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师《招标采购案例分析》提分试题及答案5(DOC 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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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师招标采购案例分析提分试题及答案5背景:某市新建热力发电厂,现拟进行锅炉系统国际招标,并由市电力发展公司全面实施。此次招标项目计划投资1500万元,已经向国家、省发改委申请,获得立项与财政拨款,自筹资金也已全部落实。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勘查设计等工作也已经完成。 该锅炉系统采用的是最新技术,由于目前国内外相应设备生产厂家较少,而本项目的技术指标又较为独特,因此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决定实施邀请招标。 经事先调查后,由该市政府办公厅向A、B、C、D四家企业发出招标邀请书,其中A、B均为德国某公司的代理商,C为国内设备制造商,D为日本设备制造商。四家公司在购买了相关文件后,一家美国设备制造商E

2、公司也主动前来要求投标,由于时间较紧,并未对其具体状况进行审核,直接批准。 在随后的资料整理中发现,该系统设计存在重大疏漏,因此由设计院直接向A、B、C、D、E几家公司发出变更通知,此时距投标截止日仅剩余5天,但并未做出时限的变更。同时招纳标人提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1500万元。 在投标截止日,A、B公司按照原设计方案投标,C公司按照新设计方案投标,D公司两种设计方案均投了标,E公司按照新方案投标。 招标方认为所有投标有效。 经过比较,市政府办公厅认为E公司满足要求,并签发了中标通知书。 问题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项目实施邀请招标是否合适?应该如何实施邀请招标? 问题2:该项

3、目的招标实施过程有哪些问题?应该如何改正? 标准答案: 问题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项目实施邀请招标是否合适?应该如何实施邀请招标? 该项目可以实施邀请招标,因其目前国内外相应设备生产厂家较少,而本项目的技术指标有较为独特,且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实施邀请招标。 在邀请招标过程中,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问题2:该项目的招标实施过程有哪些问题?应该如何改正? 该项目招标实施过程有以下不妥,并应作相应的改正: 1 由该市政府办公厅向A、B、C、D四家企业发出招标邀请书不妥,因其不是真正的建设单位,也非合理的招标代理人。项目招标

4、人应该是市电力发展公司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公司。 2 A、B为相同制造商的代理商,不宜同时作为潜在的投标人应仅向其中之一发出邀请即可; 3 制造商E主动投标并获批准该制造商不在被邀请之列,即其相关条件并不满足要求,因此不宜接受其投标; 4 由设计院直接向A、B、C、D、E几家公司发出招标修正通知不妥招标文件的修正应由招标人向潜在的投标人发布; 5 发布招标变更距投标截止日仅剩余5天,且并未做出时限的变更不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因此,招标截止日期应作相应的调整顺延,使其满足此项要求;

5、 6 招标方认为所有投标有效不妥A、B公司为共同制造商的代理商,不应分别作为不同的投标人对待;D公司两种方案投标仅应认定其一个是有效的;E公司不再被邀请之列,其投标应无效; 解析:一、关于邀请招标的项目 我国招投标法承认邀请招标,同时未对其范围进行明确规定。 对于机电设备招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第13号令)指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可以采取邀请招标,并向商务部备案。但在具体实施环节,也没有明确邀请招标的具体范围。 但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却有明确的关于邀请招标的说明,同时政府采购法中也作出相关规

6、定,指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因此,本着相关立法原则,如果相关设备技术要求特殊,供应商范围有限,或招标采购成本过高时,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因此可以作以总结,即邀请招标的前提是技术特殊、地理条件特殊、价值较小或有特定限制条件的项目。 另外,根据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目录,发电、输变电项目中的蒸汽锅炉、过热水锅炉及辅助设备属于必须招标的范畴。 二、关于邀请招标的实施 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

7、、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也就是说,被邀请者是经过招标方的相关审核后而确定的。一般来讲,未被邀请者的投标不应被接受,更不能确定其中标。 三、关于代理商的供货 根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规定,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为同一家制造商或集成商生产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对两家以上集成商使用同一家制造商产品作为其集成产品一部分的,按不同集成商计算。 四、关于招标人的身份 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招标人是指因使用需要,提出通过国际招标方式采购机电产品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8、;招标机构是指满足一定条件,经向商务部申请,取得国际招标资格,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服务业务的企业法人。 任何有关招标活动,包括招标文件的发布、修正与澄清,以及投标文件的接收等,均应由招标人出面或经招标人受权的招标代理方实施。 五、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正 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六

