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年度节能工作自查报告(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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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年度节能工作自查报告(四篇) 篇一 市年度节能工作自查报告5450字 我市根据省节能领导组关于印发市级人民政府2024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们对我市20_年度的节能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我市节能目标任务是: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3.5%。完成情况是:全市gdp完成1101.3亿元,能源消费总量2140.1万吨标煤,万元gdp综合能耗1.875 吨标准煤,比上年(1.92吨标煤/万元)下降2.28%,“十二五”节能目标完成进程达到80.43%,完成进度目标(80%)。 万元gdp电耗1311.7千瓦时,比上年下降1.5

2、4%;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2.42吨标煤,比上年下降0.89%。 万元gdp能耗未完成年度目标,主要原因一是经济持续下行,特别是煤炭行业量价双跌,导致低能耗因素减弱;二是6户高耗能企业投产,新增能耗160万吨标煤;三是铁矿采选业、钢铁冶炼业、有色金属冶炼业、火电四个高耗能行业占工业的比重合计上升9.04个百分点,工业的高能耗特性进一步加剧;四是受新增高耗能企业_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太钢_县矿业有限公司投产的影响,_县、_县万元gdp能耗分别上升17.78%、2.04%,直接导致全市节能目标未能完成。 二、2024年全市节能工作措施 (一)节能制度建设情况。 1、认真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

3、价考核制度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工作,把节能工作作为“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总体要求的重要抓手之一。市委书记高卫东在市委三届五次全体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对节能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了万元gdp能耗下降3.5%的年度节能目标任务。为确保完成这一目标,市节能领导组办公室出台了2024年_市节能工作要点,提出了全年实施的八项重点工作,并根据各县(市、区)“十二五”节能目标完成进程、产业结构及发展预期,以吕节能办字20241号分解下达了各县(市、区)年度万元gdp能耗下降目标。 认真开展了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一是完成了对各县(市、区)政府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市节能领导组组织市经信委

4、、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企业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进行了考核;二是完成了省千家工业企业的考核。根据省节能领导组安排,由省经信委牵头,市经信委、市节能监察支队对我市省千家企业2024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其中省属企业、年综合能耗30万吨以上和行业代表性的23户企业由省考核,年耗能 30万吨以下的168户企业由市考核。剔除因停产、搬迁、转产等原因未考核的26户企业、因破产、淘汰、关停、兼并未考核的10户企业、因2024竣工未投产的企业3户。实际考核153户企业。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4户(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峪煤矿、_市兴安化

5、工有限公司、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完成31户、基本完成91户、未完成27户。 2、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下放节能审批权限的政策,我市完善了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流程,建立了_市节能专家库。 2024年共对78个项目进行了节能评估审查,其中:市经信委对 29个工业项目进行了节能评估审查(上报7个,批复22个);市发改委对49个项目进行了节能评估审查(上报11个,批复38个)。 3、建立节能联系工作机制 _市节能工作领导组由 17个单位组成,各部门工作分工是:市经信委是全市节能工作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全市节能工作,具体负责工业和

6、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市发改委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市住建局具体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市交通局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农业和农村节能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节能宣传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的节能宣传教育工作;市科技局负责节能技术研发和推广工作;市统计局负责能源统计工作;市质监局负责能源计量管理工作;市物价局负责能源价格管理工作;市工商局负责落实鼓励节能行业发展的政策;市环保局负责配合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 4、节能工作预警机制建立完善情况 我市建立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季度通告制度,并建立

7、了预警调控方案。一是市统计局和市经信委按季度对各县(市、区)主要能耗指标进行了通报;二是市经信委出台关于逐月监控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情况的通知,从6月份开始,对全市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能耗情况进行逐月监控;三是面对连续三个季度我市万元gdp能耗不降反升的严峻形势,市节能领导组办公室先后发出四份通报。11月,根据董岩市长、郝月生副市长对关于当前节能工作的紧急报告的批示精神,市政府启动全市节能预警调控措施,对严重影响全市节能目标完成的低效用能大户实施停产检修,对未进行核准、备案、能评、环评的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要求未完成进度目标的八县(市),制定并实施节能调控措施,并实行周报制度,每周上报本县(市)

8、节能调控工作情况。 (二)结构调整情况。 1、经济结构逐步优化,第三产业比重上升 2024年,我市第一产业增加值6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68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48亿元,分别占gdp总量的6.2%、62.21%、31.59%,第二产业比重比上年下降4.5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上升3.58个百分点。 2、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比重下降 2024年,我市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煤炭、焦炭六大支柱产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499万吨标准煤,占全部工业企业能耗比重从2024年的91.36%下降到90%,下降 1.36个百分点。其中:建材行业比重下降1.29%、煤炭行业比重下降4.12%、焦炭行业比重下降2

