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货代运输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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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见的货代运输合同范本货代运输合同1甲方:乙方:上海天海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华洋货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配合长江沿岸集装箱运输业务的发 展,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作为船东,及国外港口 一上海之间海洋运输段 的承运人,提供上海一日本航线的双向周班服务,提供一定数 量集装箱及舱位,并做好日本地区的代理工作。乙方作为甲方 长 江沿线口岸的货运代理及支线承运人,代理甲方负责上述地区 的货源、集装箱管理、费用结算以及内地与上海之间的集装箱支 线运输。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支线船期并确保其经营的驳船定期、 定点营运,如遇船期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应 对彼此的工作

2、予以积极配合。二、内支线空箱调运、进出口重箱的运输责任、风险、费 用划分:1. 提箱及还箱地点:天海指定堆场或码头堆场2. 进、出口重箱:乙方驳船舱底三、甲、乙双方的运输责任出口:1. 乙方在上述口岸所揽联运货物,按甲方提供的提单区域 编制提单号签发由上述口岸始发的甲方全程提单。2. 乙方按内支线方式直接从甲方订舱,甲方确认后乙方负 责办理中转关封及支线运输的有关文件及操作,乙方须向甲方提 供提单副本,装载清单,舱单各一份,以供甲方缮制出口舱单。3. 乙方承担出口重箱从长江沿岸港口 CY到上海港乙方驳 船舱底的风险和费用。甲方承担从上海港驳船舱底接箱起运至国 外目的港的风险和费用。4. 货物到

3、达目的港后,甲方须严格凭乙方签发的甲方全程 提单或电方提单放货。进口:1. 甲方签发自国外起运港至上述口岸的全程提单,并制作 全程舱单。2. 甲方应在进口船舶到达上海港前将中转至上述口岸的箱 量情况预报给乙方,以便乙方事先安排驳船舱位,并应于干线船 舶到港前一至二天将进口舱单一式八份及提单副本提供给乙方办理转关,乙方在收到全套资料后于二到三个工作日内办妥有关 转关手续,并安排最近船期的支线船舶进行驳运。3.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要求及时间办理中转换单手续。并 负责办理相关进出口的海关等全套中转手续。乙方在进口货箱装 上其公共支线后,应及时将装船清单传真至甲方。4. 通过乙方公共支线进口至上述口岸

4、的货箱,甲方授权乙 方在上述口岸发放到货通知给收货人,凭甲方的正本提单换发提 货单,收货人保函电报放货和副本提单放货须凭甲方盖章签名的 书面指令办理,并承担无单放货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回收的提单 及保函必须存档管理,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回收的文件交天 海注销。5. 乙方在进口换单时对运费到付的提单应严格实施付款放 单,乙方在收到进口到付运费和附加费(THC、集装箱超期使用费 等)后,应在十五天内将运费汇入甲方指定帐号。乙方应在甲方 授权范围内严格从事上述工作。6. 乙方对甲方的集装箱负责保管。按甲方的要求收取滞箱 费用并交给甲方。如集装箱在乙方承运和保管期间出现破损和灭 失,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

5、任和费用。7. 甲方承担进口重箱从国外起运港至上海港乙方驳船舱底 的风险和费用,乙方负责从上海港驳船舱底接箱起直至上述口岸 为止的风险和费用。FOB货物及空箱调运:1. 乙方向甲方提供具体的发货人资料后,甲方应积极配合 与发货人联系,确保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及时向乙方反馈工作进 程,以便乙方配合甲方工作。2. 乙方空箱调运由乙方承担自空箱提离上海港甲方直定堆 场起的产生的风险和费用。乙方空箱回运由乙方承担空箱还至上 海港甲方直定堆场为止之前的风险和费用。四、海运运费甲方提供最新的优惠海运价格,以甲方的运价表及双方书面 确认为准,如有调整将及时通知确认。五、船期乙方在配货时应到考虑到影响船期的因素,

6、并提前与甲方沟 通,由甲方根据其船舶航线和舱位情况进行调配,确认所配船名 航次。六、费用结算1. 出口运费全程预付:乙方自揽货物,全程预付海运费由乙方负责收取。全程到付:到付运费由甲方(或其代理)负责收款放货。并在 下月底根据甲方确认的运价支付乙方重箱出口的支线运费。全程 到付运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确认方可运输。2. 进口运费全程到付:由乙方负责收款放货,并依据双方的事先确认, 由乙方支付甲方海运段运费。进口全程到付货物同样需要事先得 到甲方确认方可操作。FOB货物:同全程到付操作。全程预付:由甲方(或其代理)负责收取全程海运费后,与乙 方结算支线运费 进口 THC由乙方在上海办理中转换单时先与

