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不同判的法律监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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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案不同判的法律监督法律论文发表简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案件审判的最根本要求,但在实务审判中,还是可能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影响司法机关在人们心中的权威性。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同案不同判产生的原因和总结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案件审判的最根本要求,但在实务审判中,还是可能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影响司法机关在人们心中的权威性。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同案不同判产生的原因和总结导致的危害,从而提出一些法律监督意见,为推进统一裁判尺度工作提供思路。?法律与生活?杂志属于中央级法制新闻刊物。在国内具有广泛的影响,屡次获得国家级大奖。 本刊内容定位:以法律的眼光透视生活,用法制的观念剖析人生;展示法律的公平与公正,独

2、家披露重大事件背后的真与假,关注公民身边的善与恶;大量的资讯和专家的独特观点给人以启迪。同案不同判是指在相同法律大前提和类似案件事实的小前提下,不同法官推导得出结论不一致,从而给出不同的判决结果。以经营对外输出劳务、收取中介费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为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两份公开的判决书,对同一类型的组织、协助他人到国外务工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做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判决。吉林法院认为,被告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予惩罚。而四川法院认为,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对外输

3、出劳务,收取中介费未为刑法所禁止,法无禁止即自由,遂作出无罪判决。一、同案不同判产生的原因(一)法官对法律适用和案件事实认定存在理解差异法官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不同,对案件理解可能不一样,这是造成案件同案不同判的原因之一。美国著名大法官本杰明N卡多佐认为,法官对案件作出的判决,会受到个人认知的影响,如“生活经验; 其对通行的正义和道德准那么的感悟;其社会科学的修养;有时求诸其敏锐的洞察力、他的猜想、甚至他的无知或偏见。由于法官的年龄和经历差异,审判方式和结果存在差异。家庭教育和生活阅历、生活环境会塑造出差异化的人生观。例如,著名电影?十二怒汉?就反映了处于不同生活环境下各陪审员的人生观冲突。十

4、二个人不同的人生观、价值观决定了一个在贫民窟长大少年的命运。同样的,虽然法官受过专业训练,有着严谨的法律思维,但个人看法难以完全相同。(二)预备法官制度落后,法官选入门槛较低我国建立的预备法官制度旨在让预备法官熟练掌握法律审判实务,提高预备法官的门槛,但显然仍缺乏以满足新形势下对法官能力的高要求,不能保证法官的素质。以德国法官预备制度为例,德国的司法职业培训的内容始终与司法实践密切结合,学员需到法院、检察院、律所等部门实习,实习结束后,要经过考试,考试成绩要过关,方可以在相应的司法部门登记注册,等待填补空缺。(三)指导性案例缺乏,缺乏法律约束力我国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目前还比拟少,最高检发布了8批

5、案例,最高法发布了92号指导案例,但两高发布指导案例的还没有在立法上予以确认,案例只作为参考。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对法官没有直接约束力。在基层法院法官对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很少深入的分析,加以应用。主要原因还是指导性案例数量少,缺乏法律约束力,在实际的工作中较难遇到相似案件。指导案例的数量的缺乏和法律效力的缺乏,对于减少、消除同案不同判的影响是消极的,法官判案只需要根据三段论进行,即使有指导案例,也可以回避不用,因为没有法律效力,不强制遵守。(四)舆论对法院、法官的影响仍十分巨大司法活动追求程序正义,而正义的前提必须是不受任何外部舆论的影响,仅忠于事实和法律。司法审判活动以法律专业知识为根底

6、,以事实为准绳的推理演绎。然而纵观近几年在社会上引发广泛议论的案件,无不是新闻媒体在起着助推作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新闻媒体已经先下“舆论判决,群众的焦点已经不在案件事实本身,在法官是否按照“舆论判决做出 “司法判决。这些广泛的社会舆论给主方法官、主方法院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法官办案时很难不顺“民心,主动或被动的接受舆论的施压。法官不愿意承当案件责任,认为按照舆论判决,即使无功,但也无过。司法专业性、中立性受到极大挑战。二、同案不同判导致的危害(一)降低了法律的权威性法律的权威性在于具有普遍约束力,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不同于道德、宗教戒律,法律由权力机关制定,它是以国家暴力及其为后盾,非经

7、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是全社会人共同的价值所向。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那么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水源一旦破坏,人们心中对法律信仰的高塔将崩塌,社会矛盾激化,国家的平安、稳定将不复存在。(二)降低了人民群众对案件判决的期待可能性我们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相同的案件却因地域不同,法官不同,得到了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这将伤害到人民群众对法律期待可能性的朴素情感。我国适用的不是英美法系的判例制度,而是以制定法为主要形式的大陆法系制度,但老百姓往往是通过形象具体的案件产生相应的法律

