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范文集合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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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修合同范文集合六篇 装修合同 篇1(6231字)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工程项目:住房装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2、居室规格:计_平方米。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5、工程开工日期:6、工程竣工日期:工程总天数: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第三条:质量要求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2、工

2、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第四条:材料供应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

3、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五条:付款方式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

4、质量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签约日期: 年 月 日房屋装修合同范本(3)发包方:_ 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 _(以下简称“乙

5、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第一章 合同背景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世纪半岛v期.苹果谷bb户型2幢1单元202-1402号房,(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

6、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第三章 施工内容第五条 该房屋属钢筋混泥土砖墙结构,房型为2房2厅1厨1卫,建筑总面积为83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2房2厅1厨1卫,施工面积为69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一)厅:地面部分:地面找平、制作电视柜,墙面部分:刷墙漆、制作电视背景墙、制作餐厅红酒架,天棚部分:周边吊顶、安装吊灯、筒灯、射灯、灯带,门窗部分:拆掉客厅第一道落地窗,在外观阳台上安装铝合金窗户、玻璃。(二)房:地面部分:地面找平,墙面部分:刷墙漆、安装墙体储衣柜2组,天棚

7、部分:床头、床位吊顶、安装吊灯、筒灯、射灯、灯带,门窗部分:拆掉客厅第一道落地窗,在外观阳台上安装铝合金窗户、玻璃。(三)厨:地面部分:做防水、贴地板砖、制作灶台橱柜、洗拖把池,墙面部分:贴瓷砖,天棚部分:吊顶、安装灯具。(四)卫:地面部分:做防水、贴地板砖、蹲坑、洗面台,墙面部分:贴墙砖、淋浴,天棚部分:吊顶、安装灯具、浴霸。(五)其他:地面部分:贴地板砖,墙面部分:贴墙砖,天棚部分:制作隔板储物柜,其他:鞋柜。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

8、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第八条 该房屋总工程人工费为14000.00元(大写:一万肆仟元)。此费用已经包括垃圾清运费、设计费、管理费、税金。前款所述的14000.00元(大写:一万肆仟元)限于人工费、垃圾清运费、管理费,不包括材料费。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第九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

9、的,乙方应当赔偿。第十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第五章 付款方式第十一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

10、乙方收取。第十二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第十三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第十四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第六章 结算第十五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

11、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第七章 工程进度第十六条本工程于_年_月_日开工,_年_月_日竣工,工期为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时_分至_时_分(_时_分至_时_分休息)。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第八章 施工第十七条乙方指派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第十八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

12、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第十九条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第二十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第二十二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甲方变更、增减

13、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的规定处理。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第二十五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

14、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10元/日,电费10元/日,煤气费0元/日,电话费0元/日。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第九章 验收第二十七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第二十八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第二十九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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