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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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 200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2006-12-122005年4 月26日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尹维真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04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03 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 议,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 况进行

2、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 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 13日召 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 布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 到人。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 单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 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

3、到有关区检查整 改情况。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 工作。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 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7598.79 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 万元, 已调账整改资金3807.66 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 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 起。现对照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1. 关于

4、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 2005年的 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 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 途追加的分配方式。2. 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额较小、品目较窄, 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

5、政府采购行为。 市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类似问 题的发生。3. 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已于2004 年 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 万元,全部上 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 1098.18 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 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 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 万元已收回; 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 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 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 年前借用的150

6、 万元,因该饭店2000 年已 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1. 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 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6 年市直部门预 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 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 一起下达。市财政局从 2004 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2. 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

7、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 444.69 万元的问题,已于 2004 年 9 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 月 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 万元的问题,已于 2004 年 7 月 31 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2004 年 12 月 30 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市科技局已于2004 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 费重新安排使用。3. 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3342.9 万元,已归还 22

8、87.24 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1055.5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 产抵还 300 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931.74 万元。制定了归 还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455.66 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 万元、市城建委 党校 100 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 155.66 万元。对 1989 年至 1994 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 发放委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 600 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全 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另外,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的56.15 万元、单位银

9、行账面余额比银 行实际存款少 166.88 万元等问题,已进行了纠正,纳入账内管理。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 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于1999年 和 2000 年将档案保证金 1329.36 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 因两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建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 反规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46.22万元,已于2004 年 12 月收回。 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

10、理处应收未收1993年7 月至2003年12月合作经营收益590 万元、水电费 218.28 万元、租金收入 12.27 万元的问题,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 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税收征管方面1.关于少征、漏征各项税收8141.29 万元的纠正情况截至目前为止,在市地税局的督促下,相关区局已征收入库8120.21万元,入库率99.74。余下未入库的21.08万元,将于2005 年 4 月前征缴入库。2. 关于压欠力度不够,造成企业欠缴各项税款21300.41 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底为止,2003年度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2658.6 万元;2003 年以

11、前 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6710 万元,清缴入库率61.05%。对余下的欠税企业,市地 税局将采取纳税信用评定和“以票控税”等措施,压减陈欠税款,防止新欠发生。3.关于调节收入进度,延压的5153.59 万元企业税款,已于2004 年初全额入库 市地税局要求东西湖区地税局提高认识,规范税款征收入库,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方面1. 关于市科技局通过科技三项费用及其项目的运作,共筹集资金2712.8 万元用于科技大 楼建设的纠正情况市科技局2004年 12月已撤消为承建科技大楼的某置业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提 供的质押担保,质押资金全部收回;到目前为止,已归

12、还科技三项费用538 万元;对三年来 通过火炬投资公司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名义,转拨给市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楼基本建设 的 1200 万元问题,市科技、财政局已停止了这种做法,不再继续拨付资金。对尚未归垫的 474.8万元,市科技局将采取科技大楼部分楼层出售变现的办法,确保2005年6 月底前全部 归还。同时进行延伸审计后,将结果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2.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滞拨4623.27 万元问题的纠正情况截至2005年 2月为止,市科技、财政局已拨付2063万元,其中:市科技局1063万元, 市财政局 1000 万元。对还未拨付的资金,为避免造成新的损失,两局将择优选择项目年内 拨出,对年底

13、前仍未拨出的资金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3. 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大量贷款逾期、呆滞并造成损失的纠正情况2003 年底,市财政、科技局应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5425.25 万元(未收回的 贷款中2000 年前的贷款4690.5万元,占应收回贷款的86.46)。其中市财政局3520.2万元 (截至2003 年末,应收回到期贷款4780.2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贷款1260万元),市科技 局 1905.05 万元。整改期间已收回 265.7 万元。两局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并确立 了分类清收的原则:属于项目成功、经营正常的 24 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822 万元,要求企业 列出还款

14、计划,年内收回,做到应收尽收;属于改制、破产的52 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960.05 万元,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属于经营困难、负债较重等情况的39 户企 业的待收资金 1377.5 万元,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为保证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对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尚未偿还的企业,新申请的项目一 律不受理,已安排的新项目资金,一律予以停拨;另外,对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的企业,通 过处理抵押物的方式归垫;同时市财政、科技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催收科技项目有偿资金的 通知,与委托银行共同催收。(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1. 关于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

15、”规定的纠正情况 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项目建设单 位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引以为戒,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对洪山区市政总公司违规出借 资质证书,非法获利31.96 万元的问题,已上缴财政。2. 关于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团公司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 化项目资金667.1 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 年底归还了520.9 万元。余下的146.2 万元,将由 蔬菜种子公司2005年 6 月之前以项目配套设备归还。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长江乐园建设指挥部等7 个建设单位挤占工程成本的问

16、题,已 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清理,调整了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账务,挤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纠正。武汉大花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武汉森茂生态绿化有限公司挪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 补偿费共计180.5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4 月全部收回。市江堤加固项目建设中汉南区、江夏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截留“取土费”用 于非项目支出的224.33 万元,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办公室已于2004年 11月全部整改收回。3. 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套取资金和项目间相互挤占资金的纠正情况 原市市政建设局项目资金互相扯用的问题,在该局撤销后,已由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资 产管理关系,进行清算调整予以纠正。市司法局所属戒毒劳教所将已核销的98.89万元水电增容费支出列入劳教大队扩建概算、 套取资金的问题,已于2004年2 月收回。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110.89万元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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