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在线作业三满分答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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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在线作业三满分答案1. 明朝的司法机关在中央主管审判的为_,专掌复核的为_,监察机关为_。明朝的司法机关在中央主管审判的为_,专掌复核的为_,监察机关为_。刑部 大理寺 都察院2. 关于商标近似的判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关于商标近似的判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相似,即可构成商标近似B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构成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即可构成商标近似C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图形的构图及颜色近似,即可构成商

2、标近似D尽管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整体不相似,但如果相关公众认为其有特定联系,仍构成商标近似ABC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商标近似的具体情形 商标案件司法解释第9条第2款规定:“商标法第52条第1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根据该商标近似定义,A、B、C、D项构成商标近似。 3. 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放的危险物品包括( )A.毒害性物质B.放射性物质C.刺激性物质

3、D.传染病病原体参考答案:ABD4. 目前国际上最大的政府间国际金融组织是( )。 A国际金融公司 B国际开发协会 C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D目前国际上最大的政府间国际金融组织是()。A国际金融公司B国际开发协会C国际货币基金组织D国际复兴开发银行C目前国际上最大的政府间国际金融组织就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1)其宗旨之一是通过贷款调整成员国国际收支的暂时不平衡和失调。 (2)其贷款对象仅限于会员国政府机构。 (3)其贷款用途仅限于解决其国际收支平衡。 (4)其贷款期限为短期和中期,通常为5到10年。 (5)其贷款种类有:普通贷款、出口波动补充贷款、缓冲库存贷款、石油贷款、中期贷款、信托基金、补充

4、贷款、扩大贷款。 5. 下列( )不是我国的地方行政机关。 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C地方各级人民政下列()不是我国的地方行政机关。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直属部门D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C6. 某派出所民警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扣押了李某的拖拉机。李某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某派出所民警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扣押了李某的拖拉机。李某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认为被告应该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李某拒不同意,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以派出所为被告继续审理B以县公安局为被告予以审理C裁

5、定驳回原告起诉D裁定终结诉讼C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3条第1款的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7. 如何评价关于宪法本质的全民意志论?如何评价关于宪法本质的全民意志论?答案 全民意志论是将宪法的本质归结为宪法体现或反映全体人民的意志。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倡导的社会契约论,就是宪法体现全民意志的典型理论。法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家卢梭就认为,国家主权是公意的体现,主权必须属于人民。如果政权侵犯人民的利益,人民可以废除原先的契约,重新订立新的契约,组织新的政府。这种理论,在资产阶级学者中流传甚广。并且这种全民意志论的观点在一

6、些国家的宪法性文件或者宪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如美国宪法规定,美国制宪的目的是“为着建立一个更完美的合众国,树立正义、保证国内治安、筹设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并谋吾人及子子孙孙永享自由和幸福”。法国人权宣言明确规定,“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定。”西班牙现行宪法序言明确规定,“西班牙国希望建立正义、自由和安全,并为所有组成西班牙国的人们谋求利益,行使自己的主权。” 然而,众所周知,法律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宪法则是资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革命的结果。因此,宪法所表现的只能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而绝对不会是全民意志。因此,尽管这一理论开创了新的宪法理念,促进

7、了宪法发展,但其却掩盖了事实本质,麻痹人民思想。 8.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单位犯罪只能是故意实施。A. 部分错B. 对C. 部分对D. 错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单位犯罪只能是故意实施。A. 部分错B. 对C. 部分对D. 错正确答案: D9. 系统记载唐朝官制的政书是( )。A五十三条新格B开元律疏C唐六典D开元律系统记载唐朝官制的政书是( )。A五十三条新格B开元律疏C唐六典D开元律正确答案:C唐六典是唐玄宗年间编纂的一部有关唐朝中央与地方官制的法规大全。唐玄宗开元十年(公元722年)下令,仿效周礼制六典,定六典为:理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所有篇目完全是按唐代官制来设置,详细列出

8、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机构的组织规模,官员编制及职权范围。它开启了中国古代行政立法法典化的先河。10.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体有( ) A委托评价单位 B环评服务机构 C审批机关 D参与环评的公众环境影响评价的主体有()A委托评价单位B环评服务机构C审批机关D参与环评的公众ABCD环境影响评价的主体,是指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包括委托评价单位、环评服务机构、审批机关和参与环评的公众。环评服务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为规划项目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11. 有关以股权出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B以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质的有关以股权出质的说法中错误

