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审批业务手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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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性演出审批业务手册一、适用围本业务手册规定了营业性演出审批的工作程序,适用于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咨询、申请和办理。营业性演出是指地文 艺表演团体及演员参加的营业性演出。举办募捐义演和其他 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所述方式的公 益性演出按本手册办理。二、审批基础(一)事项名称事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分项:举办、变更、增加演出地备案。(二)法规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十四条;营 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第号令)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 目工作的通知(文市发号)(三)实施机关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四)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五)审

2、批人员审批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接受法律和相应的业务培训、考核(六)批准文书同意举办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的批 准文件(附带演员及节目单,加盖骑缝章)。(七)审批时限受理期限:个工作日。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 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相对人;超过受理期限未 予答复的,视为受理。办理期限:个工作日。(八)审批服务在受理窗口为服务对象提供业务咨询及统一办理服务。(九)审批收费不收费。三、审批咨询(一)业务描述依据本手册,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申请程序、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等政策和办理咨询进行解答。(二)咨询责任人窗口接待人员。(三)咨询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申请人

3、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函)等方式,咨询有关 办理事宜时,窗口接待人员应一次性将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 据、申请围、申请条件、所需的材料、办理时限、程序告知 申请人。(四)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沿滩区政府中心文体广新局窗口. 咨询:(五)咨询处理程序和期限. 申请人通过或窗口向窗口接待人员咨询,窗口接待人 员对于申请人所咨询的问题能做出明确回答的,直接给予答 复。. 窗口接待人员对于申请人所咨询的问题不能做出明确 回答的,由窗口负责人或其他办事员给予答复。. 窗口接待人员对于申请人所咨询的问题不能做出明确 回答的并且无其他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窗口接待人员应留下 申请人的联系方式,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4、窗口接待人员、办事人员和负责人对于申请人所咨询 的问题都不能做出明确回答的,窗口接待人员应留下申请人 的联系方式,经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后个工作日给予答复或向 申请人提供相关的咨询途径。四、审批程序(一)受理受理人员应当核对以下材料:1.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2.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者演出场所经营单 位备案证明副本、 个体演员备案证明 )复印件;3. 演员(包括: 、性别、出生日期、件类型及、职务) 演员有效明复印件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 可证副本复印件,有效明是指、驾驶证、护照、军官证、 士兵证、警官证;4. 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 (包括但不限于演出

5、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 演出日期等容) , 个体演员自行举办演出的不用提交此项材 料;5. 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 具的书面同意函件;6. 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个人)与演出场所的协议 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协议或场地证明中应包括但不 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容) ;7. 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 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 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 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在演出 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提供演出场所的演出场所经 营单位备案

6、证明 复印件或者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复印件, 或者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8. 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 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 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复印件;9. 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 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 词;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 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在个工作日 作出受理决定,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和申 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在个工作 日出具行政许可

7、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报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容。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受理。(二)审核与决定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在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 决定。其中,作出许可决定的,自决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向申请 人颁发批准文书;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自决定之日起个工作 日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 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三)批准文书送达申请人在申请表上选择自取的,可以按照网上公开的领 取期限、通知或短信通知,并携带有效证明来领取批准文书; 申请人在申请表上选择挂号信或快递到付的,在收到批准文 书后应告知文化行政部门。(四)决定公开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如距演出举办日期

8、不足日 的,应于演出前),在官方上公开审批结果;没有自有的, 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开审批结果。(五)变更时间受理人员应当核对以下材料:.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原批准文书;. 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变更时间后演出的书面 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 地点、演出日期等容;. 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 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 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容;(六)变更地点 受理人员应当核对以下材料:. 营业性演出变更登记表;. 原批准文书。. 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 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

9、出举办单位名称、演 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容;. 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 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 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 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在演出 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提供演出场所的演出场所经 营单位备案证明 复印件或者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复印件, 或者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 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 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 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复印件。(七)变更演员受理人员应当核对以下材料:.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原批

10、准文书;. 新增的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 (包括:、性别、 出生日期、 件类型及、职务) 、新增演员有效明复印件;有效明指、驾 驶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演出举办单位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的演出协议或 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包括但不 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演出地点等 容)。(八)变更节目受理人员应当核对以下材料:1.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2. 原批准文书;3. 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 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 词;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 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乐曲类

11、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上述变更项目可以一次多项申请变更, 相同资料按要求提交 一份。(九)增加演出地备案受理人员应当核对以下材料:.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原批准文书;.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 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 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容;. 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 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 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 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在演出 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提供演出场所的演出场所经 营单位备

12、案证明 复印件或者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复印件, 或者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 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 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 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 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乐曲类节目应 当提交音频资料;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 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十)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审批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13、的;. 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 行政审批决定的;.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批准的;. 依法可以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的其他情形。(十一)主动变更或撤回 申请人在文化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之前书面申 请撤回行政审批申请的,应当终止行政审批,并书面通知申 请人。申请人有权在审批过程中主动变更或撤回申请。五、 相关问题(一)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提供本人的同意函就 可以吗?答:不行。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材料或是 监护人与文艺表演团体签署的书面同意函。(二)对演出节目容及其视听资料是如何要求的? 答:鉴于演出活动具有艺术二次创作的特点,对于临时 组台演出

14、,其所报视听资料可以是演出或练习的视频资料。(三)演出经纪机构资质审核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涉外及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的举办单位,应当符 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及营业性 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的条 件。演出经纪机构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满年,但没有 举办过营业性演出的,不得举办涉外及港澳台营业性演出。 演出经纪机构有违反条例规定记录的,自行政处罚决定 生效之日起年,不得举办涉外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四)两年以上从事演出的经历应当怎样计算?答:从设立之日起计算。(五)企业邀请演员参加不对外的庆典演出,应如何审批?答:属于包场演出,应当按照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审

15、批;至于企业部工会组织本单位职工的演出,属于企业 部活动,不需审批。(六)歌迷会是否需要审批?答:如果歌迷会有企业赞助或者歌手有出场费或者现场 有演出活动,应当报文化主管部门审批。(七)歌手担任企业的形象大使,需不需要文化主管部门的审批?答:不需要文化部门审批。 但企业为推广所举办的演出, 应当报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八)电视台录制文艺节目需不需要审批?答:在演播厅外从事电视文艺节目的现场录制,凡符合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均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 承办,并依照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防止任何单位以录制节目的名义为名规避审批,确保演出市 场的公平、公正。(九)模特选拔、选美、选秀、走秀活动是否应当依照 条例审批?答:模特选拔、选美、选秀、走秀活动不属于文艺演出 活动,不在条例的调整围之。(十)外资投资演出项目是否有限制?答:条例仅对外商投资设立演出市场主体有准入限 制,对外商投资演出项目的行为没有做出具体规定,但公开 演出时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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