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障缺失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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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障缺失的原因分析本篇论文目录导航:【题目】农村土地流转中村民权益维护探究【绪论】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绪论【第一章】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障发展历程【第二章】乡村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护取得成效与存 在问题【第三章】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障缺失的原因分析【第四章】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障的对策措 施【结论/参考文献】土地流转下村民权益保障缺失分析结 论与参考文献三、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障缺失的原因分析(一)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不完善。1. 土地所承担的社会保障功能不利于土地流转。农村土地对农民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极其重要,在一些贫 困地区

2、,农民视土地为生命,由于农地资源仍具有重要的社 会保障功能,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难度较大。在农 民对土地依赖性较强的情况下,农民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 去,有些地方的农民在从事其他行业的情况下,宁肯将土地 抛荒,也不想失去农地经营权。结果,在我国土地资源,尤 其是基本农田资源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出现了大量的农村耕 地闲置现象33.在调查中发现,鸡泽县90%的农民对土地流 转后的生活保障非常担忧,他们把土地当作生活所需的重要 来源,再加上大多数农民没有别的特长,在土地流转后很难 找到别的工作来维持生活,这就增强了农民对土地的依恋之 情,加大了土地流转的难度。与此同时,土地也是稳定农村社会的重要因

3、素,农民经 营土地多年,对土地已经形成了浓厚的感情,再加上现阶段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如果突然让他们失去土地,他们 在短时间内很难接受,这就很可能会引起农民群体的不满。 所以说,农村土地所承担沉重的社会保障功能,增加了农民 流转土地后对维持生活的担忧,不利于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 开展。2. 土地流转引发的纠纷持续不断在过去的几年里,由于农业生产成本高、效率底,在农 民看来,靠经营土地发家致富是不太可能的,所以许多农民 外出务工,出现农田被放弃经营的现象。一些地方村组织出 于集体利益等多方面的考虑,采取了一系列流转措施使土地 重新实现其存在的价值。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承包法和 中央”一号文件”的

4、出台,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和中央政府取 消了农业税,以及一系列优惠补贴政策等,许多外出务工农 民重返家乡要求收回土地经营权。但由于农民缺乏有关法律 知识,对国家土地政策了解不全面,以及没有签订规范合同 等原因引起的土地纠纷,在一些农村地区表现得逐渐明显 34.在鸡泽县,由于在土地流转时,当事人之间很少签订规 范的书面合同或协议,关于农村土地纠纷的现象时常发生。 现阶段,由于农民对土地越来越重视,维护权益意识不断提 高,人们通过上访或打官司来解决土地纠纷问题。3. 没有建立有效的农村土地流转平台三、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障缺失的原因分析(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不完善1. 土地所承

5、担的社会保障功能不利于土地流转农村土地对农民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极其重要,在一些贫 困地区,农民视土地为生命,由于农地资源仍具有重要的社 会保障功能,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难度较大。在农 民对土地依赖性较强的情况下,农民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 去,有些地方的农民在从事其他行业的情况下,宁肯将土地 抛荒,也不想失去农地经营权。结果,在我国土地资源,尤 其是基本农田资源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出现了大量的农村耕 地闲置现象33.在调查中发现,鸡泽县90%的农民对土地流 转后的生活保障非常担忧,他们把土地当作生活所需的重要 来源,再加上大多数农民没有别的特长,在土地流转后很难 找到别的工作来维持生活,这就增强

6、了农民对土地的依恋之 情,加大了土地流转的难度。与此同时,土地也是稳定农村社会的重要因素,农民经 营土地多年,对土地已经形成了浓厚的感情,再加上现阶段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如果突然让他们失去土地,他们 在短时间内很难接受,这就很可能会引起农民群体的不满。 所以说,农村土地所承担沉重的社会保障功能,增加了农民 流转土地后对维持生活的担忧,不利于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 开展。2. 土地流转引发的纠纷持续不断在过去的几年里,由于农业生产成本高、效率底,在农民看来,靠经营土地发家致 富是不太可能的,所以许多农民外出务工,出现农田被放弃 经营的现象。一些地方村组织出于集体利益等多方面的考 虑,采取了一系

7、列流转措施使土地重新实现其存在的价值。 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和中央政府取消了农业税,以及一系列 优惠补贴政策等,许多外出务工农民重返家乡要求收回土地 经营权。但由于农民缺乏有关法律知识,对国家土地政策了 解不全面,以及没有签订规范合同等原因引起的土地纠纷,在鸡泽县,由于在土地流转时,当事人之间很少签订规 范的书面合同或协议,关于农村土地纠纷的现象时常发生。 现阶段,由于农民对土地越来越重视,维护权益意识不断提 高,人们通过上访或打官司来解决土地纠纷问题。3. 没有建立有效的农村土地流转平台2009年出台了中央1号文件,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强对 土地承

8、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提高为”三农”服务的意识和水 平,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不断地趋于发达和繁荣,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提供方便快捷的交易平台。但到 目前为止,在我国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建立起土地流转中介等 交易平台,这就导致了我国还没有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机 制。农地市场和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分别是农业用地一级市 场和二级市场,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对农村土地进行 科学合理流转,可以加快农地市场的发展,使其不断地趋于 发达和繁荣,发达的农地市场具有提供正规交易平台的重要 作用,这样就促使了农村土地流转更加正规化,加快了土地 流转的进程。由于受到农业发展水平的限制,我国还没有完 全建立农村土地

