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执行中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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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述执行中参与分配请描述参与执行中的分配意味着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 (以下简称规定) 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是公民或者其他组织,被执行人的全部或者主要财产因执行决定给付金钱的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人民法院查封、 扣押或者冻结。 在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完毕之前,没有其他财产可以执行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并且已经取得执行货币债权的基础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被执行人的财产分配。本制度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 、条首次确立的规定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一、参与分配的条件、被执行人必须是公民或其他组织。被执行人是法人

2、的,不适用分配程序,按照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即执行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被执行人破产。本条遵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破产法的意见 第十五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得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 应当通知债权人可以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所有参与分配的权利必须是财务索赔。强制执行案件分为三种类型:金钱债权的强制执行、交付货物债权的强制执行和行为债权的强制执行, 其中只有金钱债权的强制执行是用强制执行所得的金钱来清偿的。因为参与分配的重要特征是执行所得的金钱在债权人之间按比例公平分配,只有金钱才能按比例公平分配因此,货物交付请求和行动请求的执行不能参与分配。但是,如 果预先执行的债权是交付或

3、转让标的物的债权,则其他货币债权不能 参与。先予执行的债权是债权人以后交付或者转让标的物的权利的, 债权人以后仍有权要求优先受偿。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必须获得执行的基础。本意见第条中申请参与分配的人员包括已经起诉但尚未获得执 行依据的债权人。该条例将他们排除在外,从而缩小了参与分配的范 围,并相应地降低了分配的难度。由于无强制执行依据的债权人不具备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不能 参与强制执行程序,而且债务人往往会对债权人提出抗辩, 这显然不 是强制执行机构解决的问题,也不符合其职责,因此条例修订了意见的有关规定。然而,有一个例外。条例第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 冻结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

4、, 可以申请参与分配程序,要求 优先受偿。被执行人的全部或者主要财产被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或者冻结, 即要求参与分配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被执行人没有其他可供执 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参与分配过程、参与分配应用应在执行过程开始后、待执行 人的财产执行完成前进行。如果应用程序是在分发之后进行的,则无 法重新分发已分发的属性。被执行人的财产按比例分配后, 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只能在被执行人有能力偿还后,申请恢复执行。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应当向有相应执行依据的执行法院提交参与分配的申请。在条例中,申请人应向原执行法院提交参与分配的申请。申请书应当说明参与分配的理由,没有执行

5、依据,但优先权、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担保权益的,应当附有证据。执行法院将把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移交给主持分发的法院。参与执行的人的财产的具体分配应由首先扣押、 拘留或冻结的法院主持。首先,如果法院采取查封、查封、冻结的执行措施是为了执行财产保全裁定,具体分配应在案件审结后进行。根据这一规定,无论是在审判阶段还是在执行阶段采取强制措施, 无论是由法院执行事实保全还是最终执行, 都不考虑各个执行法院的级别。只要首先采取措施,它将在其主持下分发。在实践中, 可能首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受理案件, 而申请参与分配的其他债权人可能为数众多。 等待一个目标更大的更小的案例会导致

6、延迟和不公平。 因此, 应该有可能留出未完成案件的数量,让其他案件先分发。案件审结后,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得到确认(即胜诉) ,当然会获得 定金;否则,它将在已经分配的其他债权人之间重新分配存款额,从而平衡效率和公平。财产分配参与分配的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分配财产后依法享 有优先权或者担保权的债权人按照优先权的顺序,按照每种情况下债 权数额的比例分配。如果享有优先权或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在用该财产优先受偿后没 有剩余财产,或者该财产本身不足以清偿其债务, 其他债权人不能参 与分配。在这些情况下,执行只能暂停,直到被执行人有能力偿还。意见第条规定,参与分配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条的顺 序进行。顺序是工人工资和保险费、税金、其他索赔。现在条例已经修改,只对债权人按照债权比例进行分配,而不是适用民事诉讼法中的破产和债务清偿顺序。 雇员的工资、保险费 用和税收不再得到优先保护,如果他们已经获得执行依据,他们可以 参与分配。这是因为参与分配是执行程序,而不是破产程序。债务人的财产 分配给所有债权人后,债务人仍有义务继续偿还其剩余债务。在债务人现有财产的分配完成后,不能像在破产程序中那样解除 债务人的剩余债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 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可 以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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