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北海学院学生综合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486132866 上传时间:2023-11-12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25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航北海学院学生综合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北航北海学院学生综合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北航北海学院学生综合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北航北海学院学生综合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北航北海学院学生综合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北航北海学院学生综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航北海学院学生综合(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北航北海学院学生综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学生综合素质量化测评方案(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实现育人目 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第二条 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 包括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客观评估及引导学生努 力争取全面发展两方面。第三条 该方案适用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所有本科生。第四条 所有学生的综合素质量化测评得分, 由各专业学院向本学院全体同学公 布。各类评优评奖的推荐申请资格,将以量化测评得分作为重要依据。第五条 学生毕业时, 该综合素质量化测评结果将作为学校推荐其就业的重要参 考依据,进入学生档案。第二章 综合素质量

2、化测评分数构成第六条 学生综合素质量化测评着重于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核, 其具体构成 是:综合素质测评得分二学习成绩折算分 (满分70分)+素质能力成绩(满分20分) +德育评分(满分 10 分),满分 100 分。第七条 学习成绩占 70 分,其中学习成绩指测评当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以 本专业学院所在年级大班最高分为满分来进行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八条 素质能力评分占 20分,包括组织管理( 5分)、实践活动( 5分)、创新 创造( 4 分)、荣誉奖励( 3 分)、基本技能( 3 分)。所有各单项评分都是对学生素 质能力的综合评判。如果上述单项项目其得分超过其规定分值时,则取其规定

3、值。第九条 德育评分占 10分,包括同学互评( 3分)、辅导员评分( 5分) 、班主任 评分( 2 分)。第十条 素质能力与德育测评具体实施方法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学生 素质能力与德育测评实施办法 (附件)。第三章 组织管理机制第十一条 学生综合素质量化测评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安排, 每学年一次,教务处、 校团委、后勤服务中心、保卫部提供支持,各专业学院组织实施,大班辅导员组织 学生以小班为单位具体执行。第十二条 各专业学院成立专门的学生综合素质量化测评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学生综合测评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各专业学院学生科科长、大班辅导 员组成。第四章解释说明第十三条 在进行测评时

4、,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该学 年度一切申请评优资格,并将本年度测评成绩做零分处理,学校有权追回由此所产 生的一切奖励或荣誉。第十四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在学生工作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OO九年十月十六日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学生素质能力与德育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为鼓励我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引导学生提 升素质、优化人格、完善自我、发展成才,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和人才培养目标, 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总体原则1. 学生素质能力与德育测评是学生综合素质量化测评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认真对待,严格实施,严禁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2.

5、测评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测评过程要严格按照条例实施, 全部过程接受全体学生监督,测评结果及时公布公示。3学生素质能力与德育测评由各专业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全体学生共同 参与,其他单位或个人都无权进行干涉。4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上课出勤、宿舍卫生评比、早操出勤等表现也作为学 生德育评分的参考,表现不佳者对德育评分具有负面影响。5.测评要严格按照学生素质能力评分、 德育评分细则予以评分,对评分细则内 没有的项目,报各专业学院评审委员会审议,任何加分均需要认真做好记录。二、组织程序1 各专业学院以大班为单位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该大班辅导 员、班主任及大班委一名、各小班

6、班委一名。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学生素质能力与德育测评评分申报审批表相关内容并进行分数统计及排名。2学生素质能力测评程序为大班辅导员宣传动员、各班委组织学生填表、综合 测评工作小组初审、各专业学院评审委员会复审、面向全体学生公示共五个阶段。3 学生德育评分程序为大班辅导员宣传动员、各小班召开班会组织学生进行互 评、辅导员和班主任评分、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初审、各专业学院评审委员会复审、 面向全体学生公示共六个阶段。4学生素质能力与德育评分以小班为单位进行,排名以年级专业为单位进行。三、评分细则1 组织管理(满分5分)在组织管理方面,担任各种社会工作,具体所获相应素质能力分标准如下:类号担任工作种类分数1

7、.1校学生会、学生信息宣传中心、社团 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学生勤 工俭学中心、大学生艺术团、校记者 团等校级学生组织中主席或第一负责 人;51.2校学生会、学生信息宣传中心、社团 官理中心、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学生 勤工俭学中心、大学生艺术团、校记 者团等校级学生组织中副主席或第一 负责人,专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党支 部副书记、分团委副书记等;41.3校学生会、学生信息宣传中心、社团 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学生勤 工俭学中心、大学生艺术团、校记者 团等校级学生组织中部长级(不含副3职),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助理,党校干 事、党支部委员、专业学院学生会副 主席、分团委各部部长、大班长、大 班团

8、总支书记、导生等;1.4校学生会、学生信息宣传中心、社团 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学生勤 工俭学中心、大学生艺术团、校记者 团等校级学生组织中副部长级,学校 各社团主席(或会长),各专业学院学 生会各部部长、分团委各部副部长, 小班班长、团支书,大班班委等;2.51. 5党校班长、团校班长、学校各社团部 长(含副职)、专业学院学生会各部副 部长、小班班委、团支委等;21.6教学信息员、学生事务助理、军训班 长等;1.51.7校学生会、学生信息宣传中心、社团 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学生勤 工俭学中心、大学生艺术团、校记者 团等校级学生组织干事,宿舍长;11.8专业学院学生会干事、分团委干事

