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施工合同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484747325 上传时间:2023-05-09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5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幕墙施工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幕墙施工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幕墙施工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幕墙施工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幕墙施工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幕墙施工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幕墙施工合同(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幕墙施工合同发 包 人: (以下简称“甲方”)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承包人负责按发包人确认的招标图进行深化设计、相关设计变更图纸及变更通知等资料承揽本次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深化设计,包括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图纸,全套设计文

2、件,资料共6套等。(2)所有样品、大模型、现场试挂样板(详见招标图纸)以及试验单元.(3)玻璃幕墙、玻璃旋转门、交通枢纽玻璃屋顶、交通枢纽打孔铝板屋面、铝单板衬板等制作和安装.(4)工作范围内所有支撑钢结构的制作安装及表面处理。(5)为完成门窗和幕墙安装所需一切锚固连接件、五金配件、预埋件以及深化设计、制作和安装。(6)按设计要求固定和安装幕墙金属结构构架.(7)按设计要求连接金属结构构架与主体结构所需的连接件。(8)所有堵缝、密封及一切防水排水措施。(9)不同材料的连接及质量保证.(10)按设计所需的幕墙及钢结构的除锈、防腐、防火、隔热措施。防火隔热措施必须满足建筑幕墙规范要求和建筑消防设计

3、要求,同时应与建筑设计相一致.(11)防雷系统安装.(12)所有幕墙与结构(或墙体)间的填缝。(13) 性能试验及所有检验检测。(14) 安装完毕验收前的清洁及建筑垃圾清运。(15)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及脚手架等等措施费用。(16) 工程的竣工验收。(17) 与其他专业分包工程有接口时应预先提供处理办法和意见。具体内容以双方确认的深化施工图为准。第二条 承包方式、承包范围一、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工程量清单项目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具体包括深化设计(含施工图报审报建)、包工、包料、包机械、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检测、包市场风险、包安全措施、包现场文明

4、施工、包现场施工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包验收合格、包税金等.二、承包范围:1、外墙立面全部玻璃幕墙、铝合金百叶、雨棚、型钢和铝合金龙骨、不锈钢排水沟、清洗固定栏杆、手动启动窗等具体范围以发包人所发招标图纸包含的内容,以及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所编制的投标书、工程报价清单中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排除依据合同文件、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政府文件所要求的或根据实际情况可推断出的为完成一个完整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2、已有预埋件的整改、工程的深化设计、加工制作及安装,包括幕墙工程施工图的深化设计和报审、幕墙安装施工相关手续、试验、幕墙所需材料的采购、成品及半成品的加工制作及出厂时的预处理、运输及

5、现场保管和保护、基础以上预埋件的制作安装、幕墙防雷防火系统制作安装、涉及幕墙工程的所有检验检测、现场吊装、安装、安装后的检验检测、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幕墙分部工程验收、保修等,保证幕墙工程在合同期内符合合同要求,达到合同质量标准。三、承包内容包括为完成本承包范围内的制作及安装工程所需完成的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深化设计,包括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图纸,全套设计文件,资料等.(2)所有样品、大模型、现场试挂样板(详见招标图纸)以及试验单元.(3)全部铝板、玻璃幕墙;可开启门窗、铝合金百叶、雨棚;屋顶采光顶、铝单板衬板等.(4)工作范围内所有支撑钢结构的制作安装及表面处理.(5)为完成门窗

6、和幕墙安装所需一切锚固连接件、五金配件。(6)按设计要求固定和安装幕墙金属结构构架。(7)按设计要求连接金属结构构架与主体结构所需的连接件。(8)所有堵缝、密封及一切防水排水措施。(9)不同材料的连接及质量保证.(10)按设计所需的幕墙及钢结构的除锈、防腐、防火、隔热措施.防火隔热措施必须满足建筑幕墙规范要求和建筑消防设计要求,同时应与建筑设计相一致。(11)防雷系统安装。(12)所有窗框与结构(或墙体)间的填缝。(13) 性能试验及所有检验检测.(14) 安装完毕验收前的清洁及建筑垃圾清运。(15)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及脚手架等等措施费用。(16) 工程的竣工验收。(17) 与

