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民兵值班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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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民兵值班员职责值班员岗位职责一、值班员的职责、工作要求:1、值班人员安全等级不低于3级,昼夜值班.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遇特殊情况需短时间离开时,必须由临时值班人员替班。3、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字迹须清晰工整,值班日志保持整洁,不得在上面乱写乱画,不得缺损。4、值班人员在发生了故障的情况下,在供电调度的指挥下,做好各种联系和汇报工作,同时保持与段调度科的联系,汇报抢修情况。5、保持电话畅通,及时转达电话信息,并记录来电话的时间、单位及姓名、联系方式。6、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室内各种备品完整无缺,状态良好,室内环境卫生良好,穿戴整齐。7、不得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8

2、、故障抢修时,汇总信息,做好信息传递。9、及时掌握天气动态,每晚20。00向调度汇报天气情况、值班人数、车辆状态。10、记录工区负责人工作安排,并记录在值班日志。11、接收工区次日施工日计划(维修日计划)交给工区负责人。12、接收次日运行揭示命令查看是否有限速并将接触网作业车运行计划及时交给工区接触网作业车司机。13、遇到抢修时,收集故障信息,并负责拉响工区抢修铃。14、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_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按规定上岗,通讯工具保证畅通,严禁值班饮酒,擅离职守。15、收集上级下发的各类重要信息,及时传达工区负责人。16、掌握工区接触网作业车、抢修汽车的动态使用状态。17、作业用对讲机由值班员

3、负责充电、保管、检查状态是否良好,作业组成员出工前领取对讲机,需在出入登记本上进行签字确认。18、作业完毕后及时将对讲机还回值班室由值班员进行充电,确保电量满足故障抢修或下一次作业需求。19、统计当日检修工作量上报段、车间。二、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交清下列事项:1、值班员交接班时,交班人员交代清楚工区相关信息更变情况,(如:人员信息、段、车间联系方式、值班日志填写标准等)。2、值班日志及当值期间记载的全部内容(重点为设备运行、天窗兑现、检修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管内设备故障、跳闸情况和上级安排的工作)。3、隔离开关、通道口钥匙。4、值班日志记载内容外必要的口头交待事项。5、接班人员应对上述各项进行交

4、验并当面向交班人员提出,确认无误后双方在值班日志上签字。6、当班期间发生故障抢修、还未恢复时,不得进行交接班,由值班人继续工作,接班人协助并详细了解故障的抢修恢复情况,待故障抢修结束方可进行交接班。7、坚持交接班制度,认真办理交接,接班人未到,不经工区负责人批准,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不经工区负责人批准,不能私自替班。三、故障抢修:1、接到路局电调或段调度科设备故障通知,做好记录。2、值班员接到路局供电调度及段调度设备故障抢修通知后,及时拉响抢修铃,迅速汇报工区负责人,拉响工区抢修电铃三声(两短一长)。3、值班员向供电调度、段调度科和车间主任汇报出动时间及出动人员数量。4、收集路局供电调度及段

5、调度反应的设备故障信息,包括来电话的时间、单位及姓名、联系方式、跳闸单元及故标,及时将跳闸数据交工区负责人。2022年民兵值班员职责(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_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_教育法_民办教育促进法和_年_月_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_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民办教育是_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学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_办学方向,坚持公益性导向,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_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_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二

6、章设立审批第三条民办学校分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和营利性民办学校。民办学校的设立应当依据_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经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发给办学许可证后,依法依规分类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第四条设立民办学校应当具备_教育法_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需要。第五条民办学校的设立应当参照国家同级同类学校设置标准,无相应设置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申请设立民办学校,应当提交_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设置标准规定的材料、学校党_建设有关材料。第六条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

7、发给办学许可证;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三章分类登记第七条正式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到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为事业单位。第八条实施本科以上层次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实施专科以下层次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登记。第九条正式批准设立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管辖权限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第十条登记管理机关对

