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清分业务合同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484915980 上传时间:2023-08-12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0.8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银行清分业务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银行清分业务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银行清分业务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银行清分业务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银行清分业务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银行清分业务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清分业务合同(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银行清分业务外包合同甲方:乙方:为有效提升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贯彻人民银行总行的货币金银工作管理要 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其它相关适用法律之规定,本着平等 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辖区内清分服务外包工作,达成 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一 合作内容1.1 甲方将辖内营业网点、现金处理中心的人民币现金清分工作委托于乙方。1.2 乙方在人民银行的监督下成立专业清分中心,完成甲方的现金清分任务。二 合作期限2.1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年_月_日至年月_日止,为期_伍_年。2.2 延期:在合同期限届满的前 30 个工作日内,若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终止合作,则本合同有效

2、期自动顺延一年,并继续执行本合同中的有关 规定。合作期限届满时,若在双方终止合作前仍有合作,在合作期内,双方 仍按本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三 费用及支付方式3.1 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清分服务费方式:3.1.1 费用标准:甲方按年度套餐 方案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清分服务费(详见附件一市金融机构社会化清分外包服务收费方案。3.1.2 费用支付时间: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贰个月内付清套餐费用。超出套餐以外的费用在服务期 满 1 年(或连续 12 月)后的 1 个月内双方进行对账并结算费用。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均需按上述方式在各结算年初一次性支付全年套餐费 用并在服务期满1年(或连续12 个月)后进行对账及

3、费用结算。3.1.3 费用调整方式约定: 在合作期限内,乙方鉴于物价、人力成本变动等因素,可适当调整清分服务 收费标准,并需提供相关文件等证明材料;甲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年度套餐服务标准; 上述费用的调整周期为1 年(或连续12 个月),相关调整经双方协商并达成 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进行详细约定,补充合同相关条款与本合同条款违背之处 以补充合同内容为准,未做更改部分以本合同相关条款为准。3.1.4甲方交予乙方差错备用金及尾款备用金人民币100,000 (壹拾万)元。3.2人民币冠字号管理系统年服务费和ATM机专用钞清分等工作收费标准另行 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进行详细约定。四 双方权利与义务4

4、.1 甲方权利与义务:4.1.1 在符合人民银行货币金银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 乙方清分工作提出具体需求,乙方在场地、设备等条件允许的能力范围内,需满 足甲方需求。4.1.2 甲方有权对乙方清分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如发现经乙方处理的钱捆出现严 重违规现象,视具体情况由乙方补齐差错款或向人民银行提出对乙方的处罚措 施。违规现象包括以下情况: a 经乙方清分的钱捆违反“五好”钱捆标准,即:点准、挑净、墩齐、捆紧、名章齐全清楚; b 经乙方清分的钱捆有假币;c 经乙方清分的完整券掺杂残损券比例超过 5% ;d 经乙方清分的钱捆出现少把、少张等差错;e 完整券、残损券、假币确定标准参

5、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假币 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等相关标准执行。4.1.3 甲方交来的钱捆,需在预约系统约定的时间内交到清分中心。如因业务需 要,甲方需要改变交款流程时,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实施。4.1.4 甲方有义务确保交到清分中心的钱款不存在有损害清分机械的异物。(详见 附件二金融机构向清分中心交存人民币回笼券操作规程)4.1.5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按时支付清分服务费,逾期未支付且未做出合理书面说 明的,则甲方需向乙方按当年活期存款利率支付违约金(按延期支付天数计算)。4.1.5 甲方交给乙方的钱捆如发现丢失,乙方应全额赔付。4.2 乙方权利与义务4.2.1

6、 当甲方交来的款项应符合金融机构向清分中心交存人民币回笼券操作规 程中规定的钱捆质量标准。4.2.2 乙方有义务及时安排甲方清分交款预约并回馈甲方预约信息,对所接受的 预约款项做到日清日结。清分款项做到当日代甲方上缴到人民银行发行库或交付 给甲方使用。如因偶然事件限制(偶然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如停电、设 备临时维护、场地装修、人行发行库停办业务、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 致清分工作不能完成时,未清分的款项乙方应封袋后返还给甲方,以确保甲方款 项的安全,同时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4.2.3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要求支付清分服务费用。五 差错款、假人民币处理5.1 处理原则及处理方法

7、参见本合同附件三差错款及假人民币处理原则和处 理方法。六 保密6.1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 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 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保密信息。6.2 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双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 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 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6.3 除本合同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 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接受方应以

8、不低于对待自己的 保密信息来妥善保管和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七 违约责任7.1 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7.2 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八 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人民银行上级行相关文件涉及到本项目不能继续进 行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修改合同内容,妥善解决。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 商妥善处理完善后事宜后,本合同即行终止。九 争议解决9.1 如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 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

