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486625034 上传时间:2024-02-06 格式:DOCX 页数:50 大小:76.8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_第1页
第1页 / 共50页
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_第2页
第2页 / 共50页
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_第3页
第3页 / 共50页
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_第4页
第4页 / 共50页
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_第5页
第5页 / 共5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5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2011年陕西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发布2011年陕西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发布为加强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适应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1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418名。其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3030名(包括人民警察1258名,选调生22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

2、条件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二)网上报名(三)报名确认(四)网上打印准考证(五)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六)特别提醒事项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四、体检和考察五、公示六、录用一、报考条件(一)报考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9日至1992年3月29日期间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检特殊标准;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二)招考的范围对象招考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1

3、.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 .陕西生源。3 .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可报考相关职位:1.2011年应届(含2010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报考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职位。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报考全省以硕士研究生学历为起点的职位。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报考西安市人民警察的法医学、日语、阿拉伯语等职位。(三)报考的资格条件1.报考者除符合招考范围和报考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上述基本条件中第2、6项所列条件等,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具体条件为准。2.报考省、设区的市两级职位,应

4、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7月31日。基层工作经历,可以累计计算。2 年基层工作经历应满24个月。报考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或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毕业证之前的见习、实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具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报考,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

5、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在职人员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与原工作单位劳动(服务)合同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3 .对各级、各类学历、学位证书,均需在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复审中核验。核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31日。(四)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未经批准自行离职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以及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或自2006年以来参加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被认定填报虚假信息等仍属取消报名资格期限内的人员,不准许报名。2

6、 .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准许报3 .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其它情形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不准许报名。4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各用人部门具体的招考职位名称、计划录用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陕西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和陕西省2011年招考乡镇长助理、法官助理选调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职位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

7、:/)陕西省公务员局网(http:/)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报考人员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通过职位表所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进入陕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网址:http:/或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3月30日0:00至2011年4月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

8、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各招考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3月30日0:00至2011年4月5日18:00。(三)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及时在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每名报考者按每科50元的收费标准,本次考试两科共需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5日18:00

9、。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需要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4月5日18时前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电话:029-87447652)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也可就近到报考职位所

10、在市的人事考试机构提出费用减免申请,经审核后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在4月21日至4月23日24:00从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五)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和法医类等特殊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外,其他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缩减招考计划。因报名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将于2011年4月7日上午9:00在陕西省政府

11、门户网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1年4月7日上午9:00至4月7日16: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100元。(六)特别提醒事项为指导报考人员合理报名,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将于3月31日和4月2日两次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省公务员局网公布各职位的报名情况。根据往年报名期间每天上网流量统计,报名最后一天网络访问量剧增,出现过导致网络拥堵甚至瘫痪的情形。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客观理智选择职位,及时注册报名,尽量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以免因无法登陆网站,

12、失去报名机会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时无法改报。另外,为了确保报名数据安全和及时审结,本次报名期间,4月2日23:00至4月3日7:00之间将关闭报名注册系统,进行报名数据备份和集中审核。此期间考生可以浏览选择职位,但不能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一)公共科目笔试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与职位表同时公布。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本次考试笔试在全省11个市区政府所在地设立考点,设置考场。报考省委组织部选调生、省级部门及垂直管理系统职位的考生,统一

13、在西安参加考试;其他考生在报考职位所在的市区参加考试。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同一考场。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具体地点参加考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2011年5月21日统一公布,考生可以登录陕西省政府门户网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查询。我省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和法医等特殊职位,在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时予以适度倾斜。(二)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有关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部门实施。专业科目考试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考试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4、三)面试面试工作全省统一安排部署,省、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1、确定面试人选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根据职位表确定的录用计划人数,按照1:3的比例(除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在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统一公告。出现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前,须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已确定的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等要求的材料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部门同意后,可以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报考省级机关的人员由省级部门组织复审;报考选调生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青干处组织资格复审;报考省级垂直管理系统的,由其省级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报考各市区职位的由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组织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人员中出现被取消面试资格、放弃面试或不能参加面试等情况而形成的缺额,由省、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报考本职位的考生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