8、认知,而不是通过固化的法律条文来感受法律的存在。近几年以来,移动互联网+深深植根到了老百姓的生活当中,智能 几乎是人手必备。老百姓喜欢关注各种各样的案件,形成了对一些重大案件讨论的热潮。比方山东的辱母杀人案,引发了上亿条的评论,最终的判决是于欢构成防卫过当,山东高院把原无期徒刑改判成为有期徒刑5年。老百姓从此案会得出内心的结论,虽然不一定符合法律的严谨推理,但是再遇到类似的案件时,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想到这是一个防卫行为,讨债者也会相应约束自己的言行,防止不必要的冲突。对于这样引发全国关注的案件,因为关注度很高,法官和老百姓都知道这样的案件会有怎么样的结果,所以不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但如果是那

9、些关注度不高的案件出现同案不同判,却也是实实在在的影响到老百姓对司法机关的期待,对审判结果的期待。这无疑不利于法律深入人心。美国著名大法官本杰明N卡多佐曾指出:“如果有一组案件所涉及的要点相同,那么各方当事人就会期望有同样的决定。如果依据相互对立的原那么交替决定这些案件,那么这就是一种很大的不公。如果在昨天的一个案件中,判决不利于作为被告的我,那么如果今天我是原告,我就会期待对本案的判决相同。如果不同,我的胸中就会升起一种愤怒和不公的感觉。(三)增加了当事人非法上访的可能性上访在我们国家已经是一个各级政府和部门都必须面临的问题,虽然这是社会开展到一定阶段不可防止的现象,但是权力部门的不公正,不

10、透明也是一大诱因。随着物质水平的不断提高,网络媒体的宣传,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都进一步得到了提升,当他们认为自己遭受到了不公正待遇以后,就会想方设法表达诉求。由于受到自古以来“告御状的思想影响,很多人都认为上级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也就因此频频越级上访。近些年,上访活动主要集中于民生问题,其中反映比拟多的是对司法不公的愤懑。由于法官自身原因和一些个别案件的外部干预,导致了同案不同判的出现,当事人会对法院的判决提出质疑。当质疑得不到妥善处理时,事情就可能向不好的方面开展。对于法院的判决,当事人往往是从类似案件判决结果来期待自身案件胜诉的可能性。各级法院的法官,如果没有对同类案件作出相同的公正

11、判决,不仅让当事人疑心判决的公正,同时也降低了老百姓对案件的期待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的审判权威性将受到影响,当事人可能期待于上访满足诉求。这是一种恶性循环,会造成上访活动越来越多。所以,必须在全国各级法院实现同案同判,在全社会实行真正的法治,所有同类型案件都应该有相同的判决。当然,如果只是看起来相似,实那么不然的案件,我们的法官就应该积极的做好普法工作,减少当事人的疑虑。三、同案不同判法律监督建议(一)加大立法工作力度同案不同判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现阶段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法律未规定的、规定不明确交界地带,法官只能凭经验释法。司法解释虽能不断满足社会不断开展变化的需要,但往往具有滞后性,法

12、律的指引性功能不能很好的发挥。因此要加大立法工作力度,既要大力学习西方兴旺国家的法律法规,也要注重与我国国情、民情相结合,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制定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目标一致的法律。(二)最高院指导性案例的发布助推法律公正我国与欧美法系不同,判决不具有法律标准效力,但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布指导性案例,供法官在办理案件时参考, 极大弥补了制度空缺。各级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可以对指导性案例裁判可大胆引用。(三)通过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统一裁判尺度审判委员会作为法院业务领导机构,审委会审议的案件合议庭必须无条件采纳。专业法官会议中新、老法官理论与经验的摩擦

13、,新旧思想的碰撞,更能使案件讨论更全面到位。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案件判决意见都对统一法院内部的裁判尺度作用迅速、有效、明显。(四)强化和改良院庭长对案件的监督指导职能司法改革后改由主办人自己签发案件,院庭长不再对案件进行審查签发,但仍可通过本部门集中讨论学习、本院集中讨论学习等方式,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等方式进行。如有的法院,就采取每周开展法官学习会议,互相讨论遇到的案件问题,院庭长通过丰富的审判经验给年轻法官的案件予以指导。(五)加强审级监督上级法院可定期对下级法院同类型案件的判决进行抽样检查,将其作为绩效考评指标之一进行考评,能极大的指引法官工作方向,增强法官的责任心。(六)利用大数据

14、推送案例,防止出现同案不同判案件同案不同判的出现,往往也是因为法官没有能够便捷地获取其他地区其他法官对相同案件给出的判决结果,但这一问题,已经有了新的解决方法。最高人民法院在2022年委托河北省高院,组织精干力量研发智审审判辅助系统,该系统已经成功在河北省全省应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类型的推送,法官将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和降低类案不同判的几率。“同案不同判案件的预防和消除,一方面需要强化法律的监督作用,通过规章制度和大数据有效制约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立法明确指导性案例的效力,指导法官审判工作;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官的业务综合素质,通过不断的学习和交流打破个人有限的思维误区,为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权提供更加完善的保障。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同案不同判的出现是历史的积累,需经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努力推动法治的进步,方能完全消除。注释:美本杰明N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商务印书馆.1998.新浪网.两高可发布指导性案例拟写入两院组织法. :/news.sina /c/2022-06-19/doc-iheauxvz4126399.shtml.于2022年6月21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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