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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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泸州弘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公司车辆的使用效率,控制使用成本,规范用车程序,落实车辆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事故责权利,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车辆与业务车辆三、 管理责任3.1现役川EZ7567为公务用车,归属行政部管理;3.2现役川EV2087、现役川E55143、路试车辆、服务车辆挪车、客户车辆取送车服务归属售后部管理;3.3试乘试驾车辆,未出售商品车归属销售部管理;四、车辆管理制度4.1公司车辆管理4.1.1公务车辆管理(现役车牌川EZ7567)4.1.1.1 非紧急事务、拉货或有损公司形象的三种情况,公

2、司原则上不安排车辆,仅报销公交车费;4.1.1.2 公务车辆的钥匙按归属由行政部进行管理,各部门因公外出确需用车的,经部门负责人出车记录表签批后,行政部核实属实给予钥匙;4.1.1.3 公务车辆每次外出,均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登记(时间、驾驶人、行驶起止里程);4.1.1.4 每晚18点以前,公务车辆均须入库、并将钥匙交于行政部,次日工作日开始时方可领用。因公务下班后用车,需经总经理同意并报行政部备案后统一调派,经批准并登记后方可出车。4.1.1.5驾驶人员须持C照以上驾照并考取公司内部驾照资格后方能驾驶车辆,没有取得公司内部驾驶资格的人员禁止私自驾驶试驾车辆。4.1.1.6驾驶车辆必须遵照中华

3、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并遵守公司区域内行车速度不高于10公里/小时。驾驶结束后检查发动机是否熄火,灯光是否关闭,手刹是否开启,自动挡车型还须检查是否换挡到驻车档位,车窗(天窗)是否关闭,上述检查完毕均达成后方可锁闭车门人员离开车辆。上述检查完毕均达成后方可锁闭车门人员离开车辆。4.1.2救援车辆管理(现役车牌川EV2087)4.1.2.1 救援车辆的钥匙归属售后部管理,救援车辆外出,凭派车单登记出车登记表后领取钥匙,派车单由售后总监或售后总监制定代理人签批生效;4.1.2.2 救援车辆每次外出,均应严格按要求进行登记(时间、驾驶人、行驶起止里程);4.1.2.3 驾驶人员须持C照以上

4、驾照并考取公司内部驾照资格后方能驾驶车辆,没有取得公司内部驾驶资格的人员禁止私自驾驶试驾车辆。4.1.2.4 驾驶车辆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并遵守公司区域内行车速度不高于10公里/小时。驾驶结束后检查发动机是否熄火,灯光是否关闭,手刹是否开启,自动挡车型还须检查是否换挡到驻车档位,车窗(天窗)是否关闭,上述检查完毕均达成后方可锁闭车门人员离开车辆。上述检查完毕均达成后方可锁闭车门人员离开车辆。 4.1.3 拖车车辆管理(现役车牌川E55143)4.1.3.1 拖车的钥匙归属售后部管理,车辆外出,凭派车单登记出车登记表后领取钥匙,派车单由售后总监或售后总监制定代理人、需要拖

5、车出勤部门负责人签批生效;4.1.3.2 救援车辆每次外出,均应严格按要求进行登记(时间、驾驶人、行驶起止里程);4.1.3.3 驾驶人员须持B2以上驾照并考取公司内部驾照资格后方能驾驶车辆,没有取得公司内部驾驶资格的人员禁止私自驾驶试驾车辆。4.1.3.4 驾驶车辆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并遵守公司区域内行车速度不高于10公里/小时。驾驶结束后检查发动机是否熄火,灯光是否关闭,手刹是否开启,自动挡车型还须检查是否换挡到驻车档位,车窗(天窗)是否关闭,上述检查完毕均达成后方可锁闭车门人员离开车辆。上述检查完毕均达成后方可锁闭车门人员离开车辆。4.1.5试驾车辆管理4.1.5

