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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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饮合作协议书以下是我为您准备的最新餐饮合作协议书的示例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甲方:_ 身份证号码:乙方:_ 身份证号码:丙方:_ 身份证号码: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经营甲方承包的熙 吾茶楼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 定义 1、本协议所称的餐饮店,系指甲方依法承包的由各方合作 经营的营业场所,该场所专业从事餐饮服务相关业务。2、餐饮店的地址为兰州永昌路汇胜购物六层,正式名称 ,负责人为甲方。3、本协议所称的合作经营,系指餐饮店由合作各方按约定 承担费用及经营责任,甲方作为负责人,全权负责管理工作,对 外开展业务,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经营行为。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范围

2、、经营期限 1、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类和牌类娱乐等但不 包括甲方自营的酒吧、咖啡等业务。2、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第三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餐饮店的所有投资及日常费用的开支均由各方共同 出资承担。甲方以承包的店面、店面字号使用权、设备及装修出资,合计人民币 元,占出资总额 80%;店面字号的所有权 归属于甲方,使用权归属于甲方及本餐饮店。乙方以现金出资,合计人民币 500000.00 元,占出资总额 10%;丙方以现金出资,合计人民币 250000.00 元,占出资总额 5%,另因丙方拥有餐饮业的相关专业知识,三方同意丙方劳务 出资占出资总额

3、5%(该 5%的份额只作盈余分配依据,丙方退 伙或转让出资时该份额不能作价),丙方合计占出资总额10%; 3、各合作人的出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汇到 甲方银行卡上,甲方使用股份资金时,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第四条经营管理及人员管理 1、甲方方代表各方对餐饮店进行全方位的经营管理,其他 各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涉甲方经营。2、甲方有权对餐饮店经营所需人员进行管理,其他各方不 再进行管理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 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 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债

4、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 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 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 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在经营期限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合作人可以退资,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 2、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3、合

5、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 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执行合作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 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 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 日内,向人民法 院起诉。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 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出资的转让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合作人可以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 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 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

6、以退资对 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 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第七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作人的权利: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二)合作人的义务: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八条 禁止行为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 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 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3、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

7、的活动。第九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 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 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 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 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第十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作期限届满;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3、被依法撤销;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作的清算: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

8、, 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 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 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 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 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 返还合作人的出资。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作人按出资比例进行承担。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 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 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 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2如果逾期15 日

9、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 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 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 责任;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企业解散 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 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 容为准;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3、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甲方所在承包公 司存档壹份;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

10、后生效。第十三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 商,如协商不成,由西固区人民法院管辖。全体合作人签章处:甲方:乙方:丙方:时间:我推荐餐饮入股合作协议书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公司。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第二条:加盟店中文名称:麦田咖啡(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中文地址:珠海市港三路308号华达花园a栋二楼电话:8124868 8124235邮 政编 码:第三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西餐、中式

11、快餐、冷热饮料制售。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自公司批准登记之日起计算。第三章投资资本及出资人第六条:公司投资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额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基本情况为:甲方:麦田咖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珠海市港三路308号华达花园a栋二楼,占注册资本比例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丁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第四章出资人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股

12、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五)、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三)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资额;(四)、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第五章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第九条:(一)第一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于投资预算制订后3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50%金

13、额汇至麦田咖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二)、第二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第一次次资金到位后25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之营运日前20日,按投资比例该投资预算之总投资50%金额汇入麦田咖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第十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总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甲方指定账户。第六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公司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好本店,在与甲方互相协商的基础上,就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店。第十二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第十三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

14、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十四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第十五条:聘请甲方对其经营成果进行月度核算,并根据具体经营业绩情况,向出资方收取一定的经营管理费用及给予经营成效奖励,具体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一)、甲方每月纯利润的10%作为甲方的经营管理费用;(二)、当本店的纯利润在1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时,甲方除了收取当月利润10%的经营管理费用外,超出金额按利润15%作为经营成效奖励给甲方;(三)、经营管理费用计入当月份之营运成本。第十六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均按出资比率共同承担。第八章其他第十七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第十八条:出资股东至本店享有买单原价七折优惠,本店店长及甲方短期督导人员享有本店免费住宿。第十九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日期: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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