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四五”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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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十四五”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规划核与辐射安全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领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升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筑牢核与辐射安全底线,制定本规划。一、工作现状与形势“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监测监控、风险防范、应急响应等能力全面提升。一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核安全工作机制联席会议,构建“三级审批、四级监管”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制,建立了以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为主的辐射环境监测法规标准体系。二是监督管理能力全面

2、提升。省级先后3次委托下放审批权限,出台“一次办好”清单,推行“不见面”办理审批业务,推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提前完成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防系统升级改造任务,在全国率先建设放射性废物管理APP,废源收贮数据实时进入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放射源收贮及废物库运行的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开展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自查及核查工作,核查结果位居全国前列。三是监测监控能力全面提升。建立了覆提升核电厂周围环境及流出物监督性监测能力。加强海阳、石岛湾前沿站辐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配备,做好核电厂外围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推进核电厂监督性监测系统信息化建设,确保系统安全高效运行

3、,重点核与辐射设施监督性监测覆盖率达100%。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监测规定、标准和方法,开展核电厂周边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加强核电厂流出物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纳入核电厂监督性监测报告。实时预警核电厂正常运行中放射性污染物的超标排放、事故及事故状态下的放射性污染物排放,提升核电厂周边辐射环境监测预警能力。提升电磁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开展省控电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在16市核心商圈和变电站/通信基站周边科学布设电磁环境监测点位,开发电磁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形成全省电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网。督促三大通信运营商和铁塔公司落实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的承诺要求,做好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

4、切实履行企业承诺和环境责任。提升海洋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健全省级海洋辐射环境监测合作机制,制定全省海洋辐射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开展核设施周边海域、辖区内近岸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现状调查。开展渤海、黄海海域放射性水平监测,在渤海、黄海海域布设浮标式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或坐底式海洋放射性污染物原位在线观测系统,逐步构建全省海洋辐射环境监测网络。专栏3 核与辐射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iin亲省辐射环境质量蓝顽目im?全省辐射环境质量开展监厕痂由具监测报告。d东冒土磁辐射在线监测系统项目1个,在16市核心商圈和变电站/通信基站周边各建设一个电磁环境自动监测点位,构建全省电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网。3. 山东省海洋辐射

5、安全监测与预警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1个,在渤海、黄海海域布设浮标式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或坐底式海洋放射性污染物原位在线观测系统,对海洋中的放射性核素进行连续在线监测。4. 核电厂外围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项目,包括配备辐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提升海阳、石岛核电厂外围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能力;开展海阳、石岛湾核电厂辐射环境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对核电厂周围环境辐射水平进行监测预警;开发海阳、石岛湾前沿站运维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前沿站运维管理及监测业务数字化、网络化、移动化等3个项目。(四)提升核与辐射应急响应能力完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体系。修订各级核与辐射应急预案和配套执行程序,完善省、市、县、单位

6、四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核与辐射应急物资储备,对辐射应急物资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科学设置核与辐射应急演习场景和程序,强化区域性、专业性、模块式应急演习,分类开展应急人员培训,提升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实战化水平。深化华东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合作框架协议倡导的合作机制,强化日常应急备勤工作,保障重大活动核与辐射安全。吸纳应急处置技术支撑单位参与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支援能力。提升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能力。完成省辐射环境监测实验室能力提升改造,配备智能化寻源、监测收贮机器人等设备,提升省级辐射应急监测快速响应及应急航测能力。加强核事故应急监测移动实验室运行维护,按照核动力厂核事故环境应

7、急监测技术规范(HJ1128.2020),加强海阳、石岛湾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市级辐射应急监测、采样和分析仪器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配备,提升市级辐射应急监测分析能力。县(市、区)配备个人剂量报警仪等防护设备,加强县(市、区)级辐射应急监测基础能力建设。专栏4 核与辐射应急响应能力提升项目1. 核与辐射应急响应能力建设项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省、市、县(市、区)级生态环境部门配备相应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仪器等3个项目,提升各级核与辐射应急响应能力。2. 山东省核事故应急监测移动实验室运行维护项目1个,对3套核事故应急监测移动实验室进行运行维护,保障应急监测移动实验室正常运行。

8、(五)增强核与辐射安全社会共治深化核安全文化培育。建立核安全文化培育长效机制,各涉核企事业单位制定核安全文化建设纲要,持续推进核安全文化自评估、同行评估或第三方评估,将核安全文化建设纳入生产、经营、科研和管理全过程。在行业内树立核安全文化典型单位和个人,注重文化建设总结,强化经验交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分级分类培养。加强各级辐射安全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辐射安全监管监测专职人员配备力度,实现“专人专责”,保持监管监测队伍的稳定和相对独立。完成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轮训,提高全省辐射安全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培养一批辐射监测分析的年轻骨干人才,持续开展全省辐射应急监测监管技术大比武,提高辐射