6、.1试乘试驾车辆,原则上仅限于试驾使用,由销售综合办公室或试驾专员登记管理,试驾人员领取试驾车必须严格按照试驾车领用登记表及时、按实登记后方可试驾,试驾结束后必须停至试驾车专区。4.1.5.2试驾人员须持C照以上驾照并考取公司内部驾照资格后方能驾驶车辆,没有取得公司内部驾驶资格的人员禁止私自驾驶试驾车辆。4.1.5.3 试乘试驾车辆指定停放位置:正门8个车位+二手车区域3个车位,标准为车辆摆正,车头正面摆放。由于特殊情况导致没有车位的,必须向当期的值班经理说明获得同意方可,后续值班经理随时关注车位问题,及时停放在指定位置4.1.5.4 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前需要做好整车检查工作,一旦发现车辆

7、有损伤问题,及时向试驾专员报备,试驾专员需及时向销售总监进行汇报,对损伤问题进行追责处理并及时进行修复。4.1.5.5 试驾人员对客户试驾资格须严格审核,不符合试驾资格的客户只能试乘。4.1.5.6 驾驶车辆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并遵守公司区域内行车速度不高于10公里/小时。驾驶结束后检查发动机是否熄火,灯光是否关闭,手刹是否开启,自动挡车型还须检查是否换挡到驻车档位,车窗(天窗)是否关闭,上述检查完毕均达成后方可锁闭车门人员离开车辆。上述检查完毕均达成后方可锁闭车门人员离开车辆。 4.1.6 商品车管理 4.1.6.1 公司商品车PDI由销售部车辆管理员(现役潘岚)、售

8、后部PDI专员(现役刘乾富)处理,其他岗位人员均无权限。 4.1.6.2 商品车移车至库房后,车辆管理员(现役潘岚)须检查车辆是否有损伤后验收入库。 4.1.6.2 公司商品车移车由销售部车辆管理员(现役潘岚)进行统一调度安排,安排移车人员必须考取公司内部驾照资格,移车人员在移车过程中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公路上驾驶车辆并遵守公司区域内行车速度不高于10公里/小时。驾驶结束后检查发动机是否熄火,灯光是否关闭,手刹是否开启,自动挡车型还须检查是否换挡到驻车档位,车窗(天窗)是否关闭,上述检查完毕均达成后方可锁闭车门人员离开车辆。4.2 公司业务车辆管理 4.2.1 路试车辆管

9、理 4.2.1.1 试车人员:公司路试人员须持C级以上驾照,并考取公司内部驾驶资格的人员(技术经理、检验员、机电组长、钣金组长、6+1成员),没有取得公司内部驾驶资格的人员禁止私自驾驶试驾车辆。4.2.1.2 试车时间:一般修理试车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试车结束后在任务委托书控工流转章上签名并标注时间。需加长路试时间及距离的路试项目必须报车间主管或售后总监,同时取得客户同意或邀请客户一同试车。4.2.1.3 试车条件:试车人员必须见试车单后方可驾驶车辆进行路试,未见试车单时必须由客户驾驶车辆进行路试。严禁借路试名义开客户车辆外出。4.2.1.4 试车人员根据路试要求及路试路线进行,做好路试记录,

10、该记录以月为周期存档,存档期限为壹年。4.2.1.5 试车人员在试车过程中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公路上驾驶车辆并遵守公司区域内行车速度不高于10公里/小时。驾驶结束后检查发动机是否熄火,灯光是否关闭,手刹是否开启,自动挡车型还须检查是否换挡到驻车档位,上述检查完毕均达成后方可锁闭车门人员离开车辆。4.2.2 移车管理 4.2.2.1 员工移车资质:考取公司内部驾照资格的员工4.2.2.2 移车范围:公司区域内4.2.2.3 移车规定:维修过程中移车由各环节工作人员(考取公司内部驾照)自行移动车辆,为避免事故发生,移车人员需观察好行车环境才能移动车辆,移车区域内主动互相礼让,

11、且移车速度不得高于10公里/小时。看到客户在移车区域时主动提醒客户减速慢行避让。4.2.2.4 移车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区域内行车速度不高于10公里/小时。移车完毕后检查发动机是否熄火,灯光是否关闭,手刹是否开启,自动挡车型还须检查是否换挡到驻车档位,上述检查完毕均达成后方可锁闭车门人员离开车辆。 4.2.3 客户取送车管理 4.2.3.1 取送车用户的车辆在取车时带上接车单,按接车要求检验用户车辆,对照接车单仔细检查相关项目,并在检查单上勾选取送车服务,须请用户签字确认。4.2.3.1 对取送车服务的车辆由接单服务顾问填写取送车服务用户确认单,确认单须由客户亲笔签名,否则不能进行取送车服务。4.