7、甲 方结算后再向收货人收取。进口海云费以月结方式结算。3. 费用结算甲乙双方于每月10日前就上月发生的进出口运费及江段各 项费用进行对帐,双方核对无误后在15日前按照各自的付费协 议及时将运费付至对方账户,结清上月运费。如乙方未能及时在 商定时限内支付运费,则甲方可以采取停止调运给乙方空箱等措 施。七、集装箱管理:见内支线江海联运集装箱管理协议书。八、法律管辖及仲裁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为基准,受 中国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本协议如因解释或应用上引起争议而导 致甲乙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时,双方应尽可能以协商方式解 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可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经 济贸

8、易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九、其他事项1. 乙方尽力做好甲方在长江沿岸口岸的揽货工作,并承诺 完成20TEU/月的货量在甲方的日本航线上运输。2. 本协议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应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基础 上进行。3.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协 议内容向第三方透露。4.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套正本,协议未尽事 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另立补充协议。集装箱管理协议作为本协 议的一部分同时生效。本协议自20_年 月1日起经双方签字生效。协议试用至 20年12月31日,试用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则自动沿用至20_ 年12月31日。协议期满后,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 动延续一年

9、。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货代运输合同2甲方:乙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为本之精神,为推动共同发展与友好合 作,维护各自权力,经友好协商,上述两方就有关代理货物运输 及责任、权力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代理范围:乙方作为甲方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接受甲方委托承办下列 国际运输事宜:二、甲方责任:1、对于本协议项下的货物运输,甲方应当遵照本协议附录 一之相应操作流程执行,并承担所规定提供单证、货物等指责。2、.甲方应当对所提供委托单、报关单、许可证、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发票、装箱单、提单等有关文件、单证之 真实性、合法性、完备性负责。

10、3、.甲方按本协议结算条款及附录二之运、杂费费率规定 偿付运费及其他相应费用的责任,对于运费到付货物的运费,甲 方作为第二偿付人,在收货方拒付运费情形下履行运费偿付的责 任。甲方不得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绝或拖延本协议项下运 费的偿付。4、甲方应对因未能履行附录一之操作流程或上述第二条第 二款之责任或其他自身原因英奇的运气推迟,额外支出及其它后 果负责。5、.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并不得 以次类要求未能满足为由不履行本协议。三、乙方责任:1、.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协议附录一之相应操作流程执行。2、乙方应尽力保证甲方委托之运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3、乙方保证所从事相关活动不超出本协

11、议规定之代理范围, 并保证自觉维护委托方之利益,不得以任何不正当之理由损害甲 方利益。4、.乙方应对已经签收的货物负责,直至移交给其承运人 或甲方及其代表。5、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运输咨询,并帮助甲方设计最安 全、快捷、经济之运输线路和方案。对于已运输货物,乙方应按 甲方要求有责任就货物状况作出报告。6、除不可抗力之外,乙方应对因乙方果实、故意等原因引 起的运期推迟、额外支出、货物短装、破损及其它后果负责。四、结算1、出口货物装船、装机完毕,乙方签发提单/运单并开到 运杂费清单及饭票。甲方收到运杂费发票及清单后,应在工作日内付清运杂费/签订付款协议书,并换回提单/ 运单。2、进口货物甲方需在乙

12、方仓库提货或乙方送货时(前)偿付 运杂费/签订付款协议书。3、对乙方来出的运杂费帐单甲方若有异议,则应在收到运杂费帐单 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并与协助乙方的对帐工作。4、.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杂费帐单甲方且无异议,如未能在 工作日完成运杂费偿付或未能在付款协议指定期限内完成运杂费偿付,则乙方将就未尝付运杂费向甲方收取 滞纳金。5、双方结算用银行帐号如前所述。双方结算联系人、电话 为:公司:公司:6、本协议结算所涉及汇率按业务发生当月15日中国银行公 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另有约定除外。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货代运输合同3托运方(甲方):承运方(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期为一年,从20年08月06日起 到 20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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