9、.56%。 3、继续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省下达我市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后,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迅速将任务下达到相关县(市),落实到具体企业和设备,并在市委、市政府网站、吕梁日报发布通告。 2024年省下达我市各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是6户企业,其中:炼铁企业1户,产能7万吨;水泥企业1户,产能20万吨;焦化企业4户,产能166万吨。到年底,所有企业已全部完成拆除并验收。 4、培育发展节能产业 一是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吕梁行动计划(2024-2024年)的通知和关于印发_市低碳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将节能环保产业作为创新行动重点产业,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

10、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行动;二是市经信委出台了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工业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及2024年两个行动计划的通知,确定了全市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市发改委、市经信委联合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印发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提升节能技术装备水平,培育节能产业;三是根据省经信委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实施方案,市经信委委托市节能监察支队对全市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台式微型计算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和冷水机组等9个产品推广信息进行核查,电话核查1646台、入户核查808台。 (三)节能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一是组织申报了2024年度省级节能技改项目11

11、个、节能产业项目2个、合同能源管理资金清算项目4个,其中9个节能技改项目获得省节能专项资金支持2150万元,比2024年省级节能资金支持项目增加2个,资金增加240万元;二是推进我市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我市列入全省2024-2024年节能重点项目推进计划的项目共93项,完工68项,完工率73%;三是对2024年度省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并已完工的6个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经验收,项目资金使用、改造内容都符合相关规定,节能成效显著,验收合格;四是加大节能资金投入力度,2024年,我市节能专项资金安排支出4219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从2024年的 0.315%增加到0.32%。 (四)节能技术和新机

12、制推广情况。 1、进一步加大项目引导、经费支持力度。 市经信委转发了山西省节能计划推广目录(第二批),市科技局在科技项目的申报和立项上,优先安排节能环保技术项目。2024年安排节能环保、绿色科技研发资料85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 2、组织实施电力需求侧项目。2024年向省经信委申报4个电力需求侧项目,总投资1.38亿元,全部运行后年可节电7371万千瓦时。 3、推广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制度。一是组织_县金洲铸造有限责任公司电机变频节能改造项目、_县并盛化工有限公司硝酸钾和氯化钡装置蒸发工段技术改造项目等4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财政奖励资金;二是对汾西矿业集团贺西煤矿综合余热节能改造、山西省_市

13、新禹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焦炉尾气余热回收项目、山西东义煤电铝集团晋茂煤化工有限公司烟气余热利用节能改造项目进行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备案登记。 (五)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情况。 1、落实节能政策措施。一是全市完成2024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表填报并通过审核的企业101户,填报完成率为100%;二是重点用能企业根据能效对标达标活动的要求,成立了能效对标领导小组,确定对标实施内容,并对工作完成情况、达到进度及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三是市经信委组织辖区内企业对照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淘汰路线图、工信部制定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开展了自查摸底,制定了全市的工业企业电机能效提升

14、计划,2024年完成电机与拖动设备匹配改造3892千瓦,低效电机淘汰11433千瓦。 2、加强企业能源管理、计量和统计工作。我市共有省千家企业192户(含1户宾馆酒店企业),大部分都建立了三级能源管理网络,实行了企业能管员登记备案制度。能够按照标准要求确保计量器具配备数量、精度满足生产经营活动要求。对重点耗能企业各类能源的输入、转换、分配、传输以及能源使用等环节进行计量检测;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台帐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充分发挥能源计量检测数据在生产经营、成本核算、能源平衡和能源利用状况统计分析等各项工作中的基础作用。部分重点用能企业还建立了能源在线监测系统,推进建设能源管理体系。 (六)重点领

15、域节能工作落实情况。 1、建筑节能 “城市限粘 县城禁实”工作开展情况。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领导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推进我市“城市限粘 县城禁实”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清理关闭墙体材料落后生产工艺、落后产品,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 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我市严格贯彻执行新建建筑规划阶段节能审查制度,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认定书制度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制度,未进行建筑节能设计认证的工程不得进行招投标、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建筑节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我市全面执行新建居住建筑节能65%的我省地方标准,施工阶段执行率达到100%。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完成情况。省下达我市“十二五”期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为70万平方米,我市目前已开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16万平方米,完工111万平方米,通过验收99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十二五”任务。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情况。我市2024年可再生能源建筑面积127万平方米,应用比率达到49%。 绿色建筑推进情况。市住建局出台了关于推进_市绿色建筑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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