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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乡村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办事,实在执行财经纪律,各种经费都要方案开支,专款专用,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全。2、凡年度方案工程内开支,总务组长和采购人员经报请主管校长同意后,即可购置。如需调整方案开支在30元以上者,应报请校指导召创办公会研究决定。3、各教研组,如确因教学或工作需要,要求购置方案外的仪器、资料及其他用品,须列出购物方案,说明用途、用量、金额,报主管校长审批,用款超过50元以上者,须经校指导集体讨论决定。4、学校公款不借私人,因公预支款项,要根据实际需要预支,必须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用,办完公事后,应在三天内向财务输报销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销,须报告校长批准,但最迟不得超过十天。5、购物应索取盖有公章的正式发票,应有采购者,报帐员、主管指导三人以上签名_,方能报销。6、各种用品经由使用者提出方案,统一由采购员购置,如因特殊情况,须各人自行购置者,须报经有关指导同意后,方能采购。7、财会人员必须把来往账目准确记入账本,各种发票、单据必须妥善保存,每月向学校指导书面报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向师生公布一次账目,每学年由学校组织有关人员查账一次。第 页 共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