7、其他专业分包工程有接口时应预先提供处理办法和意见。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质量保修期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项目当地、行业现行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执行,工程质量各项指标按照国家、当地、行业规范及合同要求必须达到合格,各验收规范不一致的,以要求最高的规定为准。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合同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二、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和说明以及经发包人审核同意的由承包人深化设计的施工图,有关设计变更及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要求组织施工,各分部工程的质量必须全部合格。三、承

8、包人须将本工程项目必须检测的材料按规定取样送检,并在进场时提供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产品质保书及使用许可证,如果未提供的,则视为不合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按本合同通用第款第25.6条承担违约责任。四、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 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五、幕墙防火验收要满足相关消防验收要求。六、幕墙验收要符合质监验收备案要求,确保质监验收顺利通过。七、承包人须严格按现行国家或地方的

9、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如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须按相关要求即时整改,直至达到验收规范的质量要求,并承担所有整改费用及工期延误责任;否则,发包人有权采取减少本施工项目承包范围的措施,直至终止合同,承包人须承担由此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损失。八、其他约定见通用条款第9、12、13条.第四条 合同工期一、 制作与安装开工日期:开工时间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若场地分期分批移交,则分期分批下发开工令,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二、 合同总工期: 个日历天.制作与安装工程的总工期包括各单项工程材料配件采购、场外加工制作、运输至现场、钢构件及玻璃幕墙

10、等的现场拼装、安装 、竣工验收合格及将所有设备退场的时间。三、 竣工日期:具体竣工日期以发包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日期及合同总工期确定。四、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节点工期要求:发包人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承包人应无条件的按发包人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若承包人未能达到发包人的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退场五、 本工程的工期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低温等天气在内.六、 其他约定见通用条款第14条.第五条 合同价一、暂定总价:人民币 (小写) 。二、计价方式:1、本工程的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11、包干、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的计价方式,具体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详见附件 。2、工程量的计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3、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材料市场风险费、材料加工、开槽、防污、防水、以及幕墙防污防腐防火防水防雷、钢型材除锈防腐费、工程及材料所需的各种检测费、各种材料损耗费、卸车费、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负责其他专业承包人施工收边收口产生的费用、技术处理费、保管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措施费、远程施工增加费、综合管理费、工程保险费、利润、税金及其他一切费用。4、综合单价已经包含了施工图或报价清单中没有说明但在施工过程中为完成本项工程必须完成的所有工作,如有遗漏亦视

12、为已经包含在清单包干价中,不得另增加费用。5、若由甲方提供水、电源,则水电费按甲方实际代缴数额由甲方从乙方的每一次工程进度款中扣除。6、乙方负责其他专业(土建专业除外)的楼板或墙体穿洞的收边收口等工作,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清单包干价中,甲方不予另行签证。7、甲方只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堆放材料的场地,乙方自行解决施工及管理人员住宿办公场所,甲方不予补偿费用。8、乙方进场前,由甲方组织乙方、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对土建、装饰施工界面进行勘测、交验、核对,并形成书面文字备案;若甲方未及时组织四方进行界面交验,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可以顺延工期。9、其他约定见通用条款第16条。第六条 调价内容及调价方法一、调价内容及调价方法:(一)设计变更1、如深化设计所用材料规格、型号与投标报价时不符,以较小规格、型号为准进行价格调整,即合同总价只调减不调增.2、本合同执行期间,附件 中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若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本合同附件 已有的项目按合同附件 的项目单价执行;合同附件 外的项目,由双方协议对变更部分的造价增减进行约定。3、对于设计变更,发包人仅认可由发包人盖章确认的变更通知。对于承包人发出的联系函、技术核定单等变更资料,发包人均不作为结算依据.4、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需对原设计图纸变更,承包人应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创业/孵化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