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486170009 上传时间:2023-01-24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20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初级经济法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初级经济法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初级经济法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初级经济法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初级经济法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初级经济法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初级经济法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初级经济法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精品文档.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一、税收法律关系概述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税收征纳主体之间的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税收法律关系也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组成。 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分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2)征税主体,即税务主管机关,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等。(3)纳税主体纳税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提示】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虽然是行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

2、的关系,但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A.征税对象 B.纳税人 C.海关 D.税务机关 【答案】BCD2.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3.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如房产税征纳关系中的房屋、所得税征纳关系中的所得等。二、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征税主体的职权(1)税收立法权;(2)税务管理权;包括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和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等。(3)税款征收权;税款征收权是征税主体享有的最基本、最主要的职权。税款征收权包括

3、依法计征权、核定税款权、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权、追征税款权等。(4)税务检查权;税务检查权包括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责成提供资料权、存款账户核查权等。(5)税务行政处罚权;(6)其他职权(如依法享有的审批权、委托代征权、阻止欠税纳税人离境的权利、估税权等)。2.征税主体的义务征税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职责(1)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2)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守秘密,为检举违反税法行为者保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4)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

4、、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5)税务人员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6)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利害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7)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管理制度。上级税务机关应当对下级税务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对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廉洁自律准则的情况进行

5、监督检查。【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征税主体权利的是( )。A.税务管理 B.税务检查 C.税款征收 D.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 【答案】D【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征税主体权利的是( )。A.保守纳税人商业秘密 B.纳税申报管理 C.税款核定 D.参与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 【答案】A3.纳税主体的权利(1)知情权;(2)要求保密权;(3)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4)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5)申请延期申报权;(6)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7)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8)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9)委托税务代理权;(10)陈述权、申

6、辩权;(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12)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13)税收法律救济权;(14)税收监督权。4.纳税主体的义务(1)按期办理税务登记,并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的义务;(2)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5)按期、如实办理纳税申报的义务;(6)按期缴纳或解缴税款的义务;(7)接受税务检查的义务;(8)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9)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如纳税人有歇业、经营情况变化、遭受各种灾害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征税机关说明等;

7、(10)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如企业合并、分立的报告义务等。【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主体义务的是( )。A.申请退还多缴税款 B.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 C.按期、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D.税款征收 【答案】C第二节 税务管理税务管理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和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等。一、税务登记管理(一)税务登记申请人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都应当办理税务登记。2.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1)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

8、动性农村小商贩,不办理税务登记;(2)其他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办理税务登记。3.扣缴义务人依法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判断题】企业在外地设立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 【答案】(二)税务登记证件1.税务登记证件的内容税务登记证件的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等。2.税务登记证件的使用(1)必须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的情形纳税人开立银行账户和领购发票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

9、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3)税务登记证件不能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办理的下列事项中,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的有( )。A.纳税申报 B.开立银行账户 C.领购发票 D.缴纳税务罚款 【答案】BC【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将其全部账号在

10、一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下列对于该期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 B.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C.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 D.自开具首张发票之日起15日内 【答案】C3.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1)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相关信息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三)税务登记的内容我国现行税务登记包括设立(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以

11、及停业、复业登记等。【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现行税务登记制度内容的有( )。A.变更税务登记 B.注销税务登记 C.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D.设立税务登记 【答案】ABCD1.设立税务登记实行“三证合一”后,工商登记“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申请后,申请材料和登记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各部门数据互换、档案互认。【提示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提示2】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件。【提示3】对于工商登

12、记已采集的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的基础信息,可在新设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提示4】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2.变更税务登记(1)涉及工商登记事项的:先工商,后税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2)不涉及工商登记事项的: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及时(30日内)到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

13、税务登记。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工商登记采集信息外的其他涉税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由新设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3.停业、复业登记(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2)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1年。(3)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4)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5)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到税务机关办理延长停业登记。【单选题】停业、复业登记是针对( )征收方式下的纳税人进行的。A.查账征收 B.查定征

14、收 C.查验征收 D.定期定额 【答案】D4.外出经营报验登记(1)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管证);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2)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3)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判断题】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原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答案】5.注销税务登记(1)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2)办理注销的手续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