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耕地质量等别核查办法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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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X2015年新增耕地质量等别核查办法1 工作背景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要求科学评价耕地质量,严格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质量评定和验收,稳步提升新增耕地产能。国土资源部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08号)系统提出了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措施,要求对新增耕地项目进行验收时,要依据耕地质量分等定别结果等,综合评定新增耕地质量,形成验收结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更是将耕地质量推上了新的战略高度,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一些地方在耕地占补平衡中存在占多补

2、少、占优补劣、占近补远、占水田补旱地现象;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提出以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强化耕地数量质量占补平衡、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等为主要内容的耕地保护专项行动。按照18号文要求,国土部在建设用地审批时,要求进一步严格审查新增耕地质量等别情况,没有按照要求落实的,一律不能通过建设用地审批,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已成为用地审批的硬约束。18号文还要求,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对于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要先评定等级再验收,没有达到要求的不得验收。同时,国土部正在研究解决耕地占补平衡中存在的“占水田补旱地”问题,

3、建设占用新增耕地已不仅仅局限与数量质量双平衡,还要实现“ 占水田,补水田”,做到数量、质量、地类三平衡。综上可知,加强新增耕地质量等别管理刻不容缓,开展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与验收势在必行。2 工作依据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2)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3)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60号)5)国土资源部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 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10

4、8号)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4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8号)7)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8)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9)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10)农用地分等数据库标准(报批稿)1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3 工作目标及计划3.1工作对象新增耕地质量等别抽查核实对象包括XXX2015年上报的因实施各级占补平衡新增的耕地和增减挂钩项目复垦的耕地。3.2工作目标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

5、8号)精神,加强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采用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的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对XXX2015年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进行抽查核实,严格审查新增耕地质量等别情况,逐步建立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抽查核实机制,将等别评定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使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为项目管理的一个必要环节。3.3工作职责1)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县新增耕地质量等别日常评定工作,并将项目申请省级技术复核的同时,提交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及相关资料。2)XXX土地整理中心负责制定本省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制度、核查办法及相关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核查全过程。3)核查机构

6、负责具体技术工作,对全省新增耕地质量评定成果进行全面核查,并抽取不少于10%的具有代表性的耕地地块进行实地核查。3.4计划安排总体进度安排:2015年12月底全部完成工作任务。7月底前,各县(市、区)提交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10月底前,核查机构审核各县(市、区)新增耕地质量评定的方法、因素指标及权重;依据不同耕地类型和质量等别,实地抽查具有代表性的耕地地块,并将核查情况及时反馈省土地整理中心和提交单位。11月底前,提交单位对核查出问题的项目进行整改并重新上报。12月底前,核查重新上报项目,完成最终核查报告。4 核查办法4.1核查原则遵循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原则。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7、 28407-2012)(以下简称规程)是全国统一的耕地质量等别评定规程,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是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遵循规程的基本思想、技术路线、方法步骤开展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核查工作。继承性原则。充分利用已有的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评价采用的因素指标区、标准耕作制度、指定作物、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产量比系数、分等因素及分级标准、分等因素权重等基本参数,应与县级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采用的参数保持一致,保证成果的可比性。综合性原则。综合考虑光温、气候、地形地貌、土壤、人类活动等因素对新增耕地质量等别的影响。稳定性原则。要考虑占补平衡新增耕地和增减挂钩项目复垦耕地的特点,新增

8、耕地质量等别评定要依据长期耕种、肥力相对稳定的耕地条件。4.2技术方法依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对采用“因素法”进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的新增耕地的质量等别进行审查核实,包括评定的方法、因素指标及权重等;同时依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的验收标准,抽查不少于10%的耕地地块进行实地核查。4.3技术路线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抽查核实工作流程成果上报验收重新提交评定成果县级修改完善检查出的问题省整理中心认定评定结果对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逐一确认核实抽取代表性耕地地块进行实地核实上报等别评定成果申请项目验收4.5 核查程序4.5.1资料收集主要包括以下资料:1)新增耕地质

