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全面指导税收管理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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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学发展观全面指导税收管理调研报告一、调研地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一)调研地区的基本情况海港区国家税务局共有出口企业224 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94 户(生产型104 户,外贸企业 90 户),小规模纳税人29 户,特行企业1 户。 2020 年共审核退税34304 万元,办理退税 32120 万元。山海关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共有出口企业 27 外贸企业 3 户),小规模纳税人 3 户,特行企业理退税 17030 万元。户,其中一般纳税人23 户(生产型20 户,1 户。 2020 年共审核退税32284 万元,办(二)调研地区的主要做法:一是加强培训,充分认识征退税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征税是退

2、税的基础,只有征了税才有退税的问题,而退税工作中也会遇到要征税的情况。加强征退税的衔接,实现征税管理和退税管理的良性互动,是税收管理科学化的必然要求。加强征退税衔接对税收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堵塞漏洞,避免税收风险。相对来说,基层税收管理员更加熟悉所管辖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出口退税管理工作和税源管理工作实现有机的结合,可以降低风险。一旦发现出口退税申报异常情况,通过及时调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变化,理清货源,查实货物,发票,货物等信息,及时做出判断和处理,可以防止或避免少征多退现象的发生。有利于降低办税成本。实行征退税衔接,对大多数出口企业来说,可以缓解企业在征税部

3、门和退税部门分别跑、多次跑,征退税部门分别找的矛盾,既方便纳税人,又有利于降低征纳双方的办税成本,符合建立服务型政府,优化纳税服务的要求。有利于缓解出口退税部门人员少的矛盾。市局专职从事退税管理工作的人员有限,而出口企业数量每年都在大幅增加,人员少工作量大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现把出口退税的一些基础性工作放到基层管理部门,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就可以集中更多精力加强退税的评估和预警分析工作,可以解决出口退税工作中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推进征退税衔接工作。征退税衔接工作就是通过征、退税信息共享、日常管理的结合、纳税评估和退税评估的结合实现征税管理和出口退税管理的联通和衔接,堵塞因征、退分离

4、存在的管理漏洞,防范骗退税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整个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出口企业各种信息沟通。定期到市局退税部门核对出口企业认定信息,并及时将出口企业税务登记信息(包括:开业、变更、注销、纳税人状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信息、一般纳税人资格变更情况(包括:认定一般纳税人、取消一般纳税人)、出口企业基本情况变化信息(包括:投资情况、法人情况、生产地点等)、企业申报信息(包括:内销收入、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应纳税额、留抵税额等)、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货物信息(包括:生产企业生产能力、视同自产产品情况、是否符合视同自产条件)等相关信息向市局出口退税部门反馈,使出口退税部门能及时了解出口企业基本信

5、息,防范骗税行为发生。加强出口企业出口不退(免)税货物的沟通。对市局退税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下发的视同内销征税数据,如:出口企业发生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02号)规定的5 种情形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国税发 2020123 号)规定的 6 种情形以及出口企业出口少申报的出口货物、出口货物已申报退(免)税审核未通过、出口企业未办理退(免)税认定未进行退(免)税申报等按规定需要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及时反馈给市局退税部门。加强对暂不退税出口企业信息沟通。加强对新办出口企业、发函未复函出口企业、出口企业涉嫌税收违法

6、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沟通。对于新办出口企业在办理第一次退税前联合退税部门对企业进行一次综合评估,及时掌握出口企业情况(生产销售情况、税款缴纳情况);对于出口企业涉嫌有违反税收管理行为,负责检查企业违法行为,根据检查结果出具检查结论及时反馈到退税部门,退税部门依据检查结论决定是否给企业办理退税。落实市局布置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工作,对市局下发的应退(免)税出口额变动率、商品出口额变动率、出口单价变动率、未申报退(免)税额比重四项预警指标涉及企业进行认真检查,采取案头评估、约谈、函调及实地核查等方式,对预警指标进行认真分析、判断,形成定性及定量的分析结果。针对预警分析结果,区别不同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有关

7、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局退税部门。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评估与纳税评估的衔接。出口货物退(免)税评估要与其它纳税评估相互联运,结合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等各税种的评估,充分利用纳税评估工作的已有成果。也可对出口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与退税评估工作一起进行,对出口企业税收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于评估中发现有涉嫌税收违法情况的,评估部门应及时将相关信息转交稽查部门,稽查部门应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工作,并将稽查结果及时转交退税部门。加强出口企业免税出口货物沟通。核对市局出口退税管理部门下发的一般纳税人免税出口货物信息,(如:来料加工复出口)仔细核对出口企业是否按规定将进项税额进行转出,防止

8、出口企业即免税出口货物又申报抵扣进项税情况发生;对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出口货物核销信息进行核对,对出口企业没有提供由退税部门出具的相关免税证明的销售收入,不予办理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补缴相应的税金。(三)调研地区取得的工作成绩2020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14 日,调研地区共向市局退税部门建议暂停退税企业1 户,涉及退税12 万元,查补企业视同内销征税24 户,涉及增值税129 万元,调增利润3000 万元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随着全市出口企业户数不断增长,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作为支持外贸出口的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税收管理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从调研地区的工作来看,当

