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一小骨干教师评选及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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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黔西县第一小学校级教学名师、骨干教师评选及考核办法(2015年1月10日行政会讨论通过)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校教师专业基础和教学技能,根据市、县“名师、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实施“校级名师、骨干教师建设工程”,充分发挥校级名师、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促进我校教师向学者型、专家型转变,带动全校教师整体素质提升;全面推进教育创新,大力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总体水平;建立有利于校级名师、骨干教师成长的激励机制,在全校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团结合作、有序竞争的良好氛围;以新课改纲要为指导,以转变教育教学观念,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提高专业知识技

2、能,深化课程改革,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生本高效课堂为目的;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形成一支品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二、组织管理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行政班子为成员的黔西一小 “校级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实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教务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以下工作:(1)协调实施相关工作;(2)邀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相关的评选和推荐;(3)校级名师、骨干教师的培养、考核、推评及待遇等;(4)校级名师、骨干教师档案管理。三、评选的基本原则1公开评选、公平竞争的

3、原则。2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3滚动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四、评选条件(一)校级骨干教师节评选条件1思想政治条件 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毕节市中小学教师“十个不”承诺。认真践行“好习惯成就好人生”的校训和教师誓词,将学校荣辱与自己发展紧密联系。2.业务能力条件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含3年),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原则上应具有大专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以上:(1)教学成绩突出,所任学科至少有两次期末考试成绩在同年级排前两名。(2)担任班主任期间,班工作考核至少有两个学期排名同年级前两名。(3)辅导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奖

4、校级二等奖和县级三等奖以上;或辅导学生在校级以上(含校级)的正式刊物上发表过作品。(4)至少完成一项校级以上(含校级)的课题,以结题证书或通报为准。(5)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教研交流、学术交流、讲座等,并作为主讲,或是作为代表进行发言。(6)校级优质课比赛获前两名,或是承担的研讨课获得教研组内80%以上教师认同。(7)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刊物发表有一定特色的教育教学经验文章或教育科研论文1篇以上。其中文科类每篇不低于1500字,理科类每篇不低于1000字。(8)根据学校的安排,参加校本教材的开发,工作得到学校的认可。(9)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教育教学或管理方面的表彰。(二)名师评选的基本

5、条件 校级名师在校级骨干教师中推评产生(首轮评选例外),同时,任校级骨干教师以来,须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以上:1.年度考核至少有一年优秀。2.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与自己所教学科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一篇以上;或在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一次以上。3.在优质课评选或教学技能大赛至少获校级一等奖、县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4.指导青年教师的成长一人以上(有相应的印证材料)。5.承担一次学校组织的示范课或讲座。6.至少有两个校级课题结题,或一个县级以上课题结题。7.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一等奖以上。8.根据学校的安排,参加校本教材的开发,工作得到学校的认可。9.获得校级以

6、上(含校级)的表彰。 五、评选程序和办法1个人申报。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填写黔西县第一小学校级骨干教师、教学名师评选推荐表(一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用A4纸打印、复印),按顺序进行装订(含封面和目录)交教务处,同时上交电子档。2学校推荐。学校“校级名师、骨干教师教师工程”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初审,对通过资格认定的候选人由学校在全体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中组织测评,骨干教师测评满意率不低于70%,教学名师测评满意率不低于80%。3学校测评:(1)领导小组根据评审意见和群众测评情况确定校级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人选,在全校予以公示。(2)领导小组对校级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人选进行教学能力考察

7、:在规定时间内校级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人选向领导小组展示一节公开课。4.颁发证书:校级骨干教师和教学名师每年评选一次,3月份为评选、公示时间,并对荣获“校级骨干教师”和“校级教学名师”称号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六、校级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的相关待遇1校级名师、骨干教师在岗位聘任中除享受加分外,同等情况下优先聘任。2学校组织各种专家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时,主要从校级名师、骨干教师中聘请产生,专家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享有评议权。3校级名师、骨干教师因申报科研立项或出版已取得正式出版刊号的教育、教学专著需要,申请资金扶持时,可向相应级别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资助,学校也予以适当资助。4优先安排参加校级及以上业务

8、进修培训、外出交流学习和考察。七、校级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的责任与义务1.校级骨干教师:(1)工作态度积极,任劳任怨,服从学校的各项工作安排。(2)任期内指导1名非校级骨干教师成为校级骨干教师。(3)任期内承担或指导两次校内公开课获得二等奖以上或获得教研组内70%以上教师的认同。(4)任期内至少有两篇经验文章或论文在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比赛中获奖或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刊物发表。(5)带头参加校本课题研究,任期内至少有两个校级课题结题。(6)任期内指导学生竞赛获得校级二等奖或县三等奖两人次以上。(7)根据学校安排承担校级培训任务。2校级名师:(1)积极参与教育科研,起示范辐射作用。(2

9、)任期内至少指导1名校级骨干教师成为名师,或至少指导1名非校级骨干教师成为校级骨干教师。(3)任期内承担或指导两节优质课获校级二等奖或县级三等奖以上。(4)任期内至少有三篇经验文章或论文在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比赛中获奖或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刊物发表。(5)带头参加校本课题研究,任期内至少有两个校级或一个县级以上的课题结题(县级课题正在研究过程中的由教务处进行考核)。(6)任期内指导学生竞赛获得校级二等奖或县三等奖三人次以上。(7)根据学校或者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承担县内、校内公开课或者专题讲座。八、校级教学名师、骨干教师的管理与考核1建立校级教学名师、骨干教师任期制。校级骨干教师和

10、教学名师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可根据学校要求提供材料进行再次认定。2 建立校级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年度履职考核制度。校级名师、骨干教师一年一述职,每年12月30日前将述职报告交教务处审核签章后提交领导小组评议,未按规定履行责任与义务导致当年履职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延迟半年进行复核。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宜作为校级名师、骨干教师的,经核实后取消校级名师、骨干教师称号并扣回学校给予的各项待遇。学校每年从校级骨干教师和教学名师中择优推荐上报县级骨干教师和教学名师。 3.建立校级教学名师、骨干教师日常管理建档制度。由教务处建骨干教师、名师专档。对校级名师、骨干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年度考核、奖惩情况、业务进修、项目完成情况和取得的业绩情况等材料由本人和学校及时报送归档。 4建立校级名师、骨干教师宣传报道制度。通过校刊、宣传栏等方式在全校、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说明:1.已评的各级名师、骨干教师不参与校级名师、骨干教师评选,自然成为各级名师、骨干教师。教务处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履职情况予以考核。已评的各级名师、骨干教师任期已过的,可参与校级教学名师、骨干教师的评选。2.从2015年起,校级名师由校级骨干教师产生,上一级名师由同级骨干教师或下一级名师产生,上一级骨干教师由下一级名师、骨干教师产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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