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业产业化法律政策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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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本农业产业化法律政策及启示农业产业化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的政策特点。我国虽然从 20 世纪90 年代便已出现农业产业化这种新的农业经营模式,但是,因为重工轻农 思想的存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度非常缓慢,相关的法律政策也不尽完善,所 以,为更好地促进农业产业化,有必要对发达国家农业产业化法律政策进行借鉴。 日本农业产业化已经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并且因为地缘关系、文化传承等相关因 素的存在,非常值得我们对其农业产业化的法律政策进行相关研究并进行选择性 借鉴。1 日本农业产业化法律政策历史演变日本是典型的人多地少的国家。并且,农业人口老龄化严重,使日本农业的 发展面临了巨大的人口压力面对不

2、容乐观的实际情况,日本从 20世纪50年代初 开始以种种方式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战略,走出了劳动密集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至 70 年代中期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前日本农业现代化已经达到世界领先水 平并向多功能农业方向发展。总体而言,日本进入资本主义阶段后,农业现代 化的政策主要是根据工业发展需要而确定的,大体可以分为 3 个阶段:11 明治维新到二战结束此时期是为摆脱封建制度以及推广农业新技术以提高农业生产力的时期。明 治维新后,日本采取了一条激进的追赶式工业化道路 通过剥削农业来促进 工业发展。所以,这一时期农业政策的重点是提高农产品产量,以保障城市工业 发展的低劳动成本和高积累。为实现这一目

3、标,日本采取了一些相应的发展农业 的措施如明治维新时期通过农业协会提供土地改良补贴:对农民实行直接或间 接的农业生产技术教育;日本政府于1921 年出台了稻米法,授权政府控制、 调节市场上稻米供给等等。总之,这一时期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政策大体上具有 以下特点:(1)从废除旧的土地所有制关系做起废除了德川幕府时期一系列 的法令,为日本农业发展创立良好的环境;(2)制定和推行“劝农政策”,以推 进农业技术的改良和农业生产的发展;(3)注重农业政策的法制化,使农业的发 展有法可依;(4)征收关税,以满足国内粮食市场的自给及安全。12 二战后到 2O 世纪 70年代二战以后,日本逐渐走向调整、保护和促

4、进农业发展的道路。主要表现在实 施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和措施:1946 年日本进行“土地改革”,为发展资本主义 农业创造了条件;1948 年日本出台农业改良助长法,以促进现代农业技术 的开发,加强农业的改良与推广;1952 年日本发布了农地法,1962 年、19 70 年又作了两次修订,重视农地的开发和利用;1953 年又出台农业机械化促 进法,以推动农业机械化的普及;1961 年日本制订了农业基本法,通过 生产政策、供需平衡的价格政策以及结构政策来促进农业的全面现代化:1970 年日本推行“综合农政”,对农业生产结构进行了调整,要求加快农地流转;1 975 年日本对农振法修改后启动了农地利用增进

5、事业。进入20 世纪60 年代 以后日本农业开始向现代化方向迅速转变。农业政策的基本目标也从解决粮食 不足、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向解决粮食过剩、提高农业收入和农业生产力水平转 变。1.3 20世纪80年代以后此阶段日本农业政策开始向市场化方向调整。虽然日本政府仍然通过收入成 本补贴和农产品价格支持双管齐下的政策保护农业发展,如对以大米为重点的国 内主要农产品生产给予巨额财政补贴;对农产品进口严格限制。但是,应经济全 球化的趋势,日本相继出台了多个市场导向型的农业保护政策,如对粮食的国内 流通和价格管理经历了从高度集中统一到逐步放宽并引入竞争机制的过程。随着 1994 年乌拉圭谈判的结束, 日本不

