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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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冬季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监理单位应催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马上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按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马上拨打119火警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依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与建设单位共同搞

2、好防火工作。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强化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7冬期施工采纳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施工现场防火须知 1施工现场未通过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2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3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严禁吸烟。 4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5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炉等明火器具。 6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四周不准堆物,坚持道路畅通。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制定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

3、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坚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强化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必须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掉。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确保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

4、动火审批制度,并采用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强化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四、灭火器材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干粉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四周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五、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 焊

5、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通过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四周状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通过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用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 焊、割部位四周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 四周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用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第 1 页 共 1 页文章源于网络整理,侵权及时告知删除。(Word格式,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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