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与支护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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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文本)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工程发包人:专业承包人:签约地点:签约时间: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工程发包人:法定代表人:住 所:专业承包人:法定代表人:住 所:资质证书:发证机关:资质专业与等级:复审时间与有效期: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鉴于承包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发包人与本工程涉与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确保本工程的圆满竣工;另鉴于承包人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与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发包人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国

2、建筑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与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分包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分包工程地点:分包工程承包围:(具体围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为准)分包工程承包围解释: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图纸设计的钻孔灌注桩、预制管桩、基坑围护(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图纸设计的支护桩、锁口梁、挂网喷射砼、喷锚施工、坡顶排水沟等达到桩基验收合格条件所需的一切工作容)、包括完成桩基施工所需的一切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破桩头与清运出场、桩基施工场地临时道路修整、办公与住宿临建、施工现场水电接驳计量、淤泥外运、业资料编制与通过报审、符

3、合甲方管理规定的现场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赶工措施增加等。二、分包合同价款本分包合同为 固定综合单价 合同。(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本合同价格不因工程量变化与材料价格变化等而调整。)价款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人民币三、工期4.1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计划于年月日开工;4.2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计划于年月日竣工;4.3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4.4 保修期为全部工程整体竣工后:年。四、工程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按国家相关规定与专用条款约定 五、组成本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与优先解释顺序见通用条款第 2条。六、本合同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

4、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解释一样。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本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承担保修责任。)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发包人的所有义务,并承担履行本分包工程合同与确保本分包工程质量、工期等的全部责任。九、合同的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页无正文)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所(地址): 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

5、政编码: 邮政编码: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1.词语定义2.分包合同文件的构成与解释顺序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与工程建设标准4.图纸5.分包合同文件的保管和提供6.承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与接受7.总包合同中有关时间的限制8.指令和决定9.项目经理/授权代表10.发包人义务1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2.雇员、劳务人员的安排13.特殊工种上岗证14.现场文明施工与企业形象宣传( CI 工作 )15.事故处理16.水、电供应17.测量、定位、放线18.工程试验19.承包人遵守规章、制度20.现场、外通道与运输21.工程的照管22.由发包人提供主材的工作项目23.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理化建议24.

6、避免干扰25.环境保护作业26.承包人义务27.承包人雇员的职业健康安全28.安全防火监管29.合同工期30.承包人质量保证31.承包人的质量管理体系32.临时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33.保函34.分包合同价款与支付35.材料、工程设备、工艺和检查、验收36.变更37.索赔38.计量39.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40.质量保修41.违约42.遵守法律、法规43.争议44.保险45.不可抗力46.分包合同的转让、再分包47.分包合同的解除48.分包合同的生效与终止49.分包合同的部分有效50.补充条款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本合同的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都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含义。1.1 业主:指在总包合

7、同中与本分包合同条件所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与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2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中与本分包合同条件所约定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与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3 监理:指总包合同与本分包合同条件所规定由业主根据相关规定与合同委托并常驻工程现场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理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与其工作人员。1.4 承包人:指本分包合同所规定的,且其投标已被发包人或业主接受并被授予本分包合同涵盖的施工容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分包工程受让人不被视为承包人。1.5 总包合同:指业主与发包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文件。1.6 分

8、包合同:指第 2 条约定之所有分包合同文件,包括分包合同条件(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分包工程标准、规与有关技术文件、分包合同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承包人的报价文件、发包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分包合同协议书,以与其它明确列入或共同构成本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1.7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建设标准,以与经发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与补充。1.8 图纸:指由业主、发包人或承包人提供的被相关部门审批后同意使用于本分包工程与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有效的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与相关的技术资料。1.9 报价书:指由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1.1

9、0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施工或发包人指令开工的日期。1.11 竣工日期:指业主签发的竣工确认函或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签发的工程质量核定证书中注明的日期,二者相比,以其中较迟的一个日期为准。1.12 分包合同价格: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本分包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围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3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4 总包工程:指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由发包人负责承建、实施的工程容和工作。1.15 分包工程: 指分包合同协议书和/或分包合同条件中所述的由业主/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建、实施的工程容、工程变更以与

10、因总包工程需要而向承包人追加的任何工作。1.16 发包人的设备:指由发包人所提供的用于实施和完成总/分包工程以与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要的机械、仪器和其它设备(临时工程除外),但不包括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工程设备、材料等其它物品。1.17 承包人的设备: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实施和完成总/分包工程以与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要的全部机械、仪器和其它设备(临时工程除外),但不包括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工程设备、材料等其它物品。原则上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外,承包人为完成本分包工程的所必需的设备皆为承包人提供的设备。1.18 工程设备:指将要构成或已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或类似设备。1.19 临时工程:指为

11、永久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时而搭建、提供的所有临时性设施。1.20 永久工程:指根据业主要求建造的构成永久性的建筑物(包括工程设备)、构筑物和配套设施。1.21 主导语言:用以解释、说明分包合同的语言与相应的文字。1.22 工程变更:指分包工程竣工前的任何时间,业主/发包人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对工程的技术、质量或数量加以调整,由此引起的工程与合同价款的改变。1.23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容,所应承担的责任。1.24 索赔: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

12、要求。1.25 小时或日: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各种节假日和休息时间),时限为双方约定的最终截止时间;规定按日计算时间的,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不扣除各种节假日和休息时间),时限最后一日的 24 时为最终截止时间。1.26 书面形式:在本分包合同条件中,一旦述与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指示、要求、同意、批准、证书、确认或决定均是指书面形式。如果发包人由于某种原因以口头形式发出此类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该类指示,发包人应在该指示发出后 7 天通过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如果发包人在口头指示发出后 7 天并未通过书面确认,承包人应在口头指示发出后 14

13、天以书面形式报请发包人确认上述口头指示。1.27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指不包含在分包工程报价围或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供本分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1.28 暂定金额:指为分包合同目的进行招标时,在工程量清单中以该名称标明,对于不能决定某一工作项目、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是否包含在分包合同中或不能对工程的某个部分作出详细的技术规定或不可预料事件,从而不能使投标者做出确定的费率或价格时,而暂时估算其费用的一项金额。1.29 暂定数量: 指为分包合同目的进行招标时,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如果因招标图纸局部不详,暂时不具备计量条件或确定时,在清单中以“暂定数量”处理,以获取投标人固定单价。“暂定数量”可据实调整,但单价不变。1.30不可抗力: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一样。1.31 深化设计:指发包人或承包人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为便于项目实施,对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等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必要的补充。深化设计的容应遵照原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的设计原则和发包人相关深化设计管理规定,并具有优化、经济、实用的可操作性。2.分包合同文件的构成与解释顺序2.1 分包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且互为说明,若出现含糊和/或歧义时,应按以下先后次序作出解释(专用条款另有约定除外)。发包人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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