9、前出口企业税务管理中还存在着一定问题。认真研究这些问题及其原因,并从中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对于进一步加强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税务管理,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一)征退税衔接管理还不到位。企业办理出口退税认定、变更不及时,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退(免)税预警工作制度要求,企业发生上述行为,征税机关要在 2 个工作日内向市局退税部门进行反馈,但由于征税部门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通知企业进行变更,导致企业出现不认定或变更情况。视同内销管理不到位,对外贸企业出口商品不能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是出口免税农产品等原因,许多外贸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后没有按照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对

10、于这部分出口货物,有些外贸企业不入账核算,不记收入,不记库存,不记收付款,致使有些业务的上一环节偷漏了增值税,本环节少缴了企业所得税,从而在税收管理上形成了空白地带。出口销售收入确认滞后,按照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规定,出口企业只有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才能申报出口退税。对于出口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现行会计法规及税收政策都有规定,要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定记账时间。但多数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不确认收入,或跨期确认出口收入。(二)培训工作不到位。纳税申报数据不准确,纳税申报数据必须与纳税人账务处理情况相一致,并且必须与实际发生的业务为基础,这是保证纳税申报数据准确性的一项基本要求

11、。但由于企业财务人员的个人水平及能力原因,经常出现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不至情况,造成两者对审不能通过。会计科目设置及账务处理不规范,有些出口企业财务人员不论是从人员素质上来说,还是从业务处理方面来看都不能适应现有的工作。他们对会计科目设置及相关账务处理不清楚,设置的会计科目不符合政策规定,处理账务不遵循政策要求。这就为出口退税管理工作埋下了隐患。三、相关建议(一)下放审核权限,充分发挥广大税收管理员的作用将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的申报受理由市局下放到县(区)级税务机关,市局负责“免、抵、退”申报的审批,退税、调库指标的下达。具体要求做到以下几点:按行业管理的原则,将所有出口

12、企业全部集中到一个分局(所)或税源管理科进行管理,出口企业管理员除进行日常管理还要负责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非正常户认定、注销认定的初审,生产企业退(免)税申报资料受理、人工审核、疑点调查、审核、处理、退税评估、单证办理等日常管理事项。调整相关业务流程,出口企业税收管理员在企业进行增值税申报前要对企业“免、抵、退”申报进行预审,并核对企业的电子信息,相关单证信息,在预审通过后企业进行增值税申报,再进行“免、抵、退”税申报,县(区)局出口退税管理员审核后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报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进行再次审核、签批,后报科长审批。按权限进行细化分工,市局负责全市退税申报的政策解答,并对全

13、市的出口企业宏观数据进行分析,定期发布出口企业相关预警分析指标,对县(区)级税收局进行出口退税执法督查等职能;县(区)局负责出口企业的日常管理,并对市局下发的预警数据进行调查核实。(二)加强征、退税信息沟通,共同进行管理我们要制订征、退税衔接的相关工作流程,在制度上对征、退税信息交流提供保障,突破征退税信息沟通不畅,工作衔接不力的管理瓶颈,提高征、退税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要明确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出口退税管理科要明确专人全面负责指导、督查全市出口退税管理工作开展;各县(区)局也要明确专人负责与市局进行信息沟通,将出口企业相关信息通过市局的信息传递网及时向市进行传递,各县(区)

14、局出口企业管理局(所)也要有专人负责,将出口企业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县(区)局,这样就将征税与退税很自然的铆在一个点上,形成一个管理上的合力。要明确市、县两级出口退税管理台账建立,对出口企业的退(免)税认定、数据调整、出口退税疑点审批、延期申报等数据要求建立完整的台账,全面地记载和反映退(免)税认定变更、数据调整、疑点审批、延期申报后续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痕迹,要求由县(区)局出口退税管理员负责台账内容的记载、调查,县(区)局税政管理部门负责传递到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市局退税部门负责核实、备案及后续管理工作,有效避免由于信息不畅导致征退税管理脱节的发生。要明确预警评估的重要作用,市局退税管理部门

15、要充分利用省局的出口退税预警评估管理软件,结合企业的退税资料及本市的出口企业相关电子信息设置相应评估指标和预警值,通过计算机综合分析筛选出疑点企业,并通过信息平台定期将税负异常出口企业名单下发到各县(区)级税务机关,各县(区)级税务机关对疑点企业实施分析、约谈及实地调查,并将结果报送市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备案。通过评估分析进一步提高防范出口骗税的能力。(三)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征退税衔接质量出口退税企业管理涉及到防伪税控系统、征管信息系统和出口退税信息系统三个系统,在现有模式下实现了征管中增值税申报表相关数据与出口退税信息系统增值税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对比,其它数据如:出口企业基础档案信息(税务登记、退税认定)、发票认证、稽核信息、退税审核审批数据、出口退调库情况等信息匀不能自动共享,需要人工查询。要真正充分利用三大系统信息数据加强征、退税衔接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出口企业基本信息由三大系统软件自动共享,对出口企业基础档案信息只需录入一次,不必在征管与退税系统中分别录入;对企业的认证、稽核信息应由防伪税控系统自动写入到出口退税系统;在退税系统进行的申报审核审批数据、出口退税调库情况应由退税系统自动导入到征管信息系统,可由征管系统自动打印税票和完成调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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