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土地利用总体设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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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d.鄢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鄢陵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月目录前 言I1 规划实施情况与开展形势11.1 区域概况11.2 土地利用现状11.3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21.4 “十三五时期开展形势32 规划调整原那么与规划目标52.1 规划调整原那么52.2 规划调整目标53 土地利用构造调整73.1 农用地构造调整73.2 建设用地构造调整83.3 其他土地构造调整94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04.1 耕地和 基本农田布局优化104.2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114.3 生态保护用地布局154.4 土地整治布局调整155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75.1 土地用途分

2、区175.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86 重点建设工程安排207 对乡级规划的调控217.1 乡镇主要用地调控指标落实217.2 乡镇主要用地调控落实218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228.1 与现行规划衔接情况228.2 与“十三五规划衔接情况228.3 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228.4 与生态环境规划的衔接239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249.1 强化规划管控力度249.2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249.3加强规划衔接249.4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25前 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

3、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鄢陵县人民政府对?鄢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展调整完善,形成?鄢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规划调整范围包括鄢陵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涉及?调整方案?基期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展调控与安排。1规划实施情况与开展形势1.1 区域概况鄢陵县位于河南省中东部,311国道和219省道交汇处,地处东经1140211419,北纬33463414。东西宽20.87公里,南北长57.5公里,土地总面积86969.02公顷。县城位于安陵镇,西北距省会郑州市11

4、0公里、新郑国际机场70公里,西距许昌市、京广铁路36公里、京珠高速公路30公里,西南距漯河市70公里,北距开封市80公里,东南距周口市70公里。2014年末全县总人口66.02万人,城镇人口23.09万人,城镇化率34.97%。鄢陵县地处华北平原腹地,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全县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自西北向东南缓慢倾斜。地面坡降1/30001/8000,海拔高度在5065米之间,相对高度15米。县内地貌类型比较单一,主要为平原,少量为洼地、岗陵。年平均日照时数累计2220小时,年均日照率为50%。全县降水量年平均约为924.7毫米。鄢陵县主要是由古黄河泛滥和双洎河冲积而成的平原地区。境内被第四系的松

5、散沉积物所覆盖,构成现代成土母质的根基。土壤类型分2个土类:潮土和砂姜黑土。4个亚类:黄潮土、褐土化潮土、盐化潮土、砂姜黑土。潮土占全县土壤面积的66.45;砂姜黑土占全县土壤面积的33.55。鄢陵县上下积极加快经济开展方式转变,经济运行整体呈现平稳开展态势。全县生产总值完成247.8亿元,增长9.3%,其中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4.3%、11.4%、9%。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0亿元,增长19.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9.2亿元,增长12.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到达8.6亿元,增长22.5%。农民人均纯收入1223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80元,分别增长10.3%和9.4%。1.2

6、 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末,鄢陵县土地面积为86969.02公顷,其中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面积分别为71285.52公顷、13638.62公顷和2044.88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81.97%、15.68%和2.35%详见附表1。1.2.1 农用地2014年末,全县农用地面积71285.5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66350.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29%;园地面积59.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7%;林地面积1609.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5%;其他农用地面积3266.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6%。1.2.2 建设用地2014年末,全县建设用地13638.62公顷,

7、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5.68%。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建制镇、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11663.3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41%。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2550.7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93%;农村居民点面积为9112.6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48%。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975.2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27%。1.2.3 其他土地2014年其他土地2044.8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35%。其中,水域面积2033.8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34%,自然保存地面积11.0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1%。1.3 ?

8、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3.1 耕地和 基本农田现行规划至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为67582.34公顷。至2014年底,全县耕地保有量66350.34公顷;建设占用耕地709.8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29.79公顷,其他方式补充耕地23.99公顷,异地补充耕地195.02公顷。从历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来看,全县耕地保有量有逐年较少趋势,耕地保护任务依旧相当严峻。至2014年底,全县 基本农田面积57377.85公顷,比现行规划 基本农田保护任务57376公顷多出了1.85公顷,保持了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稳定。1.3.2 建设用地管控情况规划期间, 基本上实现了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增量指

9、标,优先支持重点城镇开展用地及产业集聚区用地,重点保障符合产业开展政策和经济开展需求的重点工程用地,尤其是中心城镇建设、产业集聚区开展等重大工程用地。截止2014年底,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13638.62公顷,超出现行规划目标313.9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1663.39公顷,超出现行规划目标103.7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550.71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少660.25公顷,农村居民点规模9112.68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多764.04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1975.23公顷,比现行规划多210.20公顷。1.3.3 效率指标截止2014年底,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19.07平方米

10、/人,较2009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29.97平方米/人减少了10.90平方米/人。实现了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开展。1.4 “十三五时期开展形势1.4.1 战略定位鄢陵县的战略定位为:花卉生态县,开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及生态旅游业。在农业开展方面,以农业构造调整为重点,大力开展特色农业,重点开展花卉苗木产业,加快花木基地、粮油基地、畜牧基地建设;在工业开展方面,推进产业构造升级,拉长产业链条,促进产业集聚,重点开展纺织服饰、食品饮料、有色金属加工、棉短绒和板材加工五大产业基地建设;在旅游业开展方面,要突出花卉特色,以生态游、农家游、休闲游、文化游为开展方向,争创全省优秀旅游强县,打造国

11、家级生态休闲度假区。鄢陵县中心城区的功能定位为:中国北方的“花都,以开展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园林式工贸型旅游城市,鄢陵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1.4.2 社会经济开展目标一是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规划到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分别到达290亿元,年均分别增长6%以上,人均生产总值到达39375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到达7.56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二是经济构造不断优化:规划到2020年,经济构造调整不断优化,二、三产业占GDP比重调整为78.40%、84.50%;经济布局趋向合理,城乡开展更加协调;城镇化率到达40%以上,中心城区城镇人口到达22.23万人。三是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规划

12、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到达201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到达8630元。四是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开展: 社会事业全面开展,科技教育加快开展,科技进步对经济的奉献率达55%以上,城镇 基本普及高中教育,国民素质不断提高;城乡医疗卫生设施进一步改善;保护生态环境,林木覆盖率到达30%以上。2规划调整原那么与规划目标2.1 规划调整原那么按照?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坚持指导原那么、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 基本不变,继续实施鄢陵县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那么、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鄢陵县规划成果,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应保尽保、数质并重。按照

13、关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严格落实许昌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节约集约、优化布局。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建设用地构造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增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做好耕地和 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和构造、布局优化。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强化与“十三五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做好上下级规划衔接。2.2 规划调整目标根据?许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下达给鄢陵县的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与建设用地规模,结合鄢陵县

14、现行规划执行情况以及鄢陵县社会经济开展等需求,规划期内要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目标具体见附表3。2.2.1 耕地和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此次规划调整方案,许昌市下达耕地保有量指标67180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减少了402.34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57473.33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增加了97.33公顷。2.2.2 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13895.68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增加571.05公顷。第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11680.38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多出120.76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为3117.70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减少93

15、.2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8562.66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增加214.02公顷。第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调整为2215.32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多450.29公顷。2.2.3 效率指标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此次规划调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14年的119.07平方米降到2020年的109.19平方米。2.2.4 开展土地整治及补充耕地情况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由现行规划的1216.35公顷调整为825.0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由现行规划的2037.59公顷调整为1654.66公顷。3土地利用构造调整3.1 农用地构造调整合理调整农用地构造,促进产业构造的进一步优化。2014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71285.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97%;规划至2020年调整到71915.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69%。规划期间面积增加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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