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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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朝官制(一)文官清时非常重视官员的品级.当时官员分为九品,每品里又有正,从之分,所谓九品十八级.不能列入九品以内的, 叫做未入流.列表如下:品级 官职正一品 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从一品 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部院尚书,督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 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从二品 各省巡抚,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时,各省布政使.正三品 督察院左,右副都于是,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尹,奉天府尹,各省按察使.从三品 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盐运使.正四品 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鸿胪寺卿

2、,太傅寺少卿,各省道员.从四品 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各省知府.正五品 左右春房左右庶子,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隶知州从五品 鸿胪寺少卿,各道监察御使,翰林院侍读,侍讲,各部院员外郎,各省知州.正六品 国子监司业,内阁侍读,左右春房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各省通判.从六品 左右春房左右善赞,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州同正七品 翰林院编修,各部院七品笔贴士,顺天府学教授,训导,京县县丞,外县知县,各府学教授.从七品 翰林院检讨,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国子监博士,直隶州州判,州判.正八品 太医院御医,各部院八品笔

3、贴士,外府经历,外县县丞,州学正,县教谕.从八品 翰林院典簿,府,州,县训导.正九品 各部院九品笔贴士,县主簿.从九品 翰林院侍诏,刑部司狱,州吏目,巡检.未入流 京,外县典吏,驿丞,和泊所所官(二)武将品级 官职正一品 领侍卫内大臣从一品 将军,督统,提督正二品 副督统,总兵从二品 副将正三品 参将从三品 游击正四品 都司从四品 城门领正五品 守备从五品 守御所千总正六品 门千总,营千总从六品 卫千总正七品 把总从七品 盛京游牧副尉正八品 外委千总从八品 委署骁骑尉正九品 外委把总从九品 额外外委未入流 武官无未入流有的朋友可能会被一些官员的称呼搞糊涂了,下面将一些官员的别称简述一下(中央官

4、部分)大学士中堂 吏部尚书天官、冢宰礼部尚书大宗伯 户部尚书大司徒,大司农邢部尚书大司寇 兵部尚书大司马工部尚书大司空 左都御使总宪心、c右都御使副宪 通政使银台(地方官部分)总督制军,制台,制宪,都宪,部堂 巡抚中丞,抚军,抚台,抚院,抚宪,部院 学政学台,学宪 布政使藩台,方伯,东司 按察使臬台,廉访,西司 知府太守,皇堂,五马 知州牧,刺史 知县令,令尹(武官部分)提督军门,提台 总兵总镇,镇台副将协镇,协台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实行的是督抚制。当时全国划分为 23 个省,每个省设一名巡抚,为主管一省民政的最 高长官。总督权力比巡抚大得多,但与巡抚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总督和巡抚都是对上直

5、接听命于皇 帝。不同的是总督可以管数省,侧重军事,巡抚只管一省,侧重民政。当时全国设八大总督,分别为直隶 两江、闽浙、两湖、陕甘、四川、两广、云贵总督。这就不难看出浙江事实上是归闽浙总督管的。李沛诚 所著中国历代改革者一书中专门介绍两江总督管辖的是:江苏、安徽、江西三省。总督和巡抚合称“督抚”,都是从明朝开始设置的。那时,政府派大臣处置地方军政事务,有两种头衔,全 称分别是“总督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和“巡抚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前者就是总 督,后者就是巡抚,都属于临时性质事罢还朝。清朝时,正式以督抚为地方最高长官。总督管辖一省或二三省,冶理辖区内的军民要政。巡抚是省级地

6、方 长官,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刑狱等事。鸦片战争前,清朝全国有8总督16巡抚。8 总督为:直隶、陕 西、甘肃、浙江、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福建、江西。东北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的 督抚一直到公元 1906年才设置。直隶、四川两省只设总督,不设巡抚。甘肃巡抚于1754年撤去,由陕甘 总督兼任。公元1884 年,建新疆省,开始设甘肃新疆巡抚,驻乌鲁木齐。公元1885 年,台湾建省,改福 建巡抚为台湾巡抚,驻台北,福建巡抚由闽浙总督兼任。其余各省则督抚并置。总督的官品高于巡抚。 附:清朝官制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集各种权力于一身的皇帝,总结历史上各朝代的经验,为加强中央

7、集权,削弱、分化大臣权利,以防权臣篡位,建立了一套有别于以前各朝的官制。内阁:明朝时为了进一步集权而不设宰相、中书省等机构,宰相的权利转移到内阁,由内阁来处理国家政 务。清朝继承了这一做法,内阁的首辅大学士以及协办大学士都被称为中堂,即宰相的别称,但实权则由 军机处掌握,在军机处任职的官员称为军机大臣,统称大军机,军机大臣的僚属称为军机章京,又称小军 机。中央行政机构: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 官,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

8、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 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军事系统: 清朝军队主要分八旗和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又分京营和驻防两部分,京营中侍卫皇帝的称为亲军,由侍卫 处(领侍卫府)领侍卫内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门侍卫和皇帝出行随扈,权位尤重。 其他守卫京师的有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虎枪营、善扑营等。骁 骑营由八旗都统直辖;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各设统领管辖;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由于都是特种兵 设掌印总统大臣或管理大臣管辖;虎枪营专任扈从、围猎等,设总统管辖;善扑营则专门练习摔角。 驻防八旗驻扎于全国各重要之地,视情况不同设

9、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等官。内地将军等 只管军事,而驻扎边疆的将军等要兼管民政。清朝的将军是满官的称号,战时则任命亲王为大将军。 绿营即汉兵,驻扎京师的称巡捕营,归步军统领管辖。绿营的建制分标、协、营、汛几级,标又分为督标 抚标、提标、镇标、军标、河标、漕标等,分别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八旗驻防将军、河道总督、 漕运总督统率。督标、抚标、军标、河标、漕标都是兼辖,实际各省绿营独立组织为提标、镇标,提督实 为一省的最高武官,总兵略低于提督。总兵以下,副将所属为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为营,千 总、把总、外委所属为汛。行宪机构: 清朝沿袭明代设监察院,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监

10、察院长官,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则为总督、巡抚的 加衔。地方行政: 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 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 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省以下有道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 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 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府以 下为县,设知县、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 理,即土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长 官为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土知府、土知县,通 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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