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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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 平调和无偿调拨。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 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 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

2、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 订合同。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

3、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 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借款合同样本贷款方:中国 _银行 _分( 支)行 (或信用社 ) ;法定代表人:_职务: _地址: _ 邮码: _ 电话: _借款方:_ ( 单位或个人 ) ;法定代表人:_职务: _地址:_ 邮码: _电话:_保证方:_法定代表人:_ 职务:_地址:_ 邮码:

4、 _电话: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 ,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由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第一条贷款种类第二条借款用途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 大写 ) _ 元整。第四条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 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1. 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 _年_月_日起,至 _年 _月_日止。2. 借款分期如下:贷款期限贷款时间贷款金额第一期_年_ 月_底前元第二期_年_底前月元第三期_年_月_底前元3. 还款分期如下:归还期限归还时间还款金额还款时间利率第一期年 月底前元第二期年 月底前元第三期年 月底前元第六条

5、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1. 还款资金来源: _2. 还款方式: _第七条保证条款1. _ 借款方用 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款方。退还借2.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3. 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4. 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 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5. 有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 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第八

6、条约定条款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还贷载。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 任。推荐合同范文 ?借款合同表 ?外汇借款合同 ?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1. 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2. 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

7、规定减收利息。3. 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1.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2. 银行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合同变更或解除。1.本合同非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2.当事人一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 合同副本一式_ 份,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 各留存一份。贷款方:_( 公章 )代表人:_日期:_借款方:_( 公章 )代表人:_日期:_银行帐户:_保证方:_ ( 公章 )代表人:_日期:_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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