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常见法律知识400问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486339518 上传时间:2023-07-26 格式:DOC 页数:54 大小:8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工常见法律知识400问_第1页
第1页 / 共54页
职工常见法律知识400问_第2页
第2页 / 共54页
职工常见法律知识400问_第3页
第3页 / 共54页
职工常见法律知识400问_第4页
第4页 / 共54页
职工常见法律知识400问_第5页
第5页 / 共5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职工常见法律知识400问》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工常见法律知识400问(5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职工常用法律知识400问1.国内的行政区域是如何划分的?(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2)省、自治辨别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此外,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目前全国共设立了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国内有哪些国家机构?(l)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3)国务院;(4)中央军事委员会;(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7)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3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如何拟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

2、、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自治县、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委员长、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任期如何拟定?委员长、国家主席每届任期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似,她们的任期都是5年,持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务院每届任期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似,任期为5年。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持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每届任期5年。5国内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国内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年满18周岁,除被剥夺政治权利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奉的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

3、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公民享有劳动和休息的权利,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协助的权利。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她文化活动的自由。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夫妻双方有实行筹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其她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

4、团结的义务,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有依法服兵役和参与民兵组织的义务。公民有根据法律纳税的义务。 7.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哪些权利?她们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8.民法调节的关系和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国内民法调节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诉讼过程中,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互相关系是平等的。公民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9.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如何拟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例如,婴儿一出生就享有了继承、受抚养、教育的权利。.公

5、民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年龄如何界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至不满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重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上公民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1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界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她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2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入如何界定?不满1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她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13.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由谁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

6、系密切的其她亲属、朋友,但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批准。如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上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1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谁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她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她亲属、朋友,但须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批准。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5宣布失踪和死亡的时间有什么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布她为失踪人;公民下落不明

7、满年的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布她死亡。16宣布失踪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宣布失踪后,重要产生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她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等法律后果。7.宣布死亡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宣布死亡后,重要产生死亡人的财产继承、配偶再婚合法等法律后果。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由谁承当?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当;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当。1.什么是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合同,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20.对合伙人的债务有什么规定?合伙人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商定,以各自

8、的财产承当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承当连带责任。归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当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她合伙人追偿。21什么是法人?法人不是人,而是根据法律参与民事活动的组织,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当民事义务的组织。22.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结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3,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有什么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达真实;(3)不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24.哪几种民事行为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行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行的;(3)

9、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所为的;(4)歹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违背国家指令性筹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25.无效的民事行为,从什么时候开始无约束力?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约束力。26民事行为被确觉得无效或被撤销后,波及到财产问题如何解决?当事人因该民事行为获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补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当相应的责任。双方歹意串通,实行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获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

10、第三人。27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由谁承当民事责任?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商定,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行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当民事责任。28什么是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财产所有权从什么时候开始转移?按照合同或者其她合法形式获得的财产,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房屋买卖,通过房产部门办理了房屋买卖登记手续后才被法律视为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3.公民的个入财产涉及哪些?涉及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口和法律容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她合法财产。公

11、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3拾得遗失物等应如何解决?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归还。32对土地能否承包经营?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3.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如何解决相邻关系?不动产(如房屋)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以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对的解决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导致阻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阻碍,补偿损失。34什么是债、债权人、债务人?债是按照合同的商定或者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

12、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3什么是合同?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结民事关系的合同。36什么是定金,如何解决?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合同成立后在合同未履行此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款项。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商定债务的,无权规定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商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7什么是不当得利,如何解决?没有合法根据,获得不当利益,导致她人损失的,叫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者应当将获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8.什么叫无因管理?如何解决?没有法定的或者商定的义务,为避免她人利益受损失

13、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叫天因管理。管理人有权规定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39.如何理解公民的姓名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根据规定变化自己的姓名,严禁她人干涉、盗用和假冒。40如何理解公民的婚姻自主权?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严禁买卖、包办婚姻和其她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4公民、法人没有过错导致侵害应否承当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她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当民事责任。公民、法人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当责任的,应当承当责任。4对债务清偿有何规定?债务应当清偿。临时无力归还的,经债权人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归还。有能力归还拒不归还的,由人民

14、法院裁决强制归还。4.违背合同须负什么民事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规定履行或者采用补救措施,并有权规定补偿损失。侵占地人财产权应负什么民事责任?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她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补偿。损坏上述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补偿。45侵害公民身体导致伤害的应承当民事责任吗?应当补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贴费等费用;导致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损害应承当民事责任吗?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她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应当依法承当民事责

15、任。47在公共场合因解决不当导致损害应承当民事责任吗?在公共场合、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立明显标志和采用安全措施导致她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48饲养的动物导致她人损害的,如何解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导致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当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导致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49什么叫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须承当同一民事责任的人,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一方提出承当民事责任的祈求。在向权利人承当责任后,各负责人根据各自的具体状况再分担责任。50.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导致她人损害的,如何承当民事责任?由她们的监护人承当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合适减轻她的民事责任。承当民事责任有哪些方式?(1)停止侵害;(2)排除阻碍;()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补偿损失;()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52对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有何规定?一般向人民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