12、2.3.2 由服务顾问安排须持C照以上驾照,并考取公司内部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用户的车辆进行取送车服务。如特殊原因无法调用到驾驶员的,由服务总监调度持C级 以上驾照,并考取公司内部驾驶资格的人员进行取送车服务。4.2.3.3 取送车服务人员接收和驾驶用户的车辆时应放置好三件套(行驶中可取下方向盘套),行驶中严禁在客户车内吸烟。4.2.3.4 取车服务回站后需将接车检查单及用户确认单交与安排服务顾问,服务顾问根据接车检查单再次核对用户车辆,如有不符及时和接车人员进行沟通和核实,明确责任人。同时接收车辆后立即与客户沟通车辆已安全取回,并用录音电话与客户沟通本次维修的项目、功能、好处、费用,经得用户同

13、意后方可对客户车辆进行维修。4.2.3.5 车辆维修完毕后,服务顾问用录音电话同客户沟通本次已维修的项目、好处和费用。送车服务人员带上已打印好的结算清单把车辆交送给客户,请客户检验完工车辆,换下旧件,车辆外观及随车物品,确认无误后签字付款。由送车人员将用户亲笔签名的结算单交于安排服务顾问,维修费用交于财务。服务顾问收到用户签名的结算单后应立即打电话同用户进行核实,对有收费项目的结算清单应注意核实收款金额是否相符。4.2.3.6取送车人员在整个过程中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公路上驾驶车辆并遵守在公司区域内行车速度不高于10公里/小时。驾驶结束后检查发动机是否熄火,灯光是否关闭,

14、手刹是否开启,自动挡车型还须检查是否换挡到驻车档位,上述检查完毕均达成后方可锁闭车门人员离开车辆或移交车辆予客户。4.2.4公共管理4.2.4.1各车辆管理部门不得将车辆外借,外借时需填写车辆外借单,经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执行;4.2.4.2 因用车未登记造成违章无法处理的,由登记管理的责任人承担违章处罚,因部门未明确登记管理责任人及职务代理人,影响处理的,由登记部门负责人承担违章处罚,并对部门负责人扣除绩效200元/次;4.2.4.3 车辆的相关证照统一由行政部管理(行驶证、保险单,保险卡随车),车辆相关维修、保养、保险、年检等事项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申报行政部后转交总经理签批后执行,因未及时保养

15、、续保或年检等引起的各项损失由所辖管理部门承担;4.2.4.4 根据管理归属,车辆所辖部门负责人每天对于各自负责的车辆在店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在店车辆进行登记,车辆不在店,又未进行报备的,对所辖管理部门负责人扣除绩效50元/次,由于此项原因造成车辆遗失,由车辆所辖部门进行赔偿,赔偿比例经责任部门全体协商通过后方案执行;4.2.4.5 公司车辆违章处罚,按谁驾驶谁承担的原则处理,自接到行政部通知后一个月内不处理的,行政部按罚款额及购买分数金额从工资绩效中一次性扣除;4.2.4.6 在公司区域内未遵守10公里/小时速度驾驶车辆行驶者,扣除绩效50元/次,由此产生的擦挂、碰撞等车损事故由驾驶人全额承担,公司并保留法律追诉与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4.2.4.7 驾驶车辆结束驾驶人员离开车辆后,发动机未熄火、灯光未关闭,手刹未开启(自动挡车型未换挡到驻车档位),车窗(天窗)未关闭,发生上述情况者,按照项目扣除绩效100元/项/次,由此产生的车损由驾驶人全额承担,公司并保留法律追诉与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4.2.4.8 车辆领用行驶登记未及时、按实登记者,扣除绩效200元/次,伪造车辆领用行驶登记者,扣除绩效500元/次,由此产生的车损由驾驶人全额承担,公司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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