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杭县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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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的调查报告 前言:(介绍社会调查的基本情况,包括社会调查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过程等。)一、调查对象与方法(一)调查对象(二)调查方法二、调查结果与分析(一)问卷结果(二)访谈结果三、建议(或对策)结尾附录:1问卷调查表及问卷结果统计 2访谈提纲及访谈过程记录 示范关于上杭县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调查报告前言:2007年3月5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了政府工作报告。温家宝指出:今年中央财政安排社会保障支出2019亿元,比去年增加247亿元。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做实个人账户扩大试点工作。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

2、度。加快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不仅是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更是落实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和迫切需要。为深入学习贯彻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2007年7月21日-25日,在福建农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的老师的组织领导下,我们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小组分赴龙岩市上杭县,以“关注八闽巨变,感受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开展新农村调查。我本人

3、主要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进行了调研,以座谈、访谈等多种形式,采集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和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的面上资料,并在调研活动结束后对各种资料进行交流、整理、统计和分析,围绕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所涉及到的六个主要问题,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别撰写了专题报告。在整合各专题分报告的基础上,形成了本课题组的最终研究成果关于龙岩市上杭县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调查报告。一、调查对象与方法(一) 调查对象(1)龙岩市政府、上杭县政府、才溪镇政府及其相关负责人员(2)当地的乡镇企业(3)当地村民(二) 调查方法(1)

4、实地了解(老师、学校管理人员、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其他社会人士)(2)座谈交流/个案访谈(主要针对一些关键对象如官员等进行深入了解)(3)文献检索(党和政府的相关改革措施文件、学者研究成果等)(数据库、网络资源、纸介资源)二、上杭县农村社会保障情况与分析十五期间,上杭县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200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正式启动实施,这标志着上杭县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均已建立。目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率都在95%以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并在逐步完善,为农村贫困户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为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

5、作用。以下是我所了解的上杭县农村社会保障情况与分析:1、养老保险(1)农民养老保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上杭县委、县政府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把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县劳动保障部门尽快拿出方案来,上杭县劳动保障局认真总结了十多年来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做法,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按照“统账结合、代际供养”的保险模式,起草了上杭县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最终形成了上

6、杭县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日前已由上杭县人民政府印发实施。试行办法规定,凡在上杭县行政区域内16-50周岁的农民都可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村干部、退伍军人、计生二女扎户等政策性参保对象,经本人申请,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参保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5周岁。据访谈了解到,上杭县自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参加保险人数逐年增加,2006 年12 月21 日参保人数新增参保人数达1004人,共37200人,占全县应保人数的17。,已征缴社保基金500万元,目前保费征缴位居全省第一。(2)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针对失地农民的呼吁,上杭县高度重视,出台了上杭县被征地拆迁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

7、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施,实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在福建的县级行政区域中还是第一个。该县暂行办法规定,凡在上杭县行政区域内征地拆迁中土地被政府征用的农村居民(以下简称为“失地农民”)均列为实施对象,并把实施对象分为三个年龄段:一是15周岁以内,二是16至55周岁,三是56周岁以上。失地农民不管男女老幼均可按规定参加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首次突破了年龄界限,只要参保,并按规定缴费,已经超过参保年龄的失地农民也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失地农民不管男女老幼均可按规定参加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失地农民个人自行缴纳,凡是55周岁以内的失地农民可实行一次性预缴或分年度缴交的办

8、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6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实行一次性缴费的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凡参加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满60周岁即可享受退休待遇,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在我的问卷调查中发现:虽然养老保险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改善,农民已交了养老保险的费用,可是他们选择的养老方式有56%为家庭养老,主要经济来源有48%依靠子女提供,只有15%依靠养老金。2、失业保险从上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文献资料中了解到,近年来,该县共为1821名自谋职业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45万元。为了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等各种形式实现

9、再就业,上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国有企业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审核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凡是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等大龄人员,以及部分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实现再就业,并按规定接续社会保险,主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均可凭再就业优惠证和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手续。此外,该县还出台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规定,凡符合条件、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即可申请。该县已筹集50万元资金为下岗失业人员提