8、符合登记条件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予以登记,并核发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十一条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体现学校的办学层次和类别。第四章事项变更和注销登记第十二条民办学校涉及办学许可证、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上事项变更的,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民办本科高等学校办学许可证上除名称外需核准的其他事项变更,由省级人民政府核准。第十三条民办学校终止办学应当及时办理撤销建制、注销登记手续,将办学许可证、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原发证机关。第五章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第十四条现有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

9、学校的,依法修改学校章程,继续办学,履行新的登记手续。第十五条现有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应当进行财务清算,经省级以下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机构依法明确土地、校舍、办学积累等财产的权属并缴纳相关税费,办理新的办学许可证,重新登记,继续办学。第十六条民办学校变更登记类型的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细则所称现有民办学校为_年_月_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_决定公布前经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本细则所称的审批机关包括县级以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本细则所称的登记管理机关包括县级以上民政、编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0、第十八条本细则由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央编办、工商_负责解释。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最新解读1。问。制定两个细则的背景是什么。答: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_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_号),根据中央要求,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制定了登记细则和监管细则,经_审定后由部门联合印发。作为操作层面的文件,两个细则遵循民办教育促进法_精神,具体细化了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初步构建了上位法律、_文件、部门配套政策相衔接的,相对完整的分类管理改革制度和实施体系,推动中央重大改革战略部署平稳有序落地。2。问。两个细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

11、。登记细则共6章_条,着力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分类登记机制,重点解决两类学校到哪里登记、如何登记的问题,规定了民办学校设立审批、分类登记、变更注销登记、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等方面的内容。监管细则共9章_条,着力建立完善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机制,重点解决营利性民办学校能办什么学、如何办学、如何办好学的问题,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设立、_机构、教育教学、财务资产、信息公开、变更与终止、监督与处罚等内容做出制度安排。3。问。实行分类管理后民办学校如何设立审批。答:民办学校的设立,应当依据新修订的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细则具体做出如下规定:一是在程序上,应当依法依规

12、进行审批,经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发给办学许可证。二是在设置标准上,应当参照国家同级同类学校设置标准。三是在申请材料上,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学校设置标准规定的材料和学校党_建设有关材料。4。问。实行分类管理后新设民办学校如何进行登记。答:经审批机关批准正式设立并获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登记细则规定如下: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有两种登记情况。一是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的,到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二是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为事业单位。其中,实施本科以上层次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

13、由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实施专科以下层次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登记。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管辖权限,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5。问。实行分类管理后现有民办学校如何进行登记。答。现有民办学校是指_年_月_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_决定公布前设立的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管理后,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学校的,修改学校章程,履行新的登记手续,继续办学;选择登记为营利性学校的,在依法依规进行财务清算、财产权属确认、缴纳相关税费等程序后,办理新的办学许可证,重新登记,继续办学。民办学校变更登记类型的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

14、关规定,结合地方实际制定。问。如何保证营利性民办学校的_办学方向。答:无论是非营利性还是营利性民办学校,都必须坚持_办学方向,监管细则从四个方面提出要求: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_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_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_建设者和接班人。二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_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三要切实加强党_建设,强化党_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在事关学校办学方向、师生重大利益的重要决策中发挥指导、保障和监督作用,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监事会中应当有党_领导班子成员。四要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加

15、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推进中国_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7。问。申请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有哪些具体规定。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细则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申请设立做出如下具体规定:一是在设置标准上,参照国家同级同类学校设置标准。二是在设立程序上,一般分筹设、正式设立两个阶段,筹设期内不得招生。筹设、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提交相应的材料。三是在审批原则上,应当坚持高水平、有特色的导向。设立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应当纳入地方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学校注册资本数额要与学校类别、层次、办学规模相适应。四是在举办者资质上,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社会_和个人,应当具备与举办学校的层次、类型、规模相适应的经济实力。社会_在法人资格、信用状况、法定代表人等方面,个人在国籍、住所、信用状况、犯罪记录、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方面,应当符合规定条件。五是在登记程序上,经审批机关批准正式设立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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