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方案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486281021 上传时间:2023-11-0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东滨州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山东滨州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山东滨州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山东滨州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山东滨州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山东滨州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滨州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方案(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山东滨州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方案 日前,XX省XX县区印发XX县区20XX年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结合滨州实际,在去年“煤改气”“煤改电”工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改造,20XX年全市城市(县城)完成新增清洁取暖480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4万户,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和农村新型社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科希曼空气能将关注点比较高的滨州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政策,整理如下:20XX年改造范围的村(居),实施如下财政奖补政策: (一)煤改气补助政策 1.村(居)内管网建设、户内灶前阀前所有燃气设施(含燃气计量表、燃气泄露报

2、警切断装置、灶前阀)安装,财政奖补3000元/户,市、县(区)按1:2承担。 2.用户室内购置安装燃气壁挂炉、散热设施的,财政奖补20XX元/户,市、县(区)按1:1承担,不足资金由用户承担。 3.自20XX年起,对本年度改造用户在采暖季(每年11月15日至翌年3月20日)采暖用气每立方米补贴1元,每户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即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该项补贴由政府根据用户采暖季实际用气量补贴给承担”煤改气”任务的燃气企业,用户按照补贴后价格购买取暖用天然气。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3:7比例分担。补贴时间暂定3年。继续对20XX年实施清洁取暖”煤改气”改造用户给予运行费用补贴

3、。 4.对采取集中式燃气取暖的,根据集中户数按照以上政策给予补助。 5.完善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可对采暖用气单独制定阶梯价格制度。 (二)煤改电补助政策 1.对实施煤改电的居民用户购买电取暖设备及安装(含表后线路改造)费用,实行一次性补贴,按照4600元/户的标准补贴至用户,市、县(区)按照2:3比例分担,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对采取集中式煤改电取暖按集中户数给予奖补。 2.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优化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政策。 煤改电用户采暖期可选择执行峰谷电价。自20XX年起对本年度煤改电用户按照采暖期用电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电量6000千瓦时(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

4、所需资金由市、县(区)按照3:7比例分担。补贴时间暂定3年。 煤改电用户一档电量为8520千瓦时,二档电量为852010800千瓦时,三档电量为超过10800千瓦时部分。 3.对煤改电用户生活用气,自20XX年起按照每户每年8瓶液7菖化石油气(15公斤/瓶)、每瓶5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用户,补贴时间暂定3年,所需资金由市、县(区)按照2:3比例分担。 4.学校、卫生室和村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行煤改电采暖的,按照实际用电量由县(区)给予补贴。非公益性生产经营场所不列入本次煤改电工程补贴范围。 5.供电公司负责对户表及以上配套电网设施进行建设改造。 6.继续对20XX年实施清洁取暖”煤改电”改造

5、用户给予运行费用及液化气补贴。 (三)集中供暖补助政策 1.由供热企业负责供热主管网和村(居)内换热站(村居提供土地)的建设,财政奖补20XX元/户,市、县(区)按1:1承担。 2.村(居、小区)内供热管网建设由乡镇(街道)和村(居、小区)负责组织实施,财政奖补20XX元/户,市、县(区)按1:1承担。 3.用户自行负责室内暖气片等散热设施的购置安装,县(区)财政补贴1000元/户。 4.此奖补政策仅限农村村居(小区)民房。 (四)生物质能取暖方式改造补助政策 1.采用生物质分散取暖的,炉具必须符合达标排放要求。每套炉具最多补贴20XX元,市、县(区)按1:1承担,超过20XX元的部分由用户自

6、行承担,不足20XX元的,按实际补贴。 2.对村民取暖用生物质燃料实施补贴,每吨补贴600元,每户每年不超过2吨。市、县(区)按照3:7比例分担。补贴时间暂定3年。 3.鼓励采用生物质集中取暖。根据集中户数按照以上政策给予补助,并按集中取暖户数每户再补贴3000元,用于村内供暖管网建设,市、县(区)按照1:2比例分担。同时,对采用生物质集中取暖的,自20XX年起按照每户每年8瓶液化气(15公斤/瓶)、每 瓶5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补贴时间暂定3年,所需资金由市、县(区)按照2:3比例分担。 (五)洁净型煤取暖方式改造补助政策 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具体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另行制定。 (六)

7、困难群众补助政策 市级财政在”煤改气”煤改电”、生物质取暖运行补贴的基础上,分别对困难群众(扶贫、民政部门认定)增加0.5元/立方米、0.1元/千瓦时、300元/吨的运行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困难群众直接按照合计补贴后价格购气、购生物质燃料。另外,各县(区)也要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经济困难家庭的清洁取暖问题。 内容总结(1)该项补贴由政府根据用户采暖季实际用气量补贴给承担”煤改气”任务的燃气企业,用户按照补贴后价格购买取暖用天然气(2)自20XX年起对本年度煤改电用户按照采暖期用电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电量6000千瓦时(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3)(五)洁净型煤取暖方式改造补助政策 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具体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另行制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