9、的是()。A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B以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C以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D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D根据物权法第226条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质权合同。以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后发生效力。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D项错误。12. 警察甲临时急需用钱,便找个体户乙借钱。乙同意借钱,但条件是要有物品质押。甲将公务用枪交给乙质押,乙借给甲5万元现金,借

10、期一个月。一个月后,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便向公安机关报案。甲、乙的行为属于( )A.甲、乙均无罪B.甲触犯非法出借枪支罪,乙无罪C.甲无罪,乙触犯非法持有枪支罪D.甲触犯非法出借枪支罪,乙触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参考答案:D13. 工会、妇女联合会对宪法所作的解释属于什么解释?( ) A立法解释 B行政解释 C司法解释 D非正式解释工会、妇女联合会对宪法所作的解释属于什么解释?()A立法解释B行政解释C司法解释D非正式解释D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法律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题中工会、妇联属“其他组织”,其所作解释为非正式解释。14. 北京甲公司与上海

11、乙公司订阅了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北京甲公司与上海乙公司订阅了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成立的时间是()。A甲公司与乙公司口头协商一致时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C甲公司将签字、盖章的合同交付邮寄时D乙公司签字、盖章并送达甲公司时B根据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15. 乙驾车带甲去海边游玩。到达后,乙欲游泳。甲骗乙说:“我在车里休息,把车钥匙给我。”趁乙游泳,甲将该车开往外地卖给他人。甲构成何罪?( )A.侵占罪B.盗窃罪C.诈骗罪D.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竞

12、合参考答案:B16. 下列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 A工业酒精 B痱子粉 C医用酒精 D爽身粉下列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A工业酒精B痱子粉C医用酒精D爽身粉BD17. 牵连犯的一般处罚原则是( ) 。A、数罪并罚B、择一轻罪处罚C、择一重罪处罚D、酌情量刑牵连犯的一般处罚原则是( ) 。A、数罪并罚B、择一轻罪处罚C、择一重罪处罚D、酌情量刑正确答案: C18. 2002年11月29日,山东省苍山县村民徐某同本村村民张某等三人结伙驾驶机动三轮车,携带渔叉、线网等工具来江苏2002年11月29日,山东省苍山县村民徐某同本村村民张某等三人结伙驾驶机动三轮车,携带渔叉、线网等工具来江

13、苏省邳州市境内作案。在盗得几只鸡后,转而寻找新的盗窃目标,路遇公安巡逻民警。民警见其形迹可疑,遂进行盘查。为逃避盘查,徐某等人见状驾车逃离。民警遂紧迫抓捕。在逃跑途中,徐某等人驾驶的三轮车不慎翻倒,徐某等人弃车徒步而逃,民警和随后赶来的村民继续追赶。徐某等人为逃跑方便,先是乘村民王某不备,夺下其自行车一辆,后又分别采用暴力手段先后夺取了前来追赶他们的民警和村民的摩托车四辆,并将公安人员打伤,徐某被当场抓获,张某驾驶其中一辆摩托车逃离。问:本案徐某行为如何定性?徐某构成妨害公务罪。徐某等人在其盗窃行为被公安机关发觉后,为逃避审查,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夺取公安人员的车辆并将公安人员打伤,阻碍公

14、安人员依法履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 首先,徐某不构成由盗窃而转化的抢劫罪。转化抢劫罪的构成,依刑法第269条规定,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第一,前提是行为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第二,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第三,行为人实施的手段是“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第四,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时间必须是“当场”。通过上文分析,徐某是具备转化抢劫的前三个条件的,问题在于是否属于“当场”。从立法本意而言,条文中的“当场”,应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犯罪现场,或者在现场发现犯罪分子随即追赶的过程(亦即现场的延伸)。对于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的现场,不属“当场”。否则,则是对“当场”的过度扩张。从案情反映,徐某已离开盗窃现场,且公安人员并不是在盗窃现场的当时发现徐某等人进而抓捕的,因而该案不具备转化抢劫的时间条件,即“当场”,故徐某不构成由盗窃而转化的抢劫罪。 其次,徐某不构成由抢夺转化的抢劫罪。依上述第一点分析理由,徐某在本案中虽然符合转化抢劫的后三个条件,但是并不符合转化抢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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