9、量评定成果:a)文字成果: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b)数据成果: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结果表;c)图件成果:新增耕地质量等别图;d)数据库成果:新增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2)项目立项材料、规划材料、竣工图、自验报告等。3)其他相关资料。4.5.2基本参数和评定因素核查根据项目所在县级行政区已有的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依次确定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所需要的参数与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是否一致。指标区:直接采用项目所在县级行政区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中确定的二级指标区。标准耕作制度:直接采用项目所在县级行政区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中确定的标准耕作制度。基准作物与指定作物:直接采用项目所在县级行政区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中

10、确定的基准作物与指定作物。作物光温(气候)生产潜力:光温生产潜力指数适用于整治后耕地类型为水田和灌溉条件能够充分满足作物生长需要的旱地,作物光温生产潜力值可以直接采用项目所在县级行政区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中确定的作物光温生产潜力。气候生产潜力指数适用于无灌溉条件的旱地。产量比系数:直接采用项目所在县级行政区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中确定的产量比系数。分等因素:直接采用项目所在县级行政区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确定的因素。记分规则表:直接采用项目所在县级行政区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的“指定作物-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记分规则表。4.5.3等别验算1)验算耕地自然质量分。根据新增耕地采用的质量等别评定因素及权重值,验算新增

11、耕地应达到的自然质量分。式中:CLj为新增耕地第j种指定作物的耕地自然质量分; Wk 为第k个分等因素的权重; fjk 为新增耕地第j种指定作物第k个等别评定因素的指标分值,取值为(0100。2)验算耕地自然等指数式中:Rj为新增耕地第j种指定作物的自然等指数;tj为第j种作物的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j 为第j种作物的产量比系数。3)确定土地利用系数查找新增耕地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图,检查引用所在区域土地利用系数一致性。4)验算耕地利用等指数式中:Yj 为新增耕地第j种指定作物的利用等指数; Klj为新增耕地第j种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数;5)确定土地经济系数同利用系数的确定方法。6)

12、验算耕地经济等指数式中:Yj 为新增耕地第j种指定作物的经济等指数; KCj为新增耕地第j种指定作物土地经济系数;7)确定耕地等别根据等别划分间距,确定新增耕地质量等别。根据耕地自然等指数、利用等指数、经济等指数,分别进行耕地自然等、利用等和经济等的划分,划分方法与项目所在县级行政区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确定的方法一致。8)省内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结果转换为国家级耕地质量等别根据转换公式把省级等指数、省级等别转换为国家级等指数、国家级等别。自然等别按等指数每400分为一个等别间距,利用等别和经济等别按等指数每200分为一个等别间距。4.5.4外业实地核查根据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规划设计、竣工图、自

13、验报告等资料,结合内业核查情况,选择抽取不少于10%的具有代表性的耕地地块进行外业核查,重点核查项目区作物产量、查看项目区基本设施条件等内容。核查内容包括由农田基础条件变化引起的因素(如排水条件、地形坡度、灌溉保证率、有效土层厚度等)和新增耕地力因素值(如土壤有机质、pH值等)。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的评定对象是针对长期耕种、肥力相对稳定的耕地,新增耕地土壤需通过培肥措施才能达到正常种植的条件,新增耕地地力因素值可以直接引用原地块或邻近地块的数值。如果项目有客土工程的,土壤地力因素值可以采用客土来源地土壤的数值。通过实地核查,结合质量等别评定资料,完成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的认定工作。4.5.6

14、 核查成果完成新增耕地质量等别核查报告。5 保障措施5.1组织实施保证根据核查项目的数量、规模和地域情况制定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组织配备技术人员。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核查计划,并保证按照计划的周期完成工作。5.2工作质量保证建立严格的工作质量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等相关规范和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行业相关文件。保证核查内容完整、准确,参数标准恰当,核查方法合理。5.3核查保证坚持执行工作成果审查制度:1)确定项目三级检查验收制度;2)贯彻执行责任人自检,组员互检,杜绝习惯性错误;3)核查工作成果专家顾问最终审核制度等。5.4成果保证建立核查过程成果档案管理制度。按每个县(市、区)分别建立专门的卷宗,收集整理核查工作各阶段所需资料,形成完整的项目工作过程和成果档案:1)资料收集成果;2)实地踏勘、测量和采样数据成果;3)核查报告成果。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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