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信用社(银行)员工亲属回避暂行办法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486428948 上传时间:2023-07-1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完整版)信用社(银行)员工亲属回避暂行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完整版)信用社(银行)员工亲属回避暂行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完整版)信用社(银行)员工亲属回避暂行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完整版)信用社(银行)员工亲属回避暂行办法(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信用社(银行)员工亲属回避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全省信用社(银行)内部控制建设,加强员工管理,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银行业监管部门有关内部控制建设要求,结合信用社(银 行)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亲属回避是指信用社(银行)根据规定的范围,对有亲 属关系的员工实施工作岗位回避,以增强工作的公正性,防范操作和道德风险。第三条 信用社(银行)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县 (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县级联社)按照管理权限,分别负责 本单位(或辖内)亲属回避的组织实施工作。第四条 回避区域内的员工之间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须按规定回避:(一)夫妻关系;(二)直

2、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 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 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 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第五条回避区域的界定(一)省联社机关作为一个回避区域;(二)办事处、市联社机关作为一个回避区域;(三)县级联社机关及所辖营业部作为一个回避区域;(四)信用社(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支行及所辖机构(部门)作为一个回 避区域。第六条凡有第四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信用社(银行)员工,原则上工作安排 不得出现下列情形:(一)在同一个回避区域

3、内工作;(二)在不同的回避区域内安排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工作岗位;(三)在不同的回避区域内有制约、监督关系的工作岗位。第七条 亲属回避按以下原则进行:职务级别不同的,由职务较低的一方回 避;双方担任同级职务的,由担任现职较晚的一方回避。如有特殊情况可事先征 求本人意见,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当事人的情况决定一方回避。第八条对因联姻新形成的亲属关系和因职务变化需要回避的员工,当事人 要主动说明,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安排回避。第九条亲属回避调整工作应按先内后外的原则,各单位先在规定回避区域 内部横向之间或上下之间进行。因本身实际困难无法调整的,可根据工作需要, 经上级部门批准后适当安排工作岗位。第十条 对拒不执行回避制度规定、欺骗组织、隐瞒亲属关系员工,要进行 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调整、 交流员工,按 照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亲属回避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建立、完善登记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亲属回避。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联社负责制定,解释、修改亦同。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