9、、关于招标控制价格 招投标法等相关法规没有对于招标控制价格作明确的说明,但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明确提出招标控制价的概念,招标人可以提出相关价格控制指标,当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该指标时,招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某国家重点大学新校区位于某市开发区大学产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由若干个单体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综合楼等构成,现拟对于第五综合教学楼实施公开招标。该教学楼建筑面积16000m2,计划投资额4800万元,30%财政拨款(落实),30%银行贷款(已经上报建设银行),40%自筹(正在积极筹措之中)。 根据开发区管委会的文件要求,项目招标由该校新校区建设指挥部

10、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实施该代理公司隶属于开发区建设局,其主要成员由建设局离退休领导或专家构成。项目招标文告在当地相关媒体上公布,并指出“仅接受获得过梅花奖的建设施工企业投标”(梅花奖为本市市政府每年颁发的,用于奖励获得市优工程的建设施工企业的政府奖),且必须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声明,不论哪一家企业中标,均必须使用本市第一水泥厂的水泥。 本地施工企业A、B、C、D、E、F、G分别前来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同时按照招标方的要求以现金的方式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由学校随机指派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陪同进行现场踏勘,并口头回答了有关问题。 在投标人须知中明确指出,由于工期比较紧张

11、,相关资料准备不很完备,尤其是需要由投标人根据图纸自行核算工程量并根据该量实施报价,并采用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 问题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项目是否需要招标?是否需要实施公开招标?为什么? 问题2:该项目的招标实施过程有哪些不妥之处?应该如何改正? 问题3:建设项目的合同计价模式的选择依据是什么,本项目合同选择上是否存在问题?应该选择什么合同? 标准答案: 问题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项目是否需要招标?是否需要实施公开招标?为什么? 该项目需要招标,且需要公开招标。 因为该项目是国家重点大学新校区建设的组成部分,其投资方属于国家事业单位,其资金来源属于“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

12、国家融资的项目”。同时其投资额度已经超过了必须实施公开招标项目的相关标准。 另外,该项目不具备邀请招标以及不需要招标项目的必要条件,因此必须实施公开招标。 问题2:该项目的招标实施过程有哪些不妥之处?应该如何改正? 该项目招标实施过程有以下不妥,并应作相应的改正: 1 建设项目资金尚未落实,除财政拨款外,其他资金并未落实应该在资金来源落实后才能实施招标; 2 根据开发区管委会的文件要求,招标代理机构由该校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实施,且该公司与相关行政机关存在隶属与利益关系应该根据情况自行实施或委托与行政机构无相关关系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任何人、组织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13、; 3 仅接受获得过梅花奖的建设施工企业投标,是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应该将该限制条件剔除; 4 必须使用本市第一水泥厂的水泥,违反了“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应该不作相关限制 5 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此时购买标书者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投标,仅是潜在的投标人,不需要投标保证金对其是否投标进行担保此时不应提交,应该在正式投标时提交; 6 现场踏勘随时随机组织并口头回答相关的问题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并且相关问题均应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所有的潜在的投标人; 7 要求投标人自行核算工程量,将导致投标竞

14、争的初始性的不公平应该由招标人给出,以确保投标的公平性; 问题3:建设项目的合同计价模式选择的依据是什么,本项目合同选择是否有什么问题?应该选择什么合同? 建设项目的合同及模式应该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风险在双方的均衡分配,并保证计价的可行性与合理性为基本前提。 本项目所选择的计价模式,会导致招标方投入过多的管理成本,不利于招标方对于工程的有效控制。 按照工程惯例,宜采用单价合同。 解析:一、关于招标项目的相关要求 根据我国现行的招投标法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的要求,符合以下特征的项目均需要实施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

15、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同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也明确了必须实施招标的建设项目的范围及其判断标准: 相关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但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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