使很多人都望而却步。2、西方文官考试制度 欧美等资产阶级国家借鉴中国的科举制度,创立了其自己的文官考试制度。西方的文官考试制度在借鉴科举制的同时,根据其国家性质以及用人标准,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是关于各级文官的考试、任用、管理、退休等一整套的体制和制度,是根据西方资产阶级国家性质所形成

8、的关于官员的进入、管理和退出的制度。西方文官考试制度的目的在于选贤任能,使能者居其职,大大地提高了行政的效率。孙中山先生也在借鉴、效仿西方国家的经验,在此基础上,一步一步的构筑起中国近代文官考试制度的理论框架,其吸取了西方文官考试制度的精髓,以通过新式考试为标准来选任官员,并通过此中方法来分配官员职位,其主要标准为考试成绩,在延续科举制考试形式的同时,吸收了当时比较先进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为后来创立适合中国国情的考试制度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3、“五权学说”的观点孙中山先生曾先后规定和颁布了关于文官考试制度的法规,对考试院的设立、文官考试制度的种类、资格、科目、内容和文官的任用等做了相关

9、的规定,使其逐渐走向制度化。早在1906年12月2日,孙中山先生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演说时就指出:“将来中华民国的宪法要创一种新主义,叫做五权分立,那五权除刚才所说的三权之外,尚有两权,一是考试权一为纠察权 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87页。”这是孙中山先生最早在公共场合公开五权宪法思想,在这其中就有关于政府选拔官吏的考试权思想。1928年10月,根据孙中山先生的五权思想,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了立法、行政、司法、考试、检察五院来分管五权,其中考试院是负责管理公务员的考试和铨叙工作。(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考试制度的最终确立 1928年的“东北易帜”标志着南京国民政府从形式

10、上统一了全国,这就为文官制度的最终确立奠定了政治基础,而就在这一年,训政纲领的颁布标着着“训政时代”代替了“军政时代”,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为依据的五权分立的五院制政府最终建立。考试院为国民政府最高考试机关,掌握考选、铨叙事宜,所有公务员均须依法律,经考试院考选、铨叙,方得任用,监察院为国民政府最高监察机关 国民政府组织法,载国民党公报,1928年第10期第91页。监察院对文官制度进行监察,必要的时候行使弹劾权、审计权等权利,监督文官考试制度的施行。这一系列法律以及政治体制的建立标志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文官制度的初步设立,从此,南京国民政府文官考试制度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发挥着选拔和任用官吏的

11、作用,并对后世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 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文官考试制度的运行的特点(一)文官考试制度的特点 1、考试制度新颖 孙中山先生总结和吸取了科举制度的精华,采纳了科举制度的选拔方法,使这个制度成为了传统观与现代结合的产物。考试院的思想方针为“承中国因有制度之精神,采取各国特长,适应现代需要,以立良美完备之政制” 陈天锡编订:戴季陶先生文存(第一卷),(台湾)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1959年版,第168页。在考试内容上,考核内容更加广泛和多样,原有的考试只靠国文,现在还加入了地理、历史等相关的科目。 2、考试权独立 这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文官考试制度较之传统的考试制度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考试

12、院为掌管考试的最高考试机关。这就体现了考试权和行政权了相分离,这和传统意义上的科举制度有了很大的区别,因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文官考试制度不仅看到了权力制衡的重要性,更为重要的是把权利制衡应用到文官考试制度中来,这就使得选拔不再属于某一个人或者某些少数人的意志。3、政治性较强首先,国文的考试方面为论文、党义、三民主义、建国大纲、建国方略、中国国民党重要宣言及决策案 高等考试条例(1930 年 12 月 27 日考试院公布),中央周报1931 年第 137 期(普通刊),第 19 页。只要党义这方面不及格,即使其他方面再优秀,也不予考虑。其次,在第一试成绩合格以后,经过培训才能参加第二试的考试,这

13、期间培训的也是党义方面的内容,训练不合格者也不能再进行第二试。第三,在公务员的升迁上,只要是国民党党员晋升就会非常的容易,反之会有一定的歧视现象。第四,所有的公务员必须服从国民党党义。同时实行“以人治党”,政府的机构权能随着官员的官职而变化。(二)考试制度的运行1、考试科目和考试资格参加高等文官考试的人员需要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的学历。普通考试则要求具有中等以上学校的学历。对于参加特种考试的人员没有具体的要求,主要是任用机关要求的专门的考试,比如教育、邮电、财务等一些技术人员的录用。 对于高等考试而言,第一试合格后可以进行第二试,前两试达到要求以后,才可以进行第三试。第一试主要为甄录试,考试科

14、目有国文、公文、历史、地理、宪法、政治学等。第二试考试为专业考试,共有十科。第二试由于报考的种类不同,所以相对应的科目也不相同。但是只要通过两科即视为第二试通过。在前两试都合格的基础上,考试者就可以参加第三试了,第三试即口试。口试主要是进行随意提问。 2、考试程序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文官考试的考试程序非常的严格。考试院院长戴季陶认为:“考试原关要政,虽事属创举,而计定百年,非推行尽致,无以树风声” 姚琦:论国民政府时期的公务员制度,载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3月,第19卷第2期。具体如下:考试的审批严格。要成功的举办一次考试,在考试前必须由考选委员会先向考试院呈请,之后考试院会向

15、国民政府呈请,得到批准以后,才可以开始准备。由考选委员会组织典试委员会,监察院组织的监试委员会。为防止一系列的舞弊现象,建立了保证人制度。考试法规定了报名者必须有2名官员为保证人,而且必须是现任荐任职以上的官员,同时考试者必须出具保证书。考试法还规定了,与考试有关的相关官员有子女或亲属有应考者,官员应该回避。三、考试制度运行中的问题及成因 (一)考试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1、规定中的考试权未能做到真正独立根据孙中山先生五权分立的思想,实行考试权独立,建立考试院,从形式上确实做到了考试权独立,但从国民党的执政理念以及政治上的实际操作来看,并没有从实质上做到考试权独立。从国民党的政治体制来看,从国民政府到五院,再到五院所属的办事机构,并没有完全遵循孙中山先生五权分立思想来管理国务,而是按照其一党独裁,这是国民党内部的机构,并不能代表全体国民,从而从政治上阻碍了考试权的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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