9、环境监测能力。对核技术利用领域辐射从业人员依法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考核,确保培训宣贯覆盖全体持证单位、所有持证单位的骨干人员,提升全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核与辐射安全专家库,遴选辐射安全许可、监督执法、辐射环境监测、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等方面的专家,为辐射安全监管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指导。加大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之间的人才交流力度,培养具有专业技术权威和公众影响力的核与辐射安全领军人物。搭建核与辐射安全公众沟通桥梁。强化社会监督,丰富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方式和渠道。灵活运用新兴传播工具,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社会宣传。利用445国家安全教育日、65世界环境日等节点,通过专家宣

10、讲、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进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进社区、进校园宣传活动,畅通公众参与沟通渠道。加大海阳、石岛湾前沿站公众宣传力度,建设公众宣传展示中心,联合前沿站周边高校、政府有关部门等,建设海阳、石岛湾核电厂“教育实践基地,推广线上APP或辐射知识公众号,科普核与辐射知识,保障在核设施建设过程中公众依法参与的权利。强化舆情关注,把海阳核电厂宣传基地作为化解“邻避”问题的典型示范,加强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加强核与辐射科技支撑。布局一批基础性、前瞻性研究项目,开展全省辐射环境现状调查、海洋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放射性核素监测关键技术研究等科技支撑工作,进一步掌握全省辐射环境现状,为核与辐射安

11、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专栏5 核与辐射安全培训宣教与科技支撑项目1. 山东省辐射安全与防护现场集中考核项目1个,每年完成辐射从业人员辐射安全与防护现场线上考核工作。2. 山东省海阳、石岛湾前沿站公众宣传能力建设项目1个,在海阳、石岛湾前沿站开展公众科普宣传,建立“宣传和教学实践基地”。3. 核与辐射安全科技支撑项目,包括开展放射性核素监测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全省海洋辐射环境现状调查、全省天然放射性核素及人工放射性核素调查等3个项目,进一步掌握全省辐射环境现状。四、保障措施(一)健全推进机制健全省级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跨部门会商、情报信息共享、风险预防评估和预警、危机管控、审查监管等制度。

12、加强各类涉核风险联防联控,定期召开核安全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合力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机制高效运转。落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责任,强化核与辐射应急、辐射安全管理、辐射环境监测等能力,保障核技术利用安全。(二)完善配套保障完善辐射安全地方法规体系,进一步夯实核与辐射监管法律基础。做好本规划任务项目和本地区、本单位“十四五”规划任务项目的统筹衔接,加大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领域的财政支持力度。对纳入规划的建设项目,要依法依规履行审批程序,统筹保障土地、资金等需求,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拓宽经费来源,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三)加强工作评估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对规划实施

13、情况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对规划落实情况开展自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盖全省16市的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在全国率先建立核电监督性监测系统统一监管模式,省生态环境厅对海阳核电厂前沿站全权管理,石岛湾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顺利通过国家预验收并投入试运行,核电厂监督性监测工作全国领先。提前完成全省53家移动探伤和测井单位430余枚在用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实时监控工作,可实时监控的高风险移动放射源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四是风险防范能力全面提升。实施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完成2020年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排查核技术利用单位2700余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500余项。“

14、十三五”期间,全省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100%, 8800余枚放射源和14200余台(套)射线装置全部安全受控,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辐射事故,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控制在每万枚1起以下,全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五是应急响应能力全面提升。制修订山东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核应急环境辐射监测与评价预案等预案,建设3套核事故应急监测移动实验室,形成了省、市、县、单位四级应急响应体系。定期开展辐射安全监管技术比武,圆满完成第四、五、六次朝核试验辐射应急监测及各类重大活动辐射安全保障及应急备勤工作。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省是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大省,“十四五”期间核能与核技术利用活动更加活跃,核与

15、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依然面临严峻挑战。一是监管任务繁重。全省核技术利用单位4900余家、在用放射源8800余枚、射线装置14200余台(套),且放射源异地使用和放射性物品运输、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活动日益频繁,海阳核电厂已经投入运行,石岛湾核电厂已投料试运行,核电厂监督性监测任务日益繁重。二是队伍和能力仍有短板。省级辐射应急航测、智能化监测寻源与收贮能力有待加强,核电厂流出物监督性监测能力不足,电磁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尚未建立,海洋辐射环境监测网络较薄弱。全省仍有14个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尚未做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专人专责”,应急实验室分析能力不足、应急监测车辆和应急物资配备普遍缺乏;县级普遍未配备专职监管人员,缺少应急监测仪器设备。三是社会共治体系有待建立。核与辐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待夯实,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电磁辐射等领域个别企业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行为,加之核与辐射社会监督机制尚不完善,信息公开和公众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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