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护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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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仁政发2010号仁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仁德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清理管护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社区(村委)、镇直相关单位:为加大仁德镇农村水面管理和治理力度,切实改善仁德镇农村水环境质量,经仁德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仁德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清理管护制度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仁德镇人民政府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仁德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清理管护制度实施方案水是生命之源。我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既承担着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保障,也承担着防汛、蓄水、排涝及改善生态环境等多种功能,是我镇分布最广、最直接发挥综合效益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近年来,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以水库

2、除险加固为重点的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积极开展以截污、治污为核心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水库、坝塘、河道水面管理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重建轻管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致使水资源利用率较低,水库、坝塘、河道淤积严重,污染加剧,功能萎缩,效益衰退,抵御洪涝干旱灾害的能力降低,潜在威胁着我镇广大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改善农村水环境,充分发挥水库、坝塘、河道综合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昆明市“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我

3、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以提高农村人民生活水平和水环境质量为目的,以规划为龙头,以污染治理为重点,科学规划、统一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行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环境保护并重,积极探索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着力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加快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二、目标任务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依法保护、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截污、治污为重点,注重生态,强化管理。2010年底实现牛栏江流域(麦浪至哦嘎段)达到类水质标准;2015年前县域地

4、表水体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保护目标,确保农村人畜饮水及工农业生产用水安全。开展水库、坝塘、河道生态修复。2010年底完成流经县城河道的清淤任务;2012年前完成全县河道清淤任务;2015年前完成全县水库、坝塘、河道生态修复,实现全县水库、坝塘、河道“水清、坡洁、岸绿、景美”。进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012年内实现县城、集镇无污水排入河道和下游水库、坝塘;2015年实现自然村无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和下游水库、坝塘,牛栏江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牛栏江流域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建立水库、坝塘、河道水面长效管护机制。要确保条条河道有人管、座座库塘有人抓。2012年内实现水库、

5、坝塘、河道的堤坝无耕翻种植、无违章建筑、无乱堆乱放、无违法取土,河床、库区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死畜禽等。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到2013年底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三、主要措施(一)实施水库、坝塘、河道生态修复按照“先急后缓、因地制宜、因河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重点对主要入湖河流及入湖口、流经集镇河道、流域重点水库、坝塘和其他重要湿地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修复内容主要包括水库、坝塘、河道清淤,以及湿地保护与建设、生态林建设、水体生态修复和生态河堤建设等方面。1. 河道生态清淤。为有效减少水体内源污染物含量,改善水生态环境,对河道底泥沉积严重、有机污染物含量高的河道实施底泥生态清淤。河

6、道生态清淤实行:“一河一策”,应符合国家现有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尽量准确清除沉积在河底的污染底泥。 牵头责任部门:水务科配合部门:财政所、环卫站2. 湿地保护与恢复。为充分发挥湿地生态功能,促进湿地生物多样性恢复,以改善和丰富县域湖泊及河流的生态建设为重点,着力做好重点流域内湿地生态保护和恢复工作。20102012年,重点实施牛栏江流域上游重要水库、坝塘湿地的保护与恢复工程;2015年前,在完善和巩固前期湿地恢复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牛栏江流域外的其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县城周边河流及河道口湿地恢复工程。根据河堤结构现状,在河道口恢复约50100米左右的滨岸湿地植被带,在河流沿线的节点建设小型

7、湿地,在硬质护岸区域主要以河道清淤为主。牛栏江上游重要水库、坝塘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主要针对牛栏江流域内上游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库,在水库适宜区域恢复约50米的湿地植被带。2015年以前,积极开展牛栏江流域外的主要水库、坝塘、河道的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在水库适宜区域恢复10100米的湿地植被带。牵头责任部门:水务科配合部门:财政所、规划科、国土资源所、林业科、环卫站3. 生态隔离带及水源林体系建设工程。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合理配臵、乔灌草结合”的原则,选择耐水吸污能力强、净化隔污效果好的乡土树种,以入牛栏江河道、水源区河道和出入仁德镇流域的河道为重点,建设通河水质净化水源林工程,促进河道水质

8、的根本好转。2013年前,全镇大中小水库径流区全面恢复植被,逐步在饮用水源地周边建立一个稳定、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促进水体净化、水质提升。2015年完成全镇水库、坝塘、河道生态隔离带及水源林体系建设。 牵头责任部门:林业科配合部门:财政所、规划科、国土资源所、林业科、环卫站、水务科4. 生态河堤建设。根据河道功能定位,河堤建设在考虑具有一定强度、安全性和耐久性的同时,应突出考虑保护、创造生态良好的生存环境和自然景观,把河堤改造成为适合生物生长的自然护坡。牵头责任部门:水务科配合部门:财政所、规划科、国土资源所、林业科、环卫站(二)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针对农村生活污水的特点,结

