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争议案例

上传人:汽*** 文档编号:485023157 上传时间:2022-12-05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伤保险争议案例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工伤保险争议案例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工伤保险争议案例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工伤保险争议案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伤保险争议案例(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工伤保险争议案例在申报工伤和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时发生争议,要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办理。下面第一WTT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工伤保险的争议案例,提供给大家参阅。工伤保险争议案例范文一22岁的黄某从202_年5月到东莞某私人承包的建筑公司当临时工并签订了“雇用协议”。协议中约定,如遇工伤,雇主概不负责。半年后,黄某在工作时不慎从3米高空坠落,致使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公司即派车将其送医院救治。治疗期间,包工头留下202_元给黄某便不再负责。黄某向东莞劳动保障部门求助。黄某遇到的情况在当前并非个例。在一些私营企业中,不少老板在招人时就要求员工签下“生死合同”,约定员工发生工伤和意外事故时概不负责。其实

2、,发生工伤事故时遇到这种情况,职工仍然可以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雇主对农民工的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的协议是不合法的,此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就是无效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依然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进行工伤认定,得到工伤待遇补偿。为防止类似事情发生,劳动者应了解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要同雇主签订含有不合法条款的合同或协议,如果发现雇主强迫员工签订这样的协议,劳动者可以拒绝,并要求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伤保险争议案例范文二袁某于202_年9月份进入厦门某公司工作,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202_年1月4日,袁某在工作期间,右手臂不慎骨折,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伤残拾

3、级。袁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经裁决,用人单位须向袁某一次性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共计26155元。此外,袁某还享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待遇。许多企业在劳动者还未发生工伤前,都认为只要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就可以高枕无忧。但是,本案中用人单位即使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属于企业社会责任应支付的部分,即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袁某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待遇,仍然还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如今,许多企业通过购买团体意外福利保险来规避此类风险。在此特别提醒用人单位,团体意外险是给职工家属的“意外福利保险”,不能将企业的工伤责任风险进行转移。建议用

4、人单位聘请专业的劳资顾问师量身定制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用工的工伤保险,方是头化解工伤纠纷的根本要务。工伤保险争议案例范文三魏某原系某家纺公司职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202_年6月7日,魏某在工作中负伤,后被当地人社局认定为因工负伤,经鉴定为10级伤残。202_年3月,魏某提出与家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其中的“社会保险”争议即包括劳动者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而发生的争议。因调解不成,仲裁委按照终局裁决的规定,依法裁决该公司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5.7万元。家纺公司提出该案不应采用终局裁决,并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仲裁裁决。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魏某所主张的工伤保险待遇,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规定,属于终局裁决的情形。因此,对家纺公司要求撤销仲裁裁决的请求,依法予以驳回。第 页 共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