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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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范文篇一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106号)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农质发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农产品安全工作实际,胡屯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一、工作目标(一)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落实各项农产品监管措施,建立一个机构完善、措施到位、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安全高效的运行机制;(二)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三)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二、具体措施(一

2、)认真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各村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保证有2个以上工作能力较强的人员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行政村设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员,负责村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与信息报送工作。(三)认真执行上级部门高毒农药销售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确保蔬菜产区无高毒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四)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确保上市产品的包装内可以查询到生产农户的信息。(五)认真落实农产品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每个生产基地、每个蔬菜大棚、每块菜田都要明确质量安全责任人,并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三、

3、法律责任对违反上述规定,机构设置不健全,或不能有效运转、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任分解不明确,将追究责任;对于监管措施不力,玩忽职守,导致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警告、记过或撤职等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xx镇人民政府(盖章)代表:(签字)村民委员会(盖章)代表:(签字)20XX年月日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范文篇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为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各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经林场

4、研究决定,特向你村下达X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一、主要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各村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分工,村长是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是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二、责任目标(一)确保本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禁止国家规定禁用的高毒农药在种植业产品上使用;禁止国家规定的限用农药在对应的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园艺作物上使用;禁止“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在畜产品上使用;禁止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在水产品上使用。(二)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1、蔬菜的农药残留监测合格

5、率达到95%以上;2、水果、食用菌、茶叶的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3、畜产品的“瘦肉精”等禁用物质和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生鲜乳中的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达到100%;4、水产品的禁用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受理率、查处率达到100%.(四)监测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追溯处理率达100%。(五)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完善的生产档案,实现质量可追溯。三、考核办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农村工作的考核,不定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排名并通报。四、责任追究(一)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对全

6、年工作实行一票否决。(二)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因处置不当或放任、引导、协调媒体宣传报道不当,或越权擅自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所涉及到的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进行严肃处理。XXXX责任人(签名)村负责人(签名)签订日期:XXX年3月19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范文篇三为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隐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镇人民政府与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签订本责任状。一、安全目标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的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

7、在农产品生产中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严格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级部门质量抽检合格率达100%。二、安全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有效落实生产经营第一责任制度人,生产经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3、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农产品生产从业人员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质量安全意识。4、全面规范农产品生产,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严格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制度,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隐患。5、依法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妥善保管;档案记录应全面、真实,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谎报。6、积极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员的监督与管理,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级部门质量抽检合格率达100%。三、责任追究对没有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将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惩处。本责任状一式三份,镇级人民政府一份、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一份,县农业委员会一份存档;责任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镇级人民政府(盖章)负责人: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盖章)主要负责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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