6、得不调整农业保护政策逐步减弱“黄箱” 政策支持,增加“绿箱”政策支持。1999年 7 月日本国会正式通过粮食、农业、农村基本法,将农业政策 的基本目标确定为确保食物供给稳定,实现国民生活的安定和国民经济的稳定, 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的多功能性。2 日本农业产业化法律政策的梳理日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就是推行农业产业化政策,农业产业化 政策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21 农业结构政策211 农业土地政策二战以后 日本通过土地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以 农户家庭经营为主的土地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规模狭小的农地家庭经营模式 越来越不适用农业发展的需要。为此,日本对农地政策进行

7、调整。日本农地政策 的基本趋向是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与集中,以此扩大农户经营规模。日本 1961 年 出台的农业基本法就明确地把以调整土地经营规模为中心的“结构政策”摆 在农业政策的首位其后又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来促进农户经营规模的扩大。196 2、1970 和 1982 年分别对农地法进行了修改,1980 年日本政府颁布了农 地利用增进法,1995 年出台经营基础强化法,这些法律有一个共同特点。 就是促进农地向有能力的经营者手中集中,扩大经营规模,实现农地资源的有效 配置。这些法律采取的具体措施有以下几点:(1)发展共同经营和委托经营,开 辟农业规模经营的新途径。日本的作业委托,通常是拥有一定土地规

8、模、具有较 强的生产能力和经营能力的上层农户从机械作业受托开始。发展经营,积累资 金,积累经营管理经验再发展成为以大规租地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增加雇佣劳 动力,从事农产品生产的企业型经营。有的采取公司方式经营,有的采取协业经 营方式3】。(2)大力培育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日本“新农业基本法”规定了有 选择性的扶持农民的政策,即将原来对所有农民补贴的普惠制转变成对专业农户 和农业大户的重点支持,培养有发展潜力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此类规模经营主 体主要有3 类:一是自立经营农户,即具有正常家庭结构的农业就业者,在发挥 正常能力并基本达到充分就业的状态下,能达到与其他产业就业者相均衡的收入 和享受同等生

9、活质量的家庭农业经营体。二是农业法人,即公司形式的农业组织。 农业法人是以公司方式组建的,其拥有一定规模的固定资产,在各种生产要素的 利用和配置上是资本主义化的,而且其经营呈规模化和多样化。三是认定农业者。 认定农业者不但包括了业已存在的自立经营农户和农业法人,而且包括新兴的具 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农户。由此可见,认定农业者是三者的合流。212 农业合作组织政策就农业合作组织的构建和发展而言,日本较为重 视农业协同组合的发展。目前,在日本有四大全国性的协同组织:农业协同组织、 渔业协同组织、生活协同组织和中小企业协同组织。其中。农业协同组合是日本 农业组织的典型代表。日本农协不以营利为目的,其主要

10、目的是提高农业生产力 和农民的社会经济地位。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农协一般设有共同销售部门、共 同采购部门、信贷和保险部门三大经营部门;在农村主要开展指导业务、经济业 务、信用业务和厚生共济业务等 4 类业务:提供全面营农和生活指导、无条件委 托销售、代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购买、资金融通事业、生命保险和损害保险、 社会化服务事业等服务。实践证明,日本农协作为农民的合作组织,在组织农民 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向农民提供生产资料购买、金融、共济、技术经 营指导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问,促进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除 此之外,日本还重视发展其他农业合作组织。一是农业生产合作组织。这类组

11、织 是在20 世纪 60 年代后半期。在日本政府的支持下逐步发展起来的。按形式、活 动特点和内部经济关系,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可以区分为以下几类:共同利用组织、 集团栽培组织、受托组织、协业经营组织和畜生产组织。二是地域农业组织。地 域农业组织化起源于 1975年前后日本全国各地出现的以发展农业生产、改善农 民生活并建立新型农村为目的的试点,其出发点是为了以地区为范围解决农业发 展中所出现的系列问题。地域农业是在国家和市镇村的支持下,由地区内农户和 农业共同组织联合起来共同组成的,组成地域农业的是各个农业经营单位,其中 包括个体经营和农户的共同组织。地域农业组织既可以以乡或村为单位也可以 市镇村或

