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顾问服务协议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投行顾问服务协议书(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投行顾问服务协议书甲方:海阳市龙翔大厦餐饮有限公司乙方:王泽圣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规定,聘请乙方为甲方代表,委托乙方协助对龙翔大厦餐饮有限公司重组出售,经双方同意 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的投行顾问,依法负责对山东省海阳市龙翔大厦餐饮有限公司进行重组。第二条 乙方工作范围:1、 为甲方解答关于山东省海阳市龙翔大酒店餐饮有限公司重组的法律和金融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意见;2、 协助甲方关于山东省海阳市龙翔大酒店餐饮有限公司重组中的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件;3、 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关于山东省海阳市龙翔大酒店餐饮有限公司重组中的相关事务谈
2、判; 4、应甲方委托,以甲方顾问名义做关于山东省海阳市龙翔大厦餐饮有限公司重组授权声明或有关代理行为;4、 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关于山东省海阳市龙翔大厦餐饮有限公司重组中的资产并购,资产盘活;5、 接受甲方委托,依法办理关于山东省海阳市龙翔大厦餐饮有限公司重组中的其他金融事务。第三条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1、及时、真实、详细的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全部文件及其背景材料,承担因违反本条款的责任和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责任;2、积极、主动的配合委托乙方从事的各项工作;3、事前所有事务均为协商共同同意事务,出现意外事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找乙方麻烦。4、保守商业机密,不得向外泄露关于重组相关事务。第四条
3、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认真、负责的为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工作范围的内容)服务,依法切实的维护甲方的利益;2.及时办理第二条顾问工作范围内的法律财务金融事务;3.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4、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条 有偿服务费用支付: 1、乙方协助甲方将酒店出让协议签订,合同公证,完成资产交接,收购方交付第一期剩余价款后三日内支付佣金100万元,差旅费补贴20万元,收购方支付全部剩余价款时三日内支付剩余佣金100万元,(佣金200万元、差旅费另相关补贴20万元不含税) 2、结算账户: 银行:中国银行 户主:王泽圣 账号:6013 8201 0001 3600 898 3、如因甲方不按期支付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费用和有关有偿服务费用,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或者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和顾问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行全部承担。4、如甲方出现拖欠服务佣金事件,每违约一日,向乙方交纳1%滞纳金。第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重组资产交接完毕结束。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