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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06313烟消费税涉税信息采集表烟消费税涉税信息采集表所属时期: 年 月至 年 月纳税人信息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隶属关系计划产量卷烟: 万支/年雪茄烟: 支/年产品信息产品类别、品牌名称行次产量(卷烟万支、雪茄烟支、烟丝万吨)销量(卷烟万支、雪茄烟支、烟丝万吨)销售收入(万元)销售价格(卷烟元/200支、雪茄烟元/支)应纳税额(万元)已交消费税额(万元平均调拨价平均批发价一、生产企业1(一)卷烟合计2 1.品牌3(1)甲类卷烟4(2)乙类卷烟5 2.品牌6(1)甲类卷烟7(2)乙类卷烟8 9(二)雪茄烟合计10 其中:品牌11 品牌12 品牌13 14(三)烟丝合计15二、商业企业16四、
2、表单说明1.本表由独立缴纳消费税的烟草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填写。2.隶属关系包括:河北中烟工业公司、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中烟工业公司、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川渝中烟工业公司、云南中烟工业公司、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烟实业中心;商业企业填写*省烟草公司3.计划产量填写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定的生产计划产量。勾稽关系:1、本表由烟草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填写,若“计划产量”栏次有数,则第16行为空;若“计划产量”栏次为空,则第1-15行应为空。2、第1行“生产企业”各栏次数据为“卷烟合计、雪茄烟合计、烟丝合计”的合计数,“卷烟合计、雪茄烟合计”各栏次数据为各品牌的合计数。3、“品牌”各栏次数据为“甲类卷烟”和“乙类卷烟”的合计数。4、第2、10、15、16行各产品第、栏“销量”、“销售收入”、“应纳税额”、“已交消费税额”分别与本表相对应的所属期内企业的纳税申报表的“销售数量、销售额、应纳税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进行比对,其合计数应保持一致。5、本表“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一)卷烟甲类卷烟应纳税额销售数量0.003元/支销售额56% 乙类卷烟应纳税额销售数量0.003元/支销售额36%(二)雪茄烟应纳税额销售额36%(三)烟丝应纳税额销售额30%(四)商业企业应纳税额销售额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