9、合我县农村实际,以村庄和片区为单元,采用源头、过程、末端三级控制模式,按照“拼户、并片、连村”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处理格局,选择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道、因地制宜地建设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或选用土地渗滤、氧化塘、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技术进行污水处理,提倡结合农田灌溉、村庄绿化等推行资源化利用。篇二:江苏省河道管护办法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2010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1051号文件印发)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河道管护,保障河道(塘)清洁、引排畅通,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和水环境,充分发挥农村河道的综合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

10、,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县(市)域范围内的县乡级河道和村庄河塘(以下简称农村河道)的管护,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农村河道是农村生产生活的基础性设施,承担防洪排涝、农业灌溉、饮用水源和生活环境美化等重要公益性作用。第四条 县(市)、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河道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河道管护的组织实施工作。第五条 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河道管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村河道管护制度,开展农村河道管理范围确权划界工作,编制农村河道管护名录,安排管护资金,完善管护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农村河道管护责任制和责任人员,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管护机制,巩固农村河道疏浚整

11、治成果。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河道管护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河道管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环保、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渔业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村河道管护的相关工作。第七条 农村河道管护标准:(一)河面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无污水超标集中排放;(二)河坡整洁,无垃圾、无乱建乱堆乱挖、无乱种乱垦;(三)河道畅通,无行水障碍物、无阻水高秆植物、无挡水圩堰、坝埂。第八条 在农村河道管护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一)打井、挖坑、埋坟、放牧和损坏树木植被;(二)倾倒垃圾、畜禽粪便、农药,倾抛秸秆,排放油污、酸碱液和其

12、他有毒有害物质,圈圩、筑坝、扒翻种植,以及设置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的障碍物等;(三)擅自取土、采砂、盖房、修建码头、堆放物料、埋设管道缆线、兴建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四)从事其它影响农村河道清洁畅通的活动。农村河道的具体管护范围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第九条 农村河道管护所需经费,由市、县(市)、乡镇人民政府专项安排;还可以通过发包水面、堤坡经营权,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省对考核合格的县(市)实行“以奖代补”。农村河道管护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农村河道管护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县(市)人

13、民政府对所辖乡镇农村河道管护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对所辖县(市)农村河道管护工作进行重点考核;省人民政府对县(市)农村河道管护工作进行抽查考核。第十一条 农村河道管护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管护制度、管护机构和人员的落实、经费保障、管护效果、群众满意程度等。具体考核办法由省水利厅、财政厅制定。第十二条 农村河道管护应当选用热爱管理工作、责任心强、有管理能力人员担任。有关单位应当与其签订管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管护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管护范围、管护标准、管护要求、管护报酬、管护迄止时间和违约责任等。 第十三条 农村河道管护应当设立管护责任牌,明确河道名称、管护范围、管

14、护内容、管护标准、管护责任人员、监督电话等内容。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村河道管护宣传,倡导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弘扬传统美德,增强管护意识。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篇三:农村河道管护责任状村 河管护责任状甲 方: 村责任党员:根据村庄河塘整治的总体要求,为切实强加村庄河塘管理工作,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道的引排作用,确保河道“碧水”长流,经个人申请、公开竞标,经街道党工委同意, 村民委员会决定聘用 为 河河道管理员,现将双方职责落实如下:一、甲方职责1、甲方将

15、本村内的 河, 至 , 至 河全长共 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以承包的形式委托乙方管护。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河道整治及管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按照水法的要求,强化思想政治学习,增强爱河、护河的责任心和使命感。3、甲方加强督查指导,每月 日检查河道的保洁情况和河道工程的引排能力。4、及时协助乙方和解决河道管护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5、核定乙方的工资报酬,0.20元/米,年终经伍佑水利服务中心和村考核后在各村两工和一事一议中列支。二、乙方职责1、乙方对承包管护的河道,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保持河坡、水面清洁,及时打捞和清除河内死牲畜、垃圾、水草以及水面其它漂浮物。2、制止一切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或河坡上乱倒垃圾、建筑物垃圾,制止向河道内排放工业污水及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坡上占地经营、违章建筑、堆放杂物以及在河道里乱设网簖和建筑物。3、向村居宣传有关河道管理的规章制度,制止违反河道有关规定的各种行为。4、接受伍佑水利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定期向村委会汇报管理情况,并提出建议。三、奖惩事项在河道管理期间,乙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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