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矿住建字1号(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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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阳矿住建字20101号阳泉市矿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阳泉市矿区区委办公室、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以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和市场主体的从业

2、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二)基本要求1、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总体要求做好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规划审批、土地出让、招标投标、资金使用等活动的高效和规范有序,促进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2、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重中之重。把工程建设领域中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拖欠工资损害农民工利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问题,促进科

3、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3、要与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标本兼治。既要查找问题,纠正错误,又要理顺部门行业之间的关系,清理不规范文件及相互冲突的规章,建章立制,建立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以机制、制度规范权力、规范行为,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反复出现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铲除工程建设领域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二、工作重点专项治理的重点是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根据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区住建局工作实际,主要是对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围绕项目决策、项目核准、环境评价、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

4、查找和解决以下六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项目决策和审批中的突出问题项目决策、审批程序是否依法合规、科学民主。是否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按照有关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是否存在擅自简化程序,以领导批示、会议纪要等代替必要的项目审批;是否依法办理立项、规划许可、用地许可、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商品房销售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规定的手续;项目建设资金是否按照规定比例到位,是否存在资金不落实、虚假出具证明,就草率上马的现象。 (二)项目招标投标中的突出问题是否进行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是否按照程序经过项目审批机关或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批准,是否以行政会议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以集体决策为

5、幌子规避招标;是否以肢解工程、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或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如主体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或只对工程施工招标,重要设备、原材料的采购不依法招标;招标文件编制是否严谨、公平,是否通过不合理提高投标门槛、设定不合理评分办法等手段“量体裁衣”,排斥潜在投标人;是否存在投标人以挂靠、借用资质、伪造业绩、相互串通等手段进行围标、串标;是否存在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评标专家不公正问题;对投诉举报是否进行了认真调查,对发现的问题是否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是否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规定进行实施和管理。是否存在施工、监理企业中标后转包、违

6、法分包,通过虚假签证和变更设计虚增工程量,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问题;建设单位对合同中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等施工管理人员的更换和到岗情况的监管是否到位;是否滞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或不按计划、合同、进度付款;是否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导致项目投资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工程设计的变更、概算的调整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是否建立和落实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存在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生态环境破坏事故隐患;工程进度是否按计划完成;是否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和决算。(四)城乡规划管理和房地产开发中的突出问题协助市有关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7、清理工作;协助市有关部门对区属项目土地出让、项目规划建设、闲置土地、长期不为购房户办理房产证、擅自提高容积率、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等问题的清理工作;协助市有关部门对行政监管体制机制方面的突出问题的清理工作。除查找上述突出问题之外,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查找存在的其他问题,全面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实现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专项治理工作阶段性目标。三、任务分解根据矿区特点,确定这次专项治理我局牵头和配合的八个主要方面工作为:一是规范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二是加强区属工程建设实施、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三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四是规范招投标活动;五是规范全区规划管理以及土地使用权审

8、批和出让行为;六是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七是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八是配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主要措施明确如下:(一)规范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区属建筑工程违规拆迁等突出问题,实现拆迁工作高效、利民和透明。主要措施:1、规范拆迁许可行为。严格拆迁许可证核发程序,加强拆迁计划管理,禁止随意实施拆迁或擅自扩大拆迁规模的行为。2、加强对旧房拆除施工的招投标管理。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加强对拆除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拆除企业在拆除工程中的招投标行为,确保拆除工程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招标。3、加强落实拆除工程安全责任制。督促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建

9、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拆除工程安全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防止拆除工程中的安全责任事故。(二)加强区属工程建设实施、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主要措施:1、强化区属工程的建设单位劳务用工管理。2、加强对区属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管理,规范设计变更,强化分阶段设计的深度控制监管。3、加强区属工程建设质量的过程监管。推行管理骨干基本固定、职责明确、规范运作的劳务管理模式。积极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

10、和扁平化管理。4、加强对区属工程监理机构的管理,制定完善监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法定职责,促使工程监理机构切实发挥独立专业监督作用。5、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6、完善质量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和管理目标,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各方领导责任制。7、完善区属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法规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细化安全措施,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深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未批

11、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主要措施:1、配合区发改局等部门,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认真落实施工许可制度。2、加强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监督。(四)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目标要求:配合区发改局等部门,着重解决规避招标、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泄露标的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主要措施:1、贯彻落实招投标各项制度。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政府采购法、招

12、投标法,全面推行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重点加强对我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健全招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对政府投资项目要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健全招标投标举报投诉机制。3、加强对招标投标从业机构和人员的规范管理。加强对中介组织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4、积极配合区发改局等部门,健全“土地招拍挂、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集体资产产权出让”四位一体的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充分利用网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推进电子化招投标。强化专家评委库、咨询代理机构库、产品供应商库、拍卖机构库、建设企业库等五库建设,

13、实现评标专家抽取、中介机构选定、供货商、建设企业报名网络化,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建设领域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漏洞。(五)规范全区规划管理以及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行为目标要求:协助区规划办公室,着重解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市规划、改变土地用途,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以及一些建设企业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与监理单位串通一气,改变设计方案,私自取消涉及公共利益的物业管理、公厕等突出问题,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维护群众权益。主要措施:1、配合区规划、土地等管理部门,做好对区属建设工程中,违反规划要求的建设行为的清理查处工作。 2、配合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对非法批地、违法违规出让土地、擅自

14、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等问题进行清理。(六)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规范物资采购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主要措施:1、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重要设备材料全部实行政府集中采购。2、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概、预算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七)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

15、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主要措施:1、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建设项目公开透明。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情况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标结果、施工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信息。2、以区政府网为主要平台,及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3、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等市场信用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承诺书、诚信保证金等制度。(八)配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目标要求:着重解决矿区建设领域中违规招标投标、规划审批、土地审批出让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主要措施:积极配合纪委等部门对矿区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建立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矿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 李贵宝(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 程立军(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拆迁办公室主任)张燕军(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成 员: 李翠英(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段美廷(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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