9、。0.8说明如下:(1)社会工作最高得分为5分。(2)每学年担任两项(含)以上社会工作,评分就高不就低,按最高得分算。例如一学年内同时担任两个学生组织的干事,但只加一个干事得分即1分;如果同时担任小班班长和学生会干事,按照小班班长得分 2.5分计算。(3)中途辞职者或违纪被取消职务者,不计分。(4)其它校内外学生组织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得分参照相应同类性质岗位进行工作 量计分。2 .实践活动(满分5分)在实践活动方面,参加各种实践活动,所获相应素质能力分标准如下:类号参加实践活动情况分数2.1代表学校参加自治区及以上级别体育竞 赛取得前8名22.52.2校级体育竞赛(校运动会、校趣味运动 会、各

10、种球类比赛)前3名1.52.3校级体育竞赛(校运动会、校趣味运动 会、各种球类比赛)4至6名、裁判员1.02.4校级体育竞赛(校运动会、校趣味运动 会、各种球类比赛)参加未获奖,0.42.5各专业学院体育竞赛(含专业学院运动 会、新生运动会)前3名0.82.6各专业学院体育竞赛(含专业学院运动 会、新生运动会)4到6名、裁判员0.42.7专业学院体育比赛参加未获奖0.22.8代表学校参加自治区级或以上文艺比赛 获奖2.52.9代表学校参加自治区级或以上文艺比赛 未获奖或代表学校参加市级文艺比赛获1.5奖2.10代表学校参加市级文艺比赛未获奖或在校级文艺比赛获一等奖1.22.11校级文艺比赛获二

11、、三奖1.02.12参加校级文艺比赛或活动(含新生联欢 会、军训文艺汇演、新年联欢晚会)0.42.13参加自治区级或以上其他类型比赛(含 演讲比赛、辩论赛等)获奖2.52.14参加校级其他类型比赛(含演讲比赛、 辩论赛等)一等奖1.52.15参加校级其他类型比赛(含演讲比赛、 辩论赛等)获二、三奖1.02.16参加校级其他类型比赛(含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未获奖0.42.17群众性文体活动(含校运会、各级长跑 活动等)0.42.18参加专业学院组织的其它类型的活动获 奖0.82.19参加专业学院组织的其它类型的活动未获奖0.2说明如下:“南京大屠杀”活动手抄报优秀奖 0.6(1)实践活动最高得分

12、为5分,超出者按5分算(2)同类项目实践活动只能算一个最高分。80%,(3)集体类项目参赛获奖团体成员每个人得分为该项所获素质能力分标准的得分保留到后1位,四舍五入(4) 2.18条款中,获奖等级的分值分配由各专业学院灵活把握。3.创新创造(满分4分)创新创造主要包括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征文比赛、知识竞赛、学科竞赛、文学创作、艺术创作等方面的能力,参加各种创新创造活动,所获相应素质能力分标准如下:类号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参加奖励3.1国家级4321.51.03.2省部 (区) 级32.52.01.513.3市级21.81.20.80.63.4校级1.51.20.80.60.43.5专业

13、学院级1.00.70.50.30.2说明如下:(1) 创新创造最高得分为4分,超出者按4分算。(2) 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项计分一次。(3) 未明确获奖等级的,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名以后按三等奖加分。若有特等奖,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0.5分。(4) 学术性论文,发表的刊物是国家级核心期刊加4分,国内公开发行的国家 级期刊加3分,省内公开发行(准刊号)的期刊加 2分。发表其他类型的文章 分别加2.0分、1.5分、1.0分。一项成果由多人共同完成的,署名第一的按获 奖等级加分,其余降一级加分。(5) 在国家级、省部(区)级、市级官方媒体以实名制发表文章、摄影作

14、品、 影视作品等的分别加3分、2分、1.5分。(6) 艺术创作类(含原创音乐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舞蹈作品等) ,在国 内公开演出或展览的加4分,在省内公开演出或展览的加 3分,在市内公开演出 或展览的加2分,在校内公开演出或展览的加 1分。(7)类号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参加奖励分别对应着 3.X.1,3X2, 3.X.3, 3X4, 3.X.5。4 荣誉奖励(满分3分)荣誉奖励主要包括军训标兵、优秀党员、文明宿舍、先进班集体、标兵团支部、 优秀党支部等方面的荣誉称号,所获相应素质能力分标准如下:类号荣誉奖励情况级别/分数省部(区)级校级专业学院级4.1文明宿舍成员2.01.04.2先进班集体成员2.01.00.54.3优良学风班成员0.80.44.4优秀党支部成员2.01.04.5标兵团支部2.01.50.54.6军训标兵1.04.7优秀党员3.02.01.04.8优秀导生2.0说明如下:(1)荣誉奖励最高得分为3分,超出者按3分算。(2)同一类型荣誉奖励的按最高项计分一次。(3)类号中,省部(区)、校、专业学院级分别对应着4.X.1,4.X.2,。5 .基本技能(满分3分)基本技能主要包括英语、职业技能和职业资格认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