9、.2 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国家法律。十 其他条款10.1 市金融机构社会化清分外包服务收费方案、金融机构向清分中心交存 人民币回笼券操作规程、差错款及假人民币处理原则和处理方法作为具体操 作办法附件,对甲乙双方具有同本合同一样的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自觉遵守。10.2 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10.3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 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10.4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 或违反任何适用的国家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无效。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 效并且有约

10、束力。10.5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6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十一 合同生效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页无正文,为银行清分外包合作合同的签章页)甲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北京亿兆融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一 市金融机构 社会化清分外包服务收费方案 社会化清分服务采用套餐收费服务方式,科学分配回笼行和投放行的现金清分成本,项目 成立初期保本微利为核算出发点,原则上规模效益越大,单捆收费越低。以 2013 年及 2014 年上半年银行回笼量为测算依据,制定以下收费方案:1

11、、套餐设置套餐设计:套餐费标准 (万元)套餐内单捆收费 (元/捆)套餐内包含捆数套餐外单捆收费 (元/捆)套餐一4424.51795923套餐二4024.91606424.5套餐三3825.31502024.9套餐四3425.71323025.3套餐五3026.01153825.7套餐六2626.4984826.0套餐七2226.8820926.4套餐八1827.5654526.8套餐九1528.3530027.52、费用支付方式贵行根据自身现金清分需求情况选择适合的套餐,合同签订 2 个月内支付套餐费用。超出 套餐以外的费用双方按季度进行对账结算。为达到外包业务规模效益,因贵行原因未达到套餐

12、内包含捆数标准,套餐费用一经收取, 不再退还。3、该费用标准为贵行上缴人民银行回笼券清分服务收费标准,其中包含整袋交接系统费 用,不包含 ATM 用钞清分、柜台用钞清分服务清钞箱、加钞箱、上门收款整点等其他附加服务 费用。银行名称:(盖章)企业名称:(盖章)北京亿兆融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附件二: 金融机构向清分中心交接人民币回笼券操作规程为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对金融机构交存的人民币回笼券,清分中心必须在当日进行全额清 分,以查证金融机构交存的人民币回笼券是否真实准确,及时发现解决长短款问题。本操作规 程所称回笼券是指未清分人民币回笼券(金融机构收存的各种券别人民币)。为了严密规范各金融机构与清分中

13、心之间的款项交接手续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订 金融机构向清分中心交存人民币回笼券操作规程。一、金融机构向清分中心交付人民币现金回笼券操作规程1、清分预约 金融机构向清分中心交存人民币回笼券的时间由清分中心根据各金融机构回笼现金预约 的实际情况做出灵活、切合实际的合理安排。金融机构于每天下午 4:30-5:00 向清分中心进行次日清分预约,清分中心根据各行实际 情况5:30 以前给予回复清分量以及交款时间。2、待清分款袋标准各金融机构把钱捆通过卡把检测数量、名章合格后装袋,按与清分中心现金预约所约定的 时间交付清分中心。不足袋清分中心不予接收。金融机构不得将使用回形针、直别针、大头针 等硬物连

14、接的残损人民币上交“清分中心”,金融机构收到上述残损人民币,应将其改为用纸 粘补。如果发生由于残损人民币对“清分中心”钞票自动清分、销毁设备造成损坏的,由上交 单位予以赔偿。3、待清分款项交接 金融机构按照预约时间将款项送到清分中心,比预约时间迟到超出 30 分钟以上,清分中 心有权拒绝接收钱捆。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要对人民币回笼券款项交接场地实施全方位监督、全 过程监控录像。金融机构与清分中心之间的人民币回笼券款项交接必须是在监控设施完备、图 像清晰的条件下的进行交接。清分中心对金融机构交付的人民币回笼券款项首先检查钱袋是否 完好,核对券别金额后,按交接款的券别、金额造册登记,并由清分中心管理人

15、员和金融机构 交款员办理款项交接后,在人民币回笼券待清分交接登记薄上签字确认。清分中心打印现金 收款单一式两联,由清分中心管理人员与金融机构交款员共同签章确认,一联金融机构留存, 一联清分中心留存。现金收款单是双方帐务交接以及按捆收费的数据依据。交接款项的同 时,金融机构需将以下物品一同交接给清分中心现场管理人员:(1)加盖金融机构章的交存人 民银行现金交款单至少2 份,以分别填写清分完毕后的完整券和残损券;如果金融机构选 择自己派人上缴清分后钱款,该项可不执行。(2)每个券别多带 1 个标准袋,以备清分出来的 尾款装袋使用。二、清分中心向金融机构交付清分后现金回笼券操作规程1、清分中心现金装袋 清分中心清分完毕后对当日金融机构清分款项进行扎帐,并通过卡把机进行点捆卡把,确 保钱捆质量符合人民银行五好标准。并制作RFID加密芯片与交款密钥。2、尾款处理 清分完毕后,清分中心对清分后的完整券和残损券尾款进行并把并捆。对不足捆的完整券或残损券,使用金融机构的尾款处理备用金进行调换并捆。凑足整捆完整券或残损券然后装袋。3、款项交接与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械/制造/汽车 > 电气技术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