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门面出租合同协议书.doc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484530536 上传时间:2023-01-14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2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店铺门面出租合同协议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店铺门面出租合同协议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店铺门面出租合同协议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店铺门面出租合同协议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店铺门面出租合同协议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店铺门面出租合同协议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店铺门面出租合同协议书.doc(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店铺门面出租合同协议书 店面出租,把出租合同写的标准,省的不必要的纠纷,今天就给大家一下商铺租赁合同,希望大家来收藏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根底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区/县)路弄(新村)号室的(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局部)即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

2、建筑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该房屋的用途为,乙方承诺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

3、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那么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千百拾元角整)。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

4、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那么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其它费用 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当。其它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当。 2、乙方负责支付的一述费用,计算或分摊方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当。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保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

5、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当。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平安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那么概由乙方负责。 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那么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方可

6、进行。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币)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1、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

7、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缺乏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以下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缺乏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局部。 十、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8、(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租房协议,以资信守: 一、房屋座落地点:面积:附属物: 二、租赁期限: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按月付一次,先付后住,其中第一次付款元,在之前付清;第二次付款元,在之前付清,依次类推。 四、租房押金:元,到期结算后归还。 五、违约责任:自合同签订后既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如发生违背情况,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元,并按实结算房租。 六、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设施,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好有关租赁手续。乙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设施,否那么按价赔偿, 2、水电、闭路,宽

9、带、 及卫生费由使用人(乙方)承当。 3、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供非法用途,外来人员居住必须主动办理暂住户口手续,假设发生非件,乙方自负后果,并承当违约责任。 4、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当违约责任。 5、甲乙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提出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那么视作违约。 6、乙方如不按时交付租金、水电费、 费等应付费用,甲方有权单位解除协议,收回房屋,并有权向乙方索取违约金。 7、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 8、合同签字生效,视作中介成功。中

10、介方合法取得佣金,日后双方发生变故,中介佣金不作退回。 9、电度,水度,煤气立方。 10、补充。 七、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号:号: : : 联系 :联系 : 日期:日期: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 : 帐号: 电子信箱: 承租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 : 帐号: 电子信箱: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11、、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

12、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局部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当,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

13、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 、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阻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效劳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

14、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置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