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体合同文本(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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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集体协商合同书单位名称: 注册类型: 职工人数: 目 录一、使用文本须知二、工会集体协商要约书三、企业集体协商复函四、集体协商会议记录五、合同文本六、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决议七、企业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八、劳动部门审查意见使 用 文 本 须 知1、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乙方为职工一方。2、甲、乙双方有义务应对方要求及时、如实向其提供与签订集体合同有关的情况和资料。3、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4、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甲方签订。5、集体

2、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资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后重新报送。6、甲方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7、本集体合同为示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删改章节、条文,也可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事项另行订立专项集体合同。8、本集体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集体协商解决。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要约书为建立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

3、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武政发200611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建议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就本年度的职工工资等问题进行集体协商,为使协商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建议:一、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会议的时间、地点1、时间: 年 月 日2、地点:在 会议室二、主要内容(可视情选择,在选项前打“”)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超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企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其他由企业

4、职工提出要求协商的与工资有关的问题三、双方协商代表按规定,建议双方各派 名协商代表,职工方协商代表: 为首席代表,其他代表为 、 、 、 。请企业方确定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并最迟于协商会议的7日前书面通知我会。四、为便于协商的顺利开展,请企业方最迟于协商会议前5日内提供上一年度以下资料:1、企业销售收入情况;2、企业利润情况;3、企业资产负债表;4、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5、其他有关资料以上建议请企业考虑,并于 月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以便工作沟通和做好协商的准备工作。要约方: 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复函 工会:你会于 年 月 日发出的开展工资集体

5、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要约书已收到,现就有关内容作如下答复:1、同意你会提出的协商内容;2、同意你会提出的协商时间和地点;3、行政方协商代表确定为: 为首席代表,其他代表为 、 、 、 。4、有关资料已准备就绪 ,届时按要求提交。以上答复如有异议,请及时沟通。此复 (行政盖章) 年 月 日集体协商会议情况记要协商时间:协商内容:参加人员:记 录 人:发言记录: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 (职工方名称) 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和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等规定,甲

6、、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章 劳动用工管理第一条 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第二条 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乙方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乙方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甲方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甲方采取 形

7、式将上述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告知全体职工。第三条 甲方与职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低于本合同的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第五条 甲方单方面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日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应在 日内及时反馈意见;工会有不同意见的,甲方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在 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因此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

8、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第二章 劳动报酬第六条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和支付制度时,应当事先与乙方进行集体协商。第七条 甲、乙双方每年根据本单位利润、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办法和工资总额进行协商。经协商确定, 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 元,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低于 (或者职工工资随本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长,挂钩比例为:本单位利润总额增长 %,职工工资总额增长 %)。第八条 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工资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实

9、际情况提出方案,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双方约定:1、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2、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3、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第九条 本单位对从事 工作的职工发放津贴和补贴,双方约定:津贴名称 发放标准 补贴名称 发放标准 第十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 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第十一条 本单位确定计发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基数的方法是 。第十二条 本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或者高于当地

10、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试用期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第十三条 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 日前通过银行工资专用账户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四条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第十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本单位在 岗位(工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 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第十六条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本人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11、,一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甲方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甲方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应当在 日内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七条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双方商定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办法是 。第四章 劳动安全卫生第十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落实

12、劳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九条 甲方应落实职工劳动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其中从事 特种岗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工会的监督检查。第二十条 甲方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当每年安排 次职业健康检查。第二十一条 工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机构,监督和支持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

13、见。甲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按有关规定上报。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对工会或者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研究。第五章 女职工特殊保护第二十三条 甲方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原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规定,实施女职工特殊保护。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组织岗位竞聘时,除不适合女职工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女职工参与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竞聘标准。第二十五条 甲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不得单方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变更女职工工作岗位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在月经期、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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