10、供小额担保贷款,目前已有数十名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提出了申请,并正在办理贷款手续。从问卷调查中,得知仍有1-2人失业的家庭占42%,但参加失业保险的有79%。从龙岩市政府得知,龙岩市失业保险参保165689人;领取失业金的人数为7588人,同比减少 43%;征收失业保险金4418.71万元,同比增加12%;发放失业保险金1633.77万元,同比减少 32%。同时,加大了失业基金用于培训和职业介绍方面的投入,有效地发挥了失业保险促就业的作用。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亲民、惠民政策,是关系广大农民的

11、切身利益和农村卫生改革大局的根本大计,也是有效控制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途径。据了解,前些年,上杭县48.18万人中,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还不到2.7万人。由于缺乏必要的医疗保障,一些刚富起来的农民和城镇非职工居民因病返贫。在访谈过程中得知:去年10月1日起,上杭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总额为30元/人年,其中参保农民个人每年出资10元,福建省财政出资5元,龙岩市市财政出资5元,区财政出资8元,乡镇出资2元。农民每年只需交10元钱,就可享受最高2万元的保障,根据调查目前全县43万农村人口有近35万参合。上杭还在龙岩率先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县外定点医院,参加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农民在龙岩市第二医院等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可直接结算而不必再到管理中心报销。同时,诊疗项目、服务项目和药品目录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相同。该县从今年7月1日起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政策。此次修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补偿政策具体为:一是降低农民住院起付标准,县级医院住院起付线由原来的400元降低至300元,县外医院住院起付线由原来的800元降低至600元;二是提高年最高报销补偿标准,年最高报销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三是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5%提高到70%,县级医院由原来的40%提高到60%,县外医院由原来的30%提高到40%;四是扩大定点

13、医疗机构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截至6月底,上杭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人数为32.658万人,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险率76.6%;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补偿对象为7550人次,补偿总金额达473万元。为提高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积极性,在实施政策中,对一些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对象还制定了具体的优惠政策:(1)对连续三年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者,其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5000元,按20%的比例补偿;(2)对连续三年未开支合作医疗资金的,以家庭为单位可安排一人免费进行常规体检,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3)属农村二女结扎和独女

14、户的夫妻及女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其缴费全部由政府承担;(4)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对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正常分娩定额补助50元。在问卷调查中,我发现农民认为最沉重的负担是医疗负担,74%的人认为看病的价格很高,而且只有16%的人认为当地的镇医院,村诊所条件很好,14%的人认为好,还有49%的人认为一般。但可喜的是才溪镇14个行政村基本上已配备了农技推广员、林业员、卫生员、治保调解员、计生管理员和文化协管员等六大员,每个村都建立了村级卫生室,初步建立了“镇-村”医疗卫生网络,农民医疗卫生条件有了一定改善,人民群众就医难、看病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农村医疗保障得到不断加强。4、工伤保险2004年1月1日工

15、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以来,上杭县从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面统筹城乡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认真抓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努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并把扩展工作的重点放在个私企业、非公企业、高风险行业和用人单位使用的农民工,切实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问题。经过两年多的不懈努力,已经建立起了覆盖农民工在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工伤保险保障机制。在文献资料中,我发现全县工伤保险参保企业达287户,其中非煤矿企业、建筑企业、加工企业等高风险企业实现了全员参保,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3万余人,其中农民工达5186人,占该县城镇企业使用农民工总数的86.7%。5、生育保险龙岩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

16、推进生育保险扩面征缴,据参考文献与实地调查可知全市参加生育保险7.94万人,比往年增加了2.06%,征收生育基金560万元,增长20.2%,支付生育基金366万元,减少1.6%。从数据中显示出了龙岩市在女职工生育保险方面的工作成效,保障了生育女职工权益。6、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过程中,上杭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尤其是民政部门,认真按照省、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具体的操作细则和办法,力求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从1998年开始出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制度,起步较早,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在全县境内全面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是,由于此县没有形成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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