9、流转运作机制,更没有产生科学正规的土地 流转市场,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35.在我国农村,由于大众媒体没有在该地区普遍推广,有关土地流转信息传播的途径和方式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于是 在土地流转双方之间产生了信息屏障,使他们不能很好地找 到理想的合作对象,流转面积远远达不到土地市场发展的需 要,影响了土地的流转速度。由于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限制, 即使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农村土地流转,也通常是在一定范 围之内实现的,一般是以行政村为单位, 在村民之间进行的, 这远远不能满足土地市场的需求,使我们不能够充分发掘土 地的发展潜力,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 由于政府机构设置的缺

10、陷,许多地方政府没有设定专门的机 构来开展土地流转管理工作,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没有足够 的重视,致使土地流转行为随意发生,流转纠纷日益增多, 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虽然一些地方政府设置了有关部 门,但由于政府精简机构和换届选举以及人事工作的调整, 并没有安排相关人员专门负责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这就在行 政体制方面阻碍了农村土地流转的顺利推进36.(二)我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机制不健全1. 政府责任缺失导致我国农民权益受损.回顾我国保障农民权益机制的发展历史,该机制本身带有明显的历史阶段 性和执行强制性,因此,国家制度安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对农民权益保障会产生直接而深远的影响。在大力推行新农

11、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今天,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自 身的利益导向和政府职能缺位会对农民权益的保障形成严 重的阻碍。尽管现阶段受各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我国农民 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但其中政府责任的缺失是导致农民 权益受损的重要原因,这和我国现阶段政府建设导向是严重 相悖的。2. 政府自身利益追求导向造成农民权益受损政府也是 整个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理性经济人”在设置制度框 架时存在着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倾向,这就从制度制定层面上 导致了农民权益受损。如在现实土地征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 以极低的价格强征强占农民承包地,不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和社会保障问题;在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中,忽略了农

12、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非法调整土地现有格局,采取强制 措施,变相强迫农民服从政府的安排,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生 产用途为商业用途或其他方面的用途,非法截留农民土地流 转收益等。从法律角度思考,2013年修改了土地管理法, 其中有关条文规定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财政,70%归地方政府财政,由于 ”土地财政”的巨大利益诱 导,使得许多地方政府常常违背中央精神,规避相关法律, 在农村土地改革过程中不是贯彻执行中央制定的方针,而是 变相执行有关政策,侵害农民合法权益。3. 现有法律体系不健全使得农民权益受损。自1949年建国以来,中央政府为了社会的稳定和促进 第一产业的发展,从我国底子薄、基

13、础差这一实际情况出发, 颁布和实施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规,初步形成了以农业 法为核心的农业法律体系框架。 但是,当时我国有关”三农” 问题的立法进程与农业发展状况存在较大差距,与建设法治 国家的目标还相差很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各级政府要 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把法治建设推向新的高度。我国 要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 标,实现全国各族人民期盼已久的中国梦,就必须大刀阔斧 地进行改革,牢牢坚持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提高政府治理能 力和完善政府治理体系。虽然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 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是有关农民权益保障 方面的法律还不够完善,

14、这就会导致农民的合法权益容易受 到侵犯。4. 政府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缺失使得农民权益受损2012以来,国家又调整了发展战略结构,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 尤其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了国家扶贫开发力度,丰富 了农村文化建设内容,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在农业生产 方面,国家始终围绕”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一发展规律,鼓 励技术创新,以实现科技创新带动和促进农业发展,早日实 现农业生产机械化和国家现代化。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壁垒的长期存在,农村的社会保障制 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源与城市相比存在很大差距,这 就严重损害了农民平等地享受公共资源,共享改革开放发展 成果的权利。城市的公共服务对城乡居民有区别的对

15、待,导 致了农民在社会层面被严重歧视。由于政府的公共服务机构 和财政实力等因素的限制,政府向农村地区的资金投入远远 少于城市,这就进一步加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城乡之间的 发展格局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些城市的政府管理部门从 方便自身管理和维护城镇居民利益出发,对想进入城市的农 民设置了许多限制性条件,形成了较高的城市准入门槛,这 就和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城乡统筹发展政策严重相悖,严重侵 害了农民的权益。(三)我国农民群体的自身特点和弱势地位我国农民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一直处于社会生活的 底层,他们不仅对国家的政治生活没有话语权,甚至在他们 的利益受到损害时也没有求助的机会,是真正的社会弱势群 体。

16、虽然现在的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群体 自身综合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由于制 度原因和自身的能力依旧不足,仍然无法从根本上争取到属 于自己的与市民平等的权利,不能以实际行动促使更加公平 和科学的制度安排的产生37.1. 农民群体的博弈能力相对低下我国对农村土地进行流转,应该以全面保障农民的合法 权益为前提,归根到底就是为了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提 高农民的生活水平,逐步缩小与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然而,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壁垒的长期存在,以及农民依 法维权的能力有限,使得农民在对政府制定政策和分配资源 时束手无策。由于缺乏规范的利益表达渠道,为数众多的农 民不能通过制度化渠道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在政府决策 中难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在社会博弈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 其结果往往是相关政策安排不但不能响应农民群体的呼声,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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