12、农协为单位。213 农业技术推广政策日本在全国建立了科研、教育、推广三位一体的 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该体系以国家农林研究中心为龙头,以国家中心、区域 中心、道府县中心 3级网络为依托,机构和专业设置齐全设备和研究手段先进, 经费充足。从中央到地方的完整科研、教育、推广和生产相互结合的农业科技创 新与推广体系,有效地提高了农业技术在促进农业发展中的作用。(1)农业技术 推广体系。日本在 1948 年就依据农业改良助长法建立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2005 年又正式颁布实施了新的农业改良助长法,经过多年完善,日本形成 了以政府组织为主导的政府和农协双轨制的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同时,日本政府 建立了一

13、套健全的从国家到地方的技术普及与推广组织系统。在县一级建立农业 改良普及所和普及员制度:在基层农业合作组织中设置农业指导课和农业指导 员;在市町村政府设农业技术员。这三股技术力量形成一支强大的技术指导和推 广大军。而且,日本农业推广体系内部十分重视培训工作。实行严密的培训制 度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每年。农林水产省在听取各都、 道、府、县政府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协同农业普及事业运营指针,并下发给 各都、道、府、县。地方政府根据指针制定具体的推广人员培训计划,并编 人普及职员(含专门技术员和改良普及员)培训体系。另外,为了确保科研成果普 及推广成功日本政府建立了一套科学严密的科技推

14、广制度:当中央研究单位推 出一项新成果时需要先将成果送交地区的农业试验场进行试验鉴定其在特定 自然条件是否具有推广价值,如果试验成功,将提交地方农政局主持召开的技术 联络会议讨论,决定后才可在该县推广圆。(2)科研教育工作。一方面,日本在 全国建有国立和公立科研机构、大学、民间(企业等)大系统组成的农业科研体系: 并建立由三级组成的全国农业科研试验网。日本中央、县和市町村政府都设有完 善的农业科研和试验机构,而且相互协作和配合,形成全国性的科研试验网。日 本的农业科研机构和专业设置齐全,设备和研究手段先进经费充足日本农业 科研单位的经营活动基本上是以国家投资为主。而且,日本农业科研机构中科研

15、技术人员占有绝大比重,纯粹的行政事务人员比例很小,有利于科研资金的有效 利用嘲。另一方面,政府通过正规教育与社会教育并举的办法,大力发展各种层 次的农业教育,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农业人才培养。日本农林水产省有直属 的农业大学;各都道府县一般都设有两年制农业大学而且综合大学都设有农学 部。全国设有农业大专院校70 多所,农业中专近千所。此外,20世纪 60 年代 F I 本政府提倡高中教育多样化和大兴职业教育以来,在中学也开设有专门的农业 职业课程。同时日本还采取少收费或不收费的办法鼓励高中毕业生报考农业大 学,确保农业经济发展所需的合格人才。此外,日本中央和地方都设有各种各样 农业技术人员和

16、农民进修培训机构,每年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日本政府还重视 对现有科技人员的培养,通过各种专业进修、国内外留学等途径,提高科技人员 的业务水平。22 财政金融扶持政策日本政府在财政金融方面予以农业特殊的扶持和保护保障了农业现代化的 资金需求。日本政府对农业发展的扶持主要体现在国家财政对农业的重视和保 护。日本农业属于小农经营,因此巨额投资不可能由农户自己来积累而在很大 程度上靠政府的补助金和长期低利贷款供给,即依靠国家的财政投资和金融政 策。战后日本农业预算一直在增加,在政府财政预算中也一直维持较高的比例。 近几年财政与金融的扶持政策更为明显,主要表现为农业补贴政策和农产品价 格支持政策。2. 2. 1农业补贴政策1995年日本加入wro后。逐步削减“黄箱”政策范 围内的补贴,转而利用符合WTO规则要求的“绿箱”政策支持本国农业发展。据 世界贸易组织公布的